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8-12-06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财政局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财政局
一、解读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方向
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基本方向:
(一)产业脱贫。支持开展特色种养业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商贸流通扶贫、电商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
(二)就业扶贫。支持扶贫对象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就学补助、实施“雨露计划”等。
(三)易地扶贫搬迁。为符合条件的搬迁户提供建房,生产、创业贴息贷款支持,支持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四)生态保护脱贫。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防灾减灾避灾,传统村落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等。
(五)智力扶贫。支持贫困地区落实教育资助政策,改善办学条件,支持农村贫困工区科技扶贫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
(六)社会兜底脱贫。支持扶贫线和底保线“两线合一”,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贫困户危房改造等。
(七)健康脱贫。支持贫困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服务项实施,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予以财政补贴等。
(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和信息化建设和民生工程建设等。
(九)金融扶贫。支持开展扶贫小额贷款财政贴息,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补助,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培育,设立扶贫融资担保机构或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等。
(十)社会扶贫。支持“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定点帮扶,扶贫社会众筹网络平台建设等。
二、当前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模式
根据财政部、扶贫办、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8号)文件精神,目前,县级财政部门在扶贫资金管理过程中执行在基本上都是实行的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主要模式是扶贫部门负责根据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情况,制定资金统筹分配使用方案,指导监督扶贫项目实施,加强项目绩效管理。财政部门根据扶贫部门的年度扶贫计划制定资金的筹措方案,落实本级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严格财政资金的监管,各项目实施单位制定本单位统筹资金支持脱贫攻坚的具体方案,加强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剖析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中显露的问题
(一)立项不科学
经现场走访了解到的情况看,县级有些部门在设计扶贫项目环节并未结合实地情况,促使项目立项与实际不符,脱离实际轨道。尤其在制定立项方案时,缺乏科学理论支持,严重脱离扶贫对象的生活实际,如此一来除了抑制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效果的发挥外,还对顺利实施造成了非常大的阻碍。
(二)项目特殊性
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由县级部门统一协调和指导。据了解,具体实施环节涉及到的协调和指导工作均是由县级政府来定,项目实施阶段或者完成后涉及到的审计结果则由县政府进行审定,这样一来便容易出现内部自行消化审计结果的问题。
(三)项目采购弊端
某些县级财政扶贫机构并未根据项目采购有关内容制定与之相配套的控制制度,同时没有采取透明的政府采购及公开招投标方式,进而便难以确保所采物质的质量,特别在发放给农户的补助物资上,全县未实行统一的采购标准,例如,今年发放给贫困户的粮种补助,本来对双方都是一个好的意愿,但由于未实行招标采购制使部分种子出现问题,导制双方都造成不小的损失,紧接着便延缓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效率上升的步伐。
(四)管理不规范
个别部门没有将一个有效的管控机制建立出来,使得扶贫资金管理难以贴合实际,紧接着便出现了项目资料管理混乱、资料信息收集不完善等问题;加之没有将一个专人管理制度建立出来,使得在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的一系列工程初期备案、招投标、终期审计和政府采购等活动缺乏对应责任人,监管不力,责任不清,自然会影响到项目实施效果。
(五)挪用截留问题依然存在
县级财政扶贫资金有关资料并没有按照财政项目核算要求采取分开核算的方式,即存在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各资金项目间的界定较模糊,并未根据项目实施方案上的内容采取分项目借款项的措施。
从现场实际了解到的情况进行分析,在审计环节依然存在着较为明显的私自挪用或截留专项财政扶贫资金的问题,其中占比最大的为实施单位私自挪用与截留扶贫资金,更有甚至还通过虚列项目的形式套取专项扶贫资金,目的是为了弥补单位日常运营环节涉及到的各项经费支出。值得一提的是,在某些地方还存在着“以借作支”问题,想尽办法拖延报账时间,使得报账率逐步下降,进而便出现了项目已完成资金却未及时报账的情况。
(六)随意改变资金用途
某些县级部门并未对扶贫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相关政策有一个系统、全面的认识,以致在项目实施环节并没有按照相关要求来实施项目方案,如此便出现了随意改动扶贫资金用途的情况,甚至有些项目在具体实施阶段已被改动的面目全非,完全脱离了批复项目的最初情况。显然,这样的做法不可能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反而会以致项目实施效果。
四、探究有效的解决对策
(一)科学保障项目管理效果
于扶贫资金管理工作而言,项目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是确保整个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质量的关键所在,只有将审计的建议与决定落实,才可以稳步提升项目资金整体管理质量,进而达到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预期管理成效。
值得一提的是,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相关审计工作完成后,应及时跟踪并核实审计结果的实际落实情况,随后再根据跟踪阶段了解到的问题适时进行整改,用以确保扶贫资金能够最大可能的发挥出应用价值。
(二)有效构建专人负责制度
基于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视角,有必要将一个专人负责制度构建出来,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将责任落实到人头上,在项目实施环节出现任何问题都能快速找到对应负责人,并采取有效方法及时将问题解决。
专人负责制度构建环节,应要求各级各乡镇调取专职扶贫工作者,由他们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收集扶贫资金管理有关的人员及各类档案资料,即通过建立档案数据库的形式强化扶贫精准性及整体管理效力。既然推行专人负责制度自然要求将相关责任分解并落实到对应责任人头上,只有职责清晰才能为县级扶贫资金的支付与使用管理提供条件。
(三)合理维护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县级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审计阶段,各项目参与者应当稳抓扶贫资金管理与使用过程中显露出的各种问题,诸如:挤占挪用、管理不善和决策失误等,并全方位的分析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进而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或抑制这些问题,以免造成严重的无经济效益、投资失败等问题。
具体实施阶段,应高度关注扶贫资金项目使用效益如何取得这方面内容,并结合现场实际开展审计工作,通过审计保证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质量;实施调整与优化审计方案,以为县级政府财政扶贫资金顺利的拨付与管理提供理论支持。
(四)适时提升审计成效
于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而言应展开全过程管控,逐步强化管理力度,根据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有关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细则或方法,应用科学手段提升管理质量。
具体来讲,首先做的便是对县级扶贫资金管理机构以及扶贫资金对应实施单位展开全过程的管控,走进基层,时刻关注扶贫资金使用状况,做好相关记录,防止在此环节出现私自挪用、挤占等问题。
四、总结
综上所述,县级财政扶贫资金是国家为推动农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而作出的重大举措,为将财政扶贫资金顺利划拨给扶贫对象,做好扶贫资金管理非常重要。文章便围绕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了一些有效的用于提升县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质量的对策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