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O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2届会议(MEPC72)要点快报
2018-12-06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72届会议(MEPC72)于2018年4月9日~4月13日在伦敦召开。
本次会议共有17项议题,主要包括压载水有害水生物、空气污染及能效、提高国际航运能效的进一步措施、船舶GHG减排、强制性文件的审议和通过、特殊区域/ECA区/PSSA区域指定和保护、污染预防及应急、分委会报告、减少北极水域船舶使用和载运重燃油风险的措施制定、其他事项等议题。
除全会外,本次会议上成立了压载水审议组(RG,议题4)、空气污染及能效工作组(WG1,议题5和议题6)、GHG减排工作组(WG2,议题7)、强制性文件修订起草组(DG,议题3)。
提醒业界注意的事项:
1)空气污染及能效
(1)提醒业界注意滚装货船和客滚船基线相关修正案已经在MEPC72正式通过,将于2019年9月1日生效实施。对17 000 DWT以上滚装货船和10 000 DWT以上客滚船制订分段基准线,自Phase2阶段(2020年1月1日)开始适用。同时,可由各国主管机关考虑,提前实施本修正案。
(2)提醒业界注意IMO制订并即将发布燃油购买者/使用者最佳实践指南。该指南从燃油供应商选择、燃油质量保证、合约签订、证明文件、燃油接收取样及试样、争议处理等方面给予燃油购买者/使用者相应的指导。
(3)提醒业界注意IMO正在制定MARPOL附则VI修正建议草案,禁止船上携带用于推进和操作的非符合性燃油。但同时应注意,该规则仅针对船上使用燃油而非货油;且该条款并不排除脱硫装置等措施可作为等效或替代。
2)进一步提高国际航运能效技术和操作性措施
(1)提醒业界,对于国际航行5 000 GT及以上船舶,请于2018年9月1日之前尽快提交SEEMP Part II,以便主管机关和RO完成审核。
(2)提醒业界考虑对于非运输类船舶“运输功”参数的替代方法,以便视情况向后续会议提出建议。
3)船舶温室气体减排
请业界关注IMO达成的IMO海运GHG减排初步战略,以及其设定的相关减排目标。
4)压载水相关问题
(1)请业界特别是船东及BWMS产品厂家关注批准的DGAP,并积极开展试用研究,按照计划要求收集数据。
(2)请产品厂家关注批准的BWM.2/Circ.33/Rev.1对BWMS比例缩放的验证要求,并注意自该通函发布后的BWMS型式认可将按照此通函要求执行。
(3)请船东注意,尽管本次会议没有就现有BWMP应修订以包括应急指南中的应急措施建议形成定论,但要求尽快更新船上现有的BWMP以及早纳入应急措施,以便于PSC检查。
5)其他事项
(1)请业界注意,IMO将对《2011年减少外来水生物传播的船舶生物污垢控制和管理导则》(MEPC.207(62))进行审议,不排除今后将此要求强制化,现有阶段需考虑减少生物污垢的设计、技术,制定计划(可考虑纳入BWMP)并在实施中积累经验。
(2)请业界关注船舶水下噪声问题。
来源:中国船级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