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对船海业提出要求
2018-12-05
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的《关于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调整优化民用船舶产业结构,发展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推动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出口等具体要求。专家指出,作为典型的军民融合产业,船舶工业应从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需求、造船强国建设等国家政策出发,通过组织实施船海产业创新和产业化重大工程,大力研发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突破关键共性技术与工程化、产业化瓶颈,进一步增强核心产品自主可控能力,形成较完善的产业体系。这不仅有助于船舶工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船舶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提供内在动力,还将为船舶工业实现由大到强提供强大动力和保障。
据悉,《意见》强调,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改革,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建设中国特色先进国防科技工业体系,构建一体化的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
《意见》从7大方面对推动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作出全面部署,主要包括:进一步扩大军工开放;加强军民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促进军民技术相互支撑、有效转化;支撑海洋等重点领域建设;推动军工服务国民经济发展;推进武器装备动员和核应急安全建设;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其中,《意见》指出,在支撑海洋领域建设方面,要积极研发高等级专业破冰船、极地自破冰科学考察船、极地救助船、极地半潜运输船、极地资源勘探船及极地专用核心配套设备、材料等;在推动军工服务国民经济发展方面,要调整优化民用船舶产业结构,发展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推动高技术、高附加值船舶出口等。
据了解,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将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共用共享和协调联动,围绕《意见》提出的7大方面工作,务实推进实施,推动军民融合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率先取得实质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