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杯视频助理裁判的传播学解析
2018-12-04庹继光
庹继光
【摘要】在俄罗斯世界杯足球赛上,国际足联首次使用视频助理裁判系统,其基本传播价值在于延伸场上裁判的视野,为足球赛提供了新的裁判尺度。同时,该系统是表征公正的重要符号,用于回击足球赛拒绝高科技的说法,并避免因国际足联腐败给世界杯带来的负面影响。不过,该系统的传播效果尚不能高估,其对于比赛何时介入具有不可预期性,而且它辅助裁判行为后产生的效果也具有不可预期性,损害了球员、观众的现场体验感。
【关键词】足球;世界杯;视频助理裁判;传播学;符号
在2018年夏季举行的俄罗斯世界杯足球赛上,国际足联正式采用了视频助理裁判(VideoAssistant Referee,简称VAR),这是一套高科技技术系统,它可以多角度抓拍赛场的镜头、画面,并通过快速的视频处理、回放等技术最大限度地还原赛场真实,以辅助纠正当值主裁判的错误判罚。
VAR系统的运用在传播学上具有双重意义:其一,VAR系统拍摄并处理大量的视频,并将这些信息传递给主裁判、为判罚提供依据,在这一传播回路中,VAR体现出先进技术的功能,扩展了主裁判的视野范围,且为判罚活动提供了新的尺度;其二,VAR是一个符号,国际足联将其引进世界杯,无疑是在向全世界宣示,他们将采取更加客观、公正的裁判标准,确保赛场上的判罚更加公平,以平复外界的各种质疑。
一、作为信息的VAR:新尺度的引进
VAR系统的物质基础是传播技术,引进该系统的技术表现是启用33台专业摄像机、2个特供的越位摄像头和所有FIFA主机广播摄像机,共同监测绿茵场上的实时赛况;同时,配套的虚拟越位线系统也会综合诸多因素及时判断球员是否处于越位位置。这一系统可以在相当程度上弥补主裁判的目力所限,使其能够瞬间知悉发生在赛场上的更多场景和信息。加拿大传播学家马歇尔·麦克卢汉在《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一书中写道:一切的技术都是人的延伸。任何媒介都不外乎是人的感觉和器官的扩展或延伸:文字和印刷媒介是人的视觉能力的延伸,广播是人的听觉能力的延伸,电视则是人的视觉、听觉和触觉能力的综合延伸。[1]在此基础上,一切延伸了人类器官的工具、技术等都可以被视为媒介。从这一意义上说,VAR毫无疑问也是一种媒介,不过,单纯就技术角度而言,VAR系统的功能似乎早已被发掘出来,许多年以前,电视慢镜头等技术便足以对足球赛场上的情形进行回放和“复原”以印证主裁判的判罚是否恰当。就世界杯而言,2002年韩日世界杯中韩国对阵意大利、西班牙两场比赛的许多重要判罚都经不起电视慢镜头的重新“审视”:例如西班牙队莫伦特斯头球破门后,裁判认定此前球已出底线而进球无效,但电视慢镜头显示球的线路非常好,根本没有出底线……但是,当时的电视慢镜头等是无法作为官方认定依据的,它们固然可以提供大量信息,却不足以改变主裁判的判罚。
媒介真正能够体现其强大影响力之处,在于其得到应用后可以改变人的关系与活动,使其形态、规模和速度等发生变化,笔者以为这大概就是麦克卢汉提出“媒介讯息论”的初衷所在:“所谓媒介即讯息只不过是说:任何媒介(即人的任何延伸)对个人和社会的任何影响,都是由于新的尺度产生的;我们的任何一种延伸(或曰任何一种新的技术),都要在我们的事务中引进一种新的尺度。”[2]国际足联选择引入VAR系统,自然是希望在足球竞赛中得到相对更为准确的结论,协助场上主裁判作出最合适的判罚,最大限度地维护比赛的公平性。其实,VAR系统在足球场上露面并非第一次,2016年底它已经亮相世界俱乐部杯赛,此后也曾在多国的国内联赛中使用,但其在世界杯上的使用仍然引起了各方的高度关注。
VAR系统显然是与主裁判迥然不同的判罚体系,主裁判判罚的尺度是目力和经验,而VAR系统基于集成性的信息抓拍和处理,能够对现场情形体察入微,在判罚尺度方面更显得精细、准确,并且对主裁判的不当判罚作出改变和纠正——在俄罗斯世界杯上,VAR系统已经在是否应当判罚点球、进球是否有效等方面与主裁判的初始判罚出现了针锋相对的结果:
第一次改判点球:法国队与澳大利亚队的比赛进行到第54分钟,法国队格列兹曼突入禁区被对方球员铲倒,主裁判第一时间没有作出判罚,场边视频裁判提醒主裁判观看视频,在观看VAR后,主裁判决定改判点球。
第一次取消点球:巴西队与哥斯达黎加队比赛第72分钟,巴西队内马尔杀入对方禁区后,似乎在对方拉扯下倒地,主裁判吹了点球,但在哥斯达黎加队员反复抗议下,主裁判到场边观看了VAR回放,最终取消了点球。
第一次认定进球:西班牙队与摩洛哥队比赛中,伊阿古·阿帕斯在第91分钟踢进一球,帮助西班牙以2∶2扳平比分,但在足球刚钻进网窝时,场边的助理裁判就举旗显示越位,后来主裁判观看VAR回放认定进攻队员没有越位,进球有效。
第一次影响决赛:法國队与克罗地亚队在决赛中各进1球暂时战平,克队球员禁区内出现手球情形,法国队随即申请点球机会,经过VAR的提醒,主裁判最终判罚点球,格列兹曼主罚命中,场上均势被打破,极大影响了决赛的进程。
“韩国队拉德国下水”的第一个进球更是拜VAR所赐:小组赛最后一轮,韩国队注定回家,德国队取胜则可晋级,双方缠斗了几乎一整场均未进球,伤停补时第92分钟,韩国后卫金英权踢进一球,但助理裁判迅速判罚越位,后来主裁判看过回放发现足球碰到了德国球员的身体,金英权并不越位,判定进球有效。这一进球引发了许多评论,有人称德国队在为8年前的不当得利“埋单”:2010年世界杯八分之一决赛德国队迎战英格兰队,英格兰队兰帕德吊射,足球越过门线后被德国队守门员扑出,慢镜头显示这是明显的进球,但当时没有门线技术和VAR,主裁判判定进球无效,德国队侥幸晋级。也有人戏称韩国队“两头占便宜”:2002年世界杯时没有VAR,他们对阵意大利、西班牙队都因主裁判的错误判罚而得利;这次,本来已经被吹掉的进球得益于VAR“起死回生”,他们再度赚了。不过,这些评论都不能改变VAR介入的有效性:有了视频集成系统,赛场上的信息搜集显然更加全面、真实,将这些信息运用于裁判活动,准确性无疑会更高,也有助于提高判罚的公正性,减少误判给足球赛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作为符号的VAR:公正性的表征
如果说,作为信息技术系统的VAR进入足球赛场并未引起人们的争议,那么VAR作为一个符号则不免产生巨大的争论。许多人认为,VAR是国际足联一个表征公正的符号,意在回应两个方面的质疑:第一,足球比赛的裁判活动始终拒绝高科技的介入和参与;第二,国际足联此前的严重腐败给世界杯等大赛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一)回击“足球赛场拒绝高科技”
在体育比赛中引进先进信息技术,促进裁判活动更准确早就不是新鲜事,NBA裁判“看录像”的传统已经持续了接近20年,许多“绝杀”是否成立往往要靠“录像”来判断,比赛过程中经常还会出现比分的更改。此外,网球、羽毛球、排球等竞赛中都已引进了“鹰眼挑战”,其中发挥关键作用的也是视频裁判系统……
此前,国际足联的态度是极力捍卫主裁判在足球比赛中的权威地位,拒绝引进高科技技术,最直接的表现是2010年世界杯赛上,英格兰队兰帕德的射门被主裁判认定无效,却被电视慢镜头清晰地显示已经整体越过球门线接近半米,事后全球媒体对此口诛笔伐,呼吁引进高科技技术辅助裁判,但时任国际足联主席的布拉特却表态说:“裁判错误和误判是足球魅力的一部分。”的确,足球是一种艺术,是一种另类的彰显体魄和运动暴力的艺术,足球比赛会给人带来美的享受。但是,足球首先是体育竞赛,公平是体育运动的基础,所有竞技均以胜负、公正和准确作为终极的价值追求,球队和球员不能为了“艺术品的塑造”而牺牲基本的公平,在这个意义上,一切能够促进公正裁判、提高判罚准确性的技术引进都是有价值的。在体育竞赛普遍采用人工裁判的时代,人们可以谅解世界杯赛场上马拉多纳的“上帝之手”,但在其他运动项目纷纷借助高科技提高裁判的准确度以后,足球赛场上屡见不鲜的裁判失误再难得到公众的理解,人们纷纷抨击2010年南非世界杯上出现了许多“离奇的错判、误判、漏判”,紧随其后的巴西世界杯更被称为“或许是裁判误判最多、争议最大的一届世界杯”。
足球号称“世界第一运动”,而世界杯则处于全球足球赛事的金字塔顶峰,如果连世界杯都无法确保公平,其地位无疑会受到很大的质疑。在如此环境下,国际足联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不得不在审视原有裁判规则瑕疵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正和弥补,从2013年巴西联合会杯赛开始使用“禁区边线判罚技术”,此项技术可以准确显示运行中的足球是否整体穿过球门边线,进而裁决一方球队是否有效进球。此项技术将彻底消弭“赫斯特谜案”或类似争议:1966年世界杯决赛中,英格兰队乔夫·赫斯特的射门击中横梁后向下弹地而出,当值主裁判罚进球有效,最终英格兰队以3:1击败西德队夺冠。在随后的50年里,足球是否越过门线一直无法证实,成为悬案。
相比之下,VAR系统的引进力度显然更大,它号称是“足球史上最大裁判改革”,对此国际足联主席因凡蒂诺表示“世界杯不能被裁判误判主宰”。
(二)切割“足联腐败殃及世界杯”
从前任国际足联主席布拉特“误判是足球魅力的一部分”到现任国际足联主席因凡蒂诺“世界杯不能被裁判误判主宰”,足球世界最高“掌门人”对于裁判误判与足球赛关系的态度简直是天壤之别,其背后有一个至关重要的关联事件——国际足联高层的大面积腐败事件。这一事件直接导致占据国际足联主席职位接近20年的布拉特及其盟友彻底倒台,失去了对足球运动发展的主导权,而因凡蒂诺等人得以“掌舵”国际足联。在国际足联腐败丑闻全面曝光之后,世界杯的美誉度及品牌影响力也受到很大影响,有人甚至形容其“有每况愈下之势”,在此背景下,由新人主持的国际足联逐步在国际和多国足球联赛中推行VAR,被认为是一种充满了积极进取精神的“良政”。
VAR系统的引进实质上是人工智能在足球裁判活动中的运用,其基本工作原理是依据赛场上各种视频信号显示出的运动员技术动作,结合相应的算法和机器学习功能,做出最契合客观真实的判罚决定。它的应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裁判个人可能出现的失误,保证那些因为主裁判的个人原因而发生的误判和漏判得以避免,至少从技术层面确保给予比赛双方都能信服的“公平”。
从理论上说,VAR系统的介入可以为裁判的肉眼判罚插上科技的“翅膀”,判罚的准确性得到前所未有的保障,足球竞赛的公正和公平更加值得期待。基于此,许多球迷认为自己有机会在俄罗斯看到一届裁判“零失误”的世界杯,而国际足联自身也异常维护这一“公正”符号的权威性和准确性,俄罗斯当地时间6月29日,世界杯小组赛刚刚结束,国际足联裁判委员会主席、意大利著名“光头裁判”科里纳就公开表示,VAR在世界杯上的亮相取得了巨大成功,主裁判用VAR查看了335次犯規,而VAR针对其中的14次判罚做出了更正的结论——在没有VAR介入的情况下,95%的判罚是正确的,VAR的改判则使准确率进一步提升到99.3%,“这个准确率已经接近完美了”。因凡蒂诺本人随后也公开为VAR“站台”表态:它净化了足球运动,让足球变得更透明、更可信,“感谢VAR,让世界杯成为最公平的赛事”。如此夸赞,VAR无疑成了能量巨大的“上帝之眼”。
在这种观点的指引下,已经有人提议今后足球比赛中使用智能机裁判取代现在的人工裁判,以有效防止错判漏判扭曲比赛结果,甚至改变球员和球队的命运。
三、效果检验的VAR:作用尚难高估
尽管国际足联高调肯定VAR的传播效果,甚至赞扬它的运用促使“足球中的越位进球彻底终结”,但也有学者戏称VAR只是营造了“公正的幻想”,符号意义远大于实际效果。笔者也认为,视频助理裁判系统当下的效果尚不能过高评估:一是其与赛场之间尚未建构起可信赖的信息沟通、交流体系,其对于裁判活动的介入具有不可预期性,制约其人工智能技术的实践应用;二是VAR系统介入并纠正判罚后,则增加了足球赛结果的不可预期性,破坏了现场球员和观众的体验感,在相当程度上抑制了他们情绪的抒发和宣泄。
(一)VAR介入不可预期:技术功能受限
众所周知,VAR作为先进的视频信号传播系统,其直接功能是弥补足球赛场上裁判员、尤其是主裁判瞬间视觉判断能力的局限,以及由此产生的判罚偏差,促使竞赛最大限度地回归公平公正,但当下国际足联设置的VAR介入机制却在许多方面桎梏了其功能的有效发挥。
首先,国际足联遵循“最小的干扰,最大的利益”原则启动VAR对于场上裁判的干预机制,为了避免对于足球赛干涉过多,VAR的运用受到极大限制,只在以下四种情况下“闪亮登场”:进球的认定或无效、点球的判罚与否、直接红牌、裁判出牌认错对象。从理论上说,这些环节对足球比赛的结局影响最大,但足球项目非常特殊的一点是其竞赛并非简单的回合制,双方在赛场上的拼抢结果往往难以预料,前面的判罚经常会直接影响到后面的进程,例如前面裁判错将角球判成球门球,就可能使原本的进攻方失去对足球的控制,发球的一方却可能通过进攻获利,得到点球甚至进球——从公平的角度而言,最初的球门球判罚错误是导致后续进球、点球的直接原因,理应改判,但如果每一次错判都被更改,足球比赛会变得无比拖沓、迟滞,中途不断面临“倒带”甚至“归零”,这是各方面都无法接受的。两相权衡,国际足联选择了VAR技术的有限介入。
其次,VAR介入被定性为辅助性裁判行为,该系统进入足球赛场并非要验证“判罚决定是否正确”,而仅仅是监督“判罚决定是否有明显错误”,视频助理裁判员的职责是为场上主裁判提供辅助信息,本身不作任何裁决,只起到提示功能,主裁判有权决定是否使用VAR视频信号检验自己的判罚,而且在这一过程中,主裁判应当先作出独立的判罚,然后再决定是否更改自己的判罚。这其实是一个明显的悖论:在VAR参与之前,主裁判在足球比赛中拥有全部权力,其判罚是终局性的,参赛队没有翻盘机会;VAR系统的应用本质上是以技术限制权力,它对赛场的全面监控可以监督主裁判的判罚是否准确、公正。但为了维护主裁判的权威,国际足联将主裁判规定为决定启动VAR系统的唯一权力主体,如果他拒绝,“神通广大”且“铁面无私”的VAR便无法真正发挥作用,参赛队的请求或申诉也无济于事,这与网球、羽毛球、排球等比赛中球员主动提起“鹰眼挑战”是截然不同的。这一机制上的掣肘在俄罗斯世界杯上被表现得淋漓尽致,在揭幕战中,担任场上执法工作的阿根廷主裁判就两度拒绝观看VAR,而德国主裁判布里奇的固执则引发了严重后果:他执法塞尔维亚与瑞士的比赛过程中,瑞士球员禁区内出现犯规动作,塞尔维亚球员提出观看VAR的申请,但布里奇拒绝了塞尔维亚球员的请求,没有判罚点球,导致塞尔维亚队这场比赛失利,最终被淘汰,后来国际足联将布里奇裁判组提前送回家。不过,决赛中法国队申诉的情形与塞尔维亚类似,揭幕战上拒绝观看视频回放的那位阿根廷主裁判却接受建议判罚了点球,这一变故使人们更难预期VAR何时能派上用场。
(二)介入后赛果不可预期:现场体验受损
足球最大的魅力就在于赛场上瞬息万变,任何一轮攻防结局都难以预料,球员、教练和所有现场观众的心情都被其牵引,并在主裁判确认结果的一瞬间迸发出强烈的激奋、狂喜、紧张甚至是愤怒、失望等情绪,但在VAR介入的背景下,主裁判的判罚不再具有终局性,人们的情绪表达和呈现也不免因此受到抑制。换言之,VAR系统的介入、审视和重新裁判过程迟滞了原本的信息传播体系,导致现场人员强烈的体验感大打折扣,有时候甚至使激情荡然无存。
人们不难设想,如果比赛中球员射门入网,主裁判也鸣哨判罚进球有效,全队开始庆祝,突然主裁判接到提醒并观看VAR视频回放,然后重新吹罚进球无效,该队球员会是何等尴尬!因此有球员开玩笑说:VAR引入后,“我都不知道该在什么时候欢呼了”。VAR对于现场观众也会带来同样的消极影响,支付不菲的门票观看高水平足球赛的观众就希望获得现场体验的感觉,主裁判判罚在第一时间激起的强烈刺激和反应则是这种体验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由于VAR系统的引入,许多现场观众的情绪只能“暂停”或“延迟”,等待VAR的裁决,导致其看球体验反而不如电视机前的观众——借助电视解说和慢镜头画面等,后者往往比现场观众更清楚、更早判断出场上发生的状况,知悉最终的判罚结果。
VAR作为辅助裁判技术的介入,还在正常的足球比赛之外,增加了主裁判与VAR系统之间的信息沟通、决断和最终处置环节,在这些环节实施的過程中必须中断比赛,因此产生较长的时间延迟。如果某一场比赛多次出现VAR干预的情形,必然对比赛的连贯程度和整体性造成影响,并导致足球赛的净比赛时间明显缩短。这又形成了一个悖论:如果刻意压缩足球比赛中的VAR介入,无形中挤压了VAR发挥技术优势的空间,许多错判、漏判等无从更正,影响了足球赛的实质正义;如果允许VAR随时干预主裁判的活动,无限制地启动赛场上的“上帝之眼”,则足球比赛会变得支离破碎、影响其流畅度,足球的艺术魅力也会受损严重。
四、结语
尽管VAR在足球赛场上出现并非第一次,但其在世界杯上首次登场仍然引起了广泛争议,无论其作为高科技的信息传输系统,还是作为彰显公正的重要符号,都具有浓郁的传播学意义,对于其传播效果的两方面剖析,也可以促使人们对其价值进行更深入的探讨。
VAR的正向价值显然是很清晰的:作为高科技的信息采集和传输、分析系统,其介入可以有效减少裁判的失误,这是技术层面的。另外,其介入还带来了理念上的变革,即人们能够理解足球裁判的不完美,允许他们重新审视并更正自己的既定判决,促进公平竞争的体育精神在赛场上更好地贯彻,VAR系统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象征了人性被救赎的可能”。
不过,VAR的消极影响也不容小觑:足球是一项人与人对抗的体育运动,人的动作与其主观心理状态是密不可分的,同样的技术动作可能是在不同情绪支配下完成的,如果任由“冷冰冰”的机器给出同样的判罚显然是不合理的,而场上裁判有人性、人情味的判罚会使得比赛更加符合情理,也更加有趣。另外,与NBA的智能裁判系统等相比,VAR系统由于推行时间较短,技术上也远未达到完美与完善的程度,在俄罗斯世界杯上也出现了未能纠正主裁判错误判罚的情形,这显示其在技术方面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而完全用人工智能取代足球裁判的观点,当下更缺乏现实可行性。
总之,VAR在足球场上的出现,不但为足球比赛引入了一个全新的裁判尺度,更会引发人们的思考:无论是足球竞赛规则的更改还是裁判新技术的运用,都要努力保证足球比赛的公平公正基石和艺术美感呈现,这些是足球运动吸引广大球迷关注、发展长久不衰的基础,只有准确把握其中的平衡关系,才能真正为足球运动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能量。
参考文献:
[1]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119.
[2]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论人的延伸[M].何道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33.
(作者为四川师范大学教授,新闻传播学博士后)
编校:赵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