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见《□新宁远县记》解读
2018-12-04刘雁翔裴应东
刘雁翔,裴应东
(天水师范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甘肃 天水 741001)
《□新宁远县记》碑,明嘉靖十五年(1536年)刻石,宁远县儒学教谕江良达撰文。高120厘米,宽75厘米。计29行,满42字,字径1.5厘米。拱首条形,鸳鸯玉质地。碑面四角打有直径约6厘米的大孔(应是流落私家时被制做他物所致),导致部分文字缺如。据说此碑原在甘肃武山县城焦家台即旧县城南城根某地,后被人私自拉回家,前些年武山县城旧城改造时发现,武山县博物馆回收,现放置文化局院内。
阅读碑文,知碑为记述武山县城改造始末而立,主旨是颂扬县令“邑侯陈公”的功绩。今武山县的前身是北宋天禧三年(1019年)设置的宁远寨,[1]崇宁三年(1104年)升为宁远县。民国3年(1914年)宁远县改为武山县。自北宋设宁远寨以来,历经千年,县治一直未变,就在今县城,现还有部分城垣残存。关于宁远县城的建设情况,现存几部旧志在“建置”中有粗略记载。而专记县城改造的文章,遗留下来的也只有这样一篇,即此“独苗”,旧县志还未收录,其史料价值是不言而喻。兹以先录文、后解读的方式研究之。
一、《□新宁远县记》录文及简要注释
邑侯陈公,字惟贤,号芝庵,河南商城其故里也【1】。以诗领正德己卯乡荐【2】,嘉靖乙未【3】首夏拜命,令宁远,□偕同选丞刘君思温【4】往,季夏中旬至任。
视篆,侯见县制背街逼山,宅舍湫隘,叹曰:“陋哉!”越三日,□□先师庙,诣诸明伦堂,校诸生,又见文庙与堂及向儒门在后,曲转西向,甚失规制。复叹曰:“陋哉!士民所望,而震者何陋,于吾政皆当改造。”予及司训李君琼【5】请成之,侯因试民可动否。先修神坛,次饰城堞,丛理街道,□□铺舍,□□立二官亭,架二浮桥,凡三公馆饰以黝堊。三月更新,民悦从事。侯曰:“可以动矣!”
越明年初春,以□□□□□□州王公对川【6】欲两改之,公喜从。命下,侯遂集材简工,各以官隙地易民居,通大街以正方位,董□□□官□,□儒周悉,分任并举,奸惰莫售。士民又举医官张戬【7】兼督之。侯躬自巡视,未五十日,两工俱成。
县制牧爱堂改转北向,横三大楹,左右各为吏署六楹,堂后立正私宅,堂前侧为两掖门,以通僚佐。私宅平筑月台,甬道抵二门,里树戒石。亭东西为二角门,丹墀对树小槐四株。外甬道直至大门中架,起鼓楼为门。东房为土地神祠,西房为马祖神祠,俱南向。外两房为旌善、惩恶二亭,各翼以榜房,斜三半厦。二门外树以青椿二株,大门外树以屏壁一座,二门侧左为辖道通后,右监狱系囚吏廨一十二楹,马房一十七楹,俱于左掖门通焉。至学制门、明伦堂,撤移南向,横三大楹。左右为传文、习礼二斋堂,后为讲堂三楹,连以□仓右库,各三楹,翼以生徒号房,各五楹。堂前平筑月台,甬道抵二门。东西为进传、退习二小角门,外通道直至大门旁,缭以垣墙,外树以屏蔽,堂侧左角门旁通官宅,右角门曲通文庙。敬一亭三楹、神厨三楹,今始添修焉。侯又见学后近北隙地宽敞,堪作草场以实其空;草场在南,地方高明,堪作察院以据其尊,复以状请抚巡而两可之。命下,适前工告完,且戬能称使而不植私,复任俾兴后役。先营厂房十二楹,藏旧草于内,次以草场空地平土筑基,为澄清堂,横三大楹,东西各为隶卒房三楹,平筑月台甬道抵二门,东西为二角门,前为仪门,北临后街。门之右连构官亭三楹,以便伺候,堂后为寝室三楹,左右各翼以厢房三楹。工余,于城西连山接赓起楼,立一隘门。命之者□明公,构之者侯,成之者丞刘君思温、贾君仪【8】也。凡前厅堂及诸屋壁皆砌石为基,而砖甃其上,图经□也;□□髹漆,避风雨也;绘事以墨,昭俭约也;前后工作不过春夏,戒迀延也。
呜呼!古人举事,必规于义□□□也。□重其力与时,三者违一焉,《春秋》刺之。故书成者二十有九,书筑者七,书新作者二,盖莫有善之者□□□,盖□敛怨丛货,若后世郡邑之甚者乎!侯不然,凡前诸作一切主于事神治民、造士禁暴,厚宾客,严保□,瞻便荐付,非是莫举也。而财力所出,不自征科,不事苛亟,且颁其食,作之以赏,故费虽广而帤藏不忧,力虽众而民不见其告劳也。
落成之际,适新巡宁陵胡公文江【9】至县,侯以此役知,面许大书鐫石以示来世。其章未下,侯即随西巡至玉门关,□□□□□□巡□。予不忍泯灭,故□□颠末,以侯、巡后之君子,当知所以理敝葺荒于将来,勿坐视其极以□前善矣!
时嘉靖拾伍年岁次丙申菊月中旬吉日,宁远县儒学教谕沈丘江良达⑩谨记。
【注释】【1】陈公,即宁远县令陈官,万历《宁远县志》卷3《官师》:“陈官,河南商城人。重修县治,有功于民。”
【2】陈官为正德十四年(1519年)己卯科举人,见顺治《商城县志》。
【3】嘉靖乙未: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
【4】选丞刘君思温:康熙《宁远县志》卷4《官师》“县丞”目有刘思温名录,不记籍贯、事迹。
【5】予:碑文撰者教谕江良达;司训李君琼:万历《宁远县志》卷3《官师》“训导”目有李琼名录,不记籍贯、事迹。
【6】□州王公对川:应即巡按甘肃御史王绅,对川其号也。乾隆《甘肃通志》卷27《职官》“巡按甘肃御史”目:“王绅,北直隶沧州人。”康熙《巩昌府志》卷26《艺文上》载明姚镆之《崇羲书院记》,有云:“侍御沧州王子书绅氏,当嘉靖乙未巡按西土,未逾年,成巩昌崇羲书院。”嘉靖乙未即嘉靖十四年是王绅“巡按西土”的年份,也是宁远县令陈官的上任年份。宁远是巩昌府辖县,次年春王绅应还在“巡按西土”,于是策划修县衙、文庙,即碑文的“两改之”。也可证“□州王公”为巡按甘肃御史王绅无疑。《巩昌府志》“沧州王子书绅”的“子书”应是王绅的字。王,进士出身,历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使。乾隆《沧州志》有载。
【7】医官张戬:宁远医学的主事者,万历《宁远县志》不载。
【8】贾君仪:康熙《宁远县志》卷4《官师》“典史”目有贾仪名录,不记籍贯、事迹。
【9】新巡宁陵胡公文江:应即巡按甘肃御史胡守中,文江其号也。乾隆《甘肃通志》卷27《职官》“巡按甘肃御史”目:“胡守忠,河南宁陵人。”其名正好位列王绅之后,说明二人交接是在县城落成的嘉靖十五年。据《明史》相关资料,“胡守忠”应为“胡守中”。胡,进士出身,历官至都察院有副都御使、兵部侍郎等,有恶行。康熙《宁陵县志》有载。
【10】江良达:万历《宁远县志》卷3《官师》“教谕”目有江良达名录,不记籍贯、事迹。
【简评】本碑题“新宁远县记”之前残一字,疑是“革”或“鼎”之类文字。将县治、儒学朝向由坐北朝南改为坐南朝北,的确是前所未有的大变革,于是“新”。碑文对县城改造工程始末及具体改造、新建项目之记录,不厌其烦,逐一条列,有类专门记述县城建设成就的工作总结。另,一般兴建碑刻落款有撰文者、书丹者、篆额者、镌字者姓名,及众多有功于此工程者题名,而此碑落款只有撰文者江良达一人——“宁远县儒学教谕沈丘江良达谨记”,比较独特。还有,碑额残存一“去”字,似可说明此碑还兼有宁远县令陈官“去思碑”的功用。
二、万历《宁远县志》、康熙《宁远县志》所载县治、县城和碑文记载之比较
1.县治图和庙学图
万历《宁远县志》,邹浩纂,明万历十五年(1587年)稿本。凡9卷32目。其卷1《图象》附有县境图、县城图、县治图、庙学图。其中县治图以实录的方法,线刻县衙及其他官署平面图,单体建筑几楹、街巷若何等都清清楚楚,甚至县堂前的两棵树都标出来了。另,主要建筑还标示名称。以县堂为中心,前为仪门,再前为旌善、申明二亭,再前为县署大门和医学、阴阳学;后为县宅。县堂西一路从后往前有丞宅、廨、仓、宾馆,县堂西一路从后往前有典宅、文房等。
图1 《宁远县志》中录“县治图”
和碑文对照,图中县堂即牧爱堂、县宅即正私宅,旌善亭同名,申明亭即碑文征恶亭。其余丞宅即县丞宅、典宅即典史宅图中标示,而碑文未及。①万历《宁远县志》记述下限,距陈官新建宁远县治、儒学的已有52年,其间建置有变化,于是附图和碑文所记不能一一对应。碑文还说到庙学的改建,提及学制门、明伦堂、敬一亭等,在“庙学图”中都能找到对应的“点”。说明碑文的记述,不但条理清楚,而且完全是实录。
2.万历《宁远县志》之记述
万历《宁远县志》,明万历十五年(1587年)宁远知县邹浩撰,凡9卷32目,其卷2《舆地》之“建置”有关于县制和庙学词条若干,较为完整地记述了明代县治和庙学即文庙的现状。抄录如下。
县治。在城中,北向,宋崇宁时知寨公王渊建,门南向。洪武二年知县刘冕增修,成化中知县谢茂重修,正德十一年知县江万玉增修。嘉靖十一年知县陈官转修,②陈官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任宁远县令,次年新修县治,碑文记载清清楚楚,县志“嘉靖十一年”误。北向。万历十二年知县邹浩创修迎宾馆,改修预备仓,重修头门。
其制:头门三间,左行为阴阳,医学,进而为申明、旌善亭,又进而为仪门三间,又进而为左右吏舍,其中为正堂三间。堂左首銮驾、积贮库。又左为县丞厅,一门、一堂、一宅,各有耳房,凡三。堂右有铺陈、军器库。又右典史厅,一门、一堂、一宅,各有耳房,凡三。自堂而进,为退省堂,为委蛇楼,左有知县宅,右有知县书馆。公廨、监仓咸列于县之左焉。
文庙。在县治前儒学之左,南向。文庙五间,中塑有先师、先贤像。其前为两庑,为仪门、为泮池、为棂星门,仪门之下(以下原志残缺)
阴阳学。久废。知县邹浩创建于县头门之左。
医学。久废。知县邹浩创建于县头门之右。
申明亭。新建于县二门之左。
旌善亭。新建于县二门之右。[2]15-18
相较而言,万历《宁远县志》“建置”所述,完全可以和其所附“县治图”“文庙图”对照,这是因为此二图本是当时的现状图,而陈官鼎新宁远县治、儒学之后的几十年,又有仪世麟、卢尚志、邹浩等人对县城进行建修,原有建筑有些改名、有些新建,但县治、儒学的基本格局依旧。我们完全可以通过万历《宁远县志》的“图”索碑文所记的“骥”。
3.康熙《宁远县志》之记述
康熙《宁远县志》,冯同宪、李樟纂,清康熙四十九年刻本。其卷2《建置》有关于县制和庙学词条若干,较为完整地记述了明代和清朝初年县治和庙学即文庙的现状。抄录如下。
公署。县治在城中偏西,宋崇宁中知寨王渊建,南向。明洪武二年知县刘冕、正德十一年知县江万玉各增修。嘉靖十一年知县陈官改建,面北。顺治九年知县潘凤翼、康熙八年知县李日焜相继修葺。
治事堂五间。仪门三间。东西角门各一间。东库一间。西库一间。架阁库三间。赞政厅三间。六房科十二间(在堂东西)。迎宾馆三间(在仪门外)。土地祠一间。知县宅(在议政堂后)。县丞宅(崇祯二年裁官,废)。典史宅(在县东)。申明亭(在县门右)。旌善亭(在县门左)。阴阳学(在大门右)。医学(在大门左)。僧会司(在全寿寺)。道会司(三清观)。狱神祠一间。公廨十八间。狱房一所。厫三处(共十五间)。草仓一所(废)。南察院(嘉靖间知县李亨建)。北察院(布政分司,万历知县王大夏建,废)。中司(按察分司,洪武知县陈循建,废)。边司(府署,正德知县江万玉建,废)。新仓厫二十间(康熙四十四年知县冯同宪建)。
儒学。在县治东北。明洪武二年知县刘冕建于文庙西偏(迁移复旧,见文庙项下)。云路街。学门三间。义路礼门。甬道。东西角门。明伦堂三间。进德斋。淡宁斋。修业斋。敬一亭。御书楼。膳房。射圃。教谕宅训导宅。学田百亩。[3]59-61
现存万历《宁远县志》稿“建置”部分残缺,无法全面反映县治建筑及其布局的全面景况。古代修志,对“建置”基本上是因循沿革,所以康熙《宁远县志》“建置”卷所述,正好可补万历《宁远县志》之缺。通过对碑文和此两部县志“建置”相关词条的对照研究,我们完全可以复原一幅每一单体建筑都标示名称的县治平面图,也可以窥见明清以来宁远县治的总体布局及署衙拥有的办公馆舍,如武山县博物馆陈展建城历史,这无疑是非常有用。
三、几点认识
第一,这次整修的重点是县治(碑文称为“县制”)即县衙及僚属办公场所、文庙。之外,还涉及城垣、神坛、桥梁、街道、铺舍等,是全面整修。其最大的变化是,改变了北宋县衙建筑的朝向——原来“南向”,改建后为“北向”,文庙朝向也随之改变。宁远县城在县域中部,渭河北岸,北宋始建始。在当时,完全是因为军事需要。城址选今武山县城和洛门镇之间川地①今武山县城和洛门镇之间的洛门盆地是武山县内最大的川地,《水经注》称武城川,刘元鼎《使吐蕃经见纪略》所言的“武川”即是此川。的最西面峡口,所以不可避免的局促狭小。俗言“天下衙门朝南开”,在陈官之前,宁远衙门就是遵循此民俗旧制而建,为了恪守衙门朝南的旧制,使得县治“背街逼山,宅舍湫隘”。陈官到任,现场调查,因地制宜,将衙门从南向即坐北朝南改制为北向即坐南朝北,确是一个大胆举动。这一改制,使得县城的主体建筑,都转向成了背山面河形势,如此则视野开宽,开门即见滔滔渭河、郁郁田园,很好地利用了地利,也相当人性化,显然非常成功。宁远衙门朝北开,是地理形势逼出来的,也是陈官敢为人先干出来的。从此,奠定宁远衙门朝北开的格局,直到现在,武山县人民政府的大门依然朝北开。
第二,从武山现存旧县志看,城建历来是县令政绩的重要标志。万历《宁远县志》和康熙《宁远县志》记载明代县令功绩,都和城建相关。以康熙《宁远县志》卷4《官师》为例。
谢茂 潼川监生,成化间任,重修城池。
江万玉 大竹举人,正德间任,重修城池,有功于民。
陈官 商城举人,重修城池。
仪世麟 太平举人,重修城池。
卢尚志 陈州,修城池。[3]101-104
由此可见,在古人的价值观里,城建的分量还是很重的,大有惟有建者留其名的意思。
第三,巡按御史直接或间接参与县城改造。碑文述及的“王公”即王绅和“胡公”即胡守中,二人的职务为巡按甘肃御史,其按临宁远是在嘉靖十四年至嘉靖十五年,正是是宁远县令陈官改造县城之时。据碑文:
越明年初春,以□□□□□□州王公对川[6]欲两改之,公喜从。命下,侯遂集材简工,各以官隙地易民居,通大街以正方位,董□□□官□,□儒周悉,分任并举,奸惰莫售。
……
落成之际,适新巡宁陵胡公文江至县,侯以此役知,面许大书镌石以示来世。
虽然有残字,但还是可以看出,县城改造的动议先由陈官请示汇报,等到首肯“公喜从”、“命下”之后才动工。改造工作完工之后,正好新御史来县,陈官汇报县城建设成绩,得到肯定,并答应书字刻石以流传后世。有明一朝,监察御史职权广大,无所不在,即如地方的工程建设都在监察御史的监察范围内。同时,御史还参与或主持建设工程,如明代秦州创修伏羲庙,就有不少巡按甘肃御史、巡茶御史参与其中。[4]107-109碑文还提及在高敞空地建设的“察院”,即巡察来县御史之临时办公住宿之地。另,万历《宁远县志》卷9《艺文》留有十多个御史之诗作,也可知御史来县之勤。
第四,历史是干出来的,也是写出来的。如宁远县令陈官,万历《宁远县志》卷3《官师》记:“陈官,河南商城人。重修县治,有功于民。”[2]38康熙《宁远县志》简化记为:“重修县城”,[3]104乾隆《宁远县志》、民国《武山县志》亦如之。看这条资料,我们有一个笼统概念——此人为县令,整修过县城,至于如何整修,不知道。正是有了《□新宁远县记》,我们才了解到诸多历史细节。据采访,此碑在南城根矗立有年(移作他用是在1950年代以后),就在县衙旁边,而明清至而民国的修志者均未将其辑入“艺文”,可怪!或许是认为文辞不雅,缺少文学性吧。至于碑写作的目的,撰文者言:
“予不忍泯灭,故□□颠末,以侯、巡后之君子,当知所以理敝葺荒于将来,勿坐视其极以□前善矣!”
还好,现在此碑进入了文博机构,我们可以知道——明嘉靖十四年至十五年,以县令陈官为首的宁远县领导班子原来还干了这么多的事情。至于说“有功于民”,大抵是说县城修好了,焕然一新,乡里人进城看着赏心悦目吧。其实民生,和县城建什么样关系不是太大。另,观万历《宁远县志》、康熙《宁远县志》可知,那个县令主持修志,总不忘记录自己政绩。如邹浩所纂之万历《宁远县志》,记阴阳学、医学记如“阴阳学。久废。知县邹浩创建于县头门之左”、“医学。久废。知县邹浩创建于县头门之右”。再如冯同宪所纂之康熙《宁远县志》,记仓厫,一定要加上一句“康熙四十四年知县冯同宪建”。陈官大规模搞城建,后来者用“重修城池”就给做了笼统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