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独”思想与道德人格主体性的培养
2018-12-03李文丽孙峰
李文丽?孙峰
摘 要时代的发展需要具有独立人格、自主追求理想的个体,传统的依附性道德人格俨然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而道德人格主体性的培养成为新时代的迫切诉求。“慎独”思想作为中国儒家传统的道德修养境界和道德修养方法,本身蕴含着自觉性、独立性、自省性以及自由性的道德指向,这同时也是主体性道德人格的前进方向,二者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因而“慎独”思想对当前的道德人格主体性的培养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具体表现为自律精神的觉醒、独立思维的培育、自省意识的萌发以及自由意识的熏陶四个方面。
关 键 词慎独;主体性;契合性;价值
“道德人格即人格的道德规定性,它是作为道德人的个体做人的尊严、价值和品德的总和。”[1]在传统的道德人格教育视域下,道德个体的道德规范意识和道德认知水平被看作道德人格塑造的最关键因素,因而滋生出道德价值感和责任感薄弱、他律性强、道德实践水平低等负面效果,最终衍生为一种依附性的道德人格。而纵观社会现实,市场经济需要具有独立人格、自主追求理想的个体,依附性的、奴性的、缺乏自主性的道德个体已然不适应社会的需要,因而道德人格主体性的培养成为新时代的迫切诉求。
“慎独”是指人在独处时应该时刻谨慎,不放松对自己的道德要求,防止出现不符合道德要求和违背道德的行为。“慎独”思想内涵丰富、意蕴深厚,不仅是一种道德修养境界,更是一种具有可操作性的道德修养方法,对于当前道德人格主体性的培養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慎独”思想误读与道德人格主体性
缺失的原因
在应然的思维路径中,“慎独”思想作为中国传统的道德修养方法和道德修养境界,应当纳入当前道德教育的理论视野和实践范畴,成为个体提升道德修养的重要途径。与此同时,社会变迁与道德教育的发展演进具有同构性,社会在转型过程中,道德教育也同样经历着转型。不同的时代对道德教育具有不同的要求,这也就意味着道德教育必然渗透着现实社会的需要,塑造着当代的人。主体性道德人格是当代社会所诉求的理想型人格,因而理应成为道德教育包括“慎独”思想的目标指向。然而现实状况表明,“慎独”思想与道德人格主体性培养之间依然处于割裂的状态。
一方面,人们对“慎独”思想存在一定的认识误区。一是“慎独”思想被片面地理解为一种单纯的思想观念,是一种理想的道德修养境界,割裂于道德个体的行为。“慎独”概念的厘清和价值诉求仅仅局限于学术界,难以通过教育的途径向大众普及其理论和实践价值,因而对社会大众的价值引领作用相当有限。二是“慎独”思想被视为与现实脱节的产物,不适用于当前的社会发展需要,我们所需要的是新环境下的新产物。在两方面误读的情况下,“慎独”思想无论是之于个体还是之于道德教育都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价值。
另一方面,道德人格主体性的缺失俨然成为严峻的社会现实。“主体性道德人格,即独立、理性、自为、自由的道德人格。用描述性语言来说,就是处变不惊、清醒从容、有所执着、敢于担待、‘立于天地之间的道德人格……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主体性道德人格是基于内心的自由,即为理性所控制的自由,它是我们向某种最高的善归依的自由。”[2]主体性是个体生命中最为独立、自觉、自由的存在方式,它是个体向善的人性底蕴,是一个道德人进行价值判断和道德行为选择的动力源,是一个人形成自己独立道德世界的根本。一旦这种主体性缺失,道德人格的形塑便更多地依托于外在的力量,逐渐形成一种依附性的道德人格。在现实的道德教育中,具体体现为道德认知依靠灌输、道德行为依赖约束等,最终导致道德感、责任感缺失。
二、“慎独”思想与道德人格主体性的契合
“慎独”作为儒家对君子修身的道德要求,目的在于“求道”,服务于当时的体制和礼仪规范,因此“慎独”本身带有时代局限性。而主体性道德人格同样具有时代的特色,并且肩负着时代的使命和责任。“主体性道德人格具有彻底消解与根绝封建专制主义的历史责任……也担负着超越世俗化、商业文化、消费文化、大众文化的肤浅、平庸、单向度、感官刺激、对精神境界追求的缺失等的价值追求。”[3]主体性道德人格与“慎独”思想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自觉性的要求
道德人格的主体性是人作为道德主体的规定性特征。其中,自觉性是主体性的首要要求,体现着道德个体在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信念以及道德行为方面的自主性。这表现为,道德个体在面对道德问题时能够自觉地按照自身的价值取向作出决策,不以他人的、传统的或者权威的道德意识马首是瞻,并且道德行为的抉择和实践不再依附于外在的强制约束,内在的道德自觉将占据主要的地位。同样,“慎独”思想也蕴含着自觉性的要求。“莫见乎隐,莫显乎微”即要求人在独处时要“慎隐”“慎微”,再隐蔽、再细微的地方也要“慎之又慎”“无处而不谨”,能够自觉按照道德要求审慎行事。
(二)独立性的指向
独立性与依附性相对,是主体性道德人格区别于依附性道德人格的另一重要特征。成为一个自由的具有良好道德人格的主体,其前提是人作为独立个体而存在,不依附于任何外在事物。这种独立不仅表现在外显的行为,还可以表现为一种内隐的心理活动。“思想自由—一个人自己头脑里形成的想法不受他人审讯—必须由人自己来统治的内在堡垒。”[4]道德人格的独立性指向,要求道德个体能够保持思想自由,能够独立判断,并为自身的道德选择负责。“慎独”思想亦是如此,无论是郑玄所谓的“独处”,还是朱熹理解的“独知”,都强调了道德个体独立观察、独立审思自身行为和内心活动的要求。
(三)自省性的视界
自省是一个人实现完善自我的路径,能够使人更加清晰地认识自我、剖析自我、批判自我以及超越自我。主体性道德人格的培养需要道德主体能够自察自省,用批判的眼光来看待自己,于外时刻反思自己的言行是否有悖于道德规范和道德要求,于内反省自己内心是否依然秉持人生价值理想。“慎独”思想强调“己之所不闻不睹”以及“人之所不闻不睹”两种情况,我们都要谨慎对待。在朱熹看来,前者之“不闻不睹”是自己耳目不及之处,喜怒哀乐的情感尚未萌发,应“戒慎恐惧”,时刻保持静中持敬,防范于未然。后者之“不闻不睹”是“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喜怒哀乐情感已然萌动,因此需要“慎独”功夫。朱熹对“戒慎恐惧”与“慎独”的区别对待,其实都体现了君子自省自察的防范心理。
(四)自由性的诉求
主体性道德人格和“慎独”思想的最终目标就是达到内心的真诚自由。当道德规范和要求不再单纯依靠外在的约束,而变成内化于心的人生理想和道德自觉,即道德行为的实践源于内心的真诚而不是外在的强制力量,才能够达到相对的道德自由。“慎独”思想要求人既要在独处时“慎其闲居之所为”,又要对“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谨慎对待,时刻戒慎恐惧,以防止违道的意念和行为出现。这源于对“正道”的虔诚,“慎独”是求道的过程。《中庸》中谈到,“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意思就是说,我们行为处事时刻都不能离开正道,而对独处、独知的“慎之又慎”则是对道的不断追求,对正道的虔心皈依,这样才能行由心生,获得自由。
三、“慎独”思想之于道德人格主体性培养的价值
“慎独”思想与主体性道德人格具有内在的契合性,这就决定了“慎独”思想对于道德人格主体性的培养具有一定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独知独处时自律精神的觉醒
“慎独”中的“慎”字,是指人的精神状态和内心活动,即谨慎认真。“独”是“慎独”所谨慎对待的情景条件,是“慎”的目标指向。因而“慎独”简单来说就是谨慎对待“独”这一情景条件。首先,“慎独”要求行为层面的自律。郑玄将“独”释义为“慎其闲居之所为”,也就是将其看作是空间上的独居、独处,即强调个体在独处时的行为自律。其次,“慎独”要求意识修养层面的自律。朱熹根据个体情感意念的不同状态,划分了“戒慎恐惧”和“慎独”两种不同的对待方式。“戒慎恐惧”针对未发状态,即人的喜怒哀乐尚未萌发,耳目不及,因而需要持敬,防范于未然。而“慎独”针对已发状态,这时人的欲望已经显现,所以应当及时“遏人欲于将萌”。二者重点虽有不同,但强调谨慎的态度,要求道德个体时刻按照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这就是自律的功夫。
(二)隐微之处独立思维的培育
“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是指“再隐蔽的背道思想没有不暴露的,再细微的违性心理没有不显现出来的,所以君子独处之时,一定要严谨审慎地以正道行事”[5]。朱熹对《中庸》这段文字也有详细注疏,认为“隐”为“暗处也”,“微”为“细事也”,朱熹又将“独”视作“人所不知而己所独知之地也”,因此“隐”“微”具体来说就是思想深处、细微之处。不要自以为隐、自以为微就肆意妄为,思想深处违背道德的意念终究会昭然于世。所以,修身养性需要从“隐”“微”之处开始入手,要“慎隐”“慎微”。具体来说,“隐”“微”是源于主体自身而且人之所不知的意念,是“己所独知之地”,因而需要个体在自知自觉的基础上加以防范,不能通过外在的约束来监控预防。所以,“慎隐”“慎微”依赖于主体的独立意识,反之,这种独立性思维的养成也受益于“慎隐”“慎微”。在思想深处、细微之处不断反省自己是否有违背道德的恶念、贪念,及时遏制不当的人欲,不使其滋长于隐微之中。
(三)不闻不睹处自省意识的萌发
自省,是个体对自身的内心活动、行为表现进行反省和评价的过程,重在主体自身的批判反思和情感体悟。“慎独”要求个体在独知独处时,也能保持道德自觉,审慎地按照道德要求处事。“慎独”强调个体在“己之所不闻不睹”“人之所不闻不睹”处需要格外下功夫。这就意味着,道德个体既要在自己“不闻不睹”之處,即自己听不到、看不到的地方小心谨慎,虽“听于无声,视于无形”,仍“戒慎乎其目之所不及见,恐惧乎其耳之所不及闻,了然心目之间”[6],又要在别人听不到、看不到的时候,谨慎对待“独知”之境。当个体在思考两种“不闻不睹”的情景时,实际上就是自省的过程,是个体对自己的内心活动、行为表现的自主反思。
(四)勿自欺中自由意识的熏陶
《大学》中提到:“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7]朱熹注疏:“诚其意者,自脩之首也。毋者,禁止之辞。自欺云者,知为善以去恶,而心之所发有未实也。谦,快也,足也。”[8]他认为意诚在个体修身养性中居于首要地位,因此,《大学》章句中的“慎其独”在这里实际上意指“毋自欺”,即自谦、诚意。自欺欺人的人,虽然也懂得为善去恶,但其价值判断并非基于内心的真实想法,所以不是顺从真心而实现的“自谦”。“慎独”思想引导个体实现道德判断出于内心的真诚,不苟且于人,不受制于外在约束,最终形成道德自觉、思想自由。
“慎独”思想作为儒家经典的道德修养境界和道德修养方法,对当代中国的道德教育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慎独”思想博大精深,历久弥新,需要我们基于当前社会背景以及现实需要批判地传承创新,进而培养具有理性思维、自主意识、高尚道德感和责任感的新一代社会青年。
参考文献:
[1]柳潇.道德需要:主体性道德人格建构的基石[J].理论与改革,2004(6):119-121.
[2]肖川.主体性道德人格教育[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30-31.
[3]肖川.市场经济呼唤主体性道德人格教育[J].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4):95-100.
[4]霍布豪斯.自由主义[M].朱曾汶,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1.
[5][7]刘兆伟.《大学》《中庸》诠评[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106,48.
[6]乐爱国.朱熹《中庸》学阐释[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114.
[8]朱熹.四书章句集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3:7.
责任编辑︱李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