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现场勘查中痕迹检验与法医的配合
2018-12-01张守宏
张守宏
摘 要:命案现场的勘察需要痕迹检验和法医两者相互配合,两者均在命案现场勘查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若两者之间配合不畅容易导致诸多问题,无法顺利解决而留下遗憾,致使勘查工作受到损害。本文将着重阐述痕迹检验和法医的统一配合的方法,以期为提升命案现场勘查工作质量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命案现场;勘察;痕迹检验;法医
对命案现场进行勘查工作是广大刑事技术人员在检验工作和勘验工作当中最具挑战性的环节。而法医对于命案现场的勘察是对被害人身份进行分析与识别以及揭露犯罪嫌疑人同犯罪现场及被害人之间关系。并且分析犯罪行为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医与痕迹技术员两者均是命案现场的勘察工作人员,两者分工存在差异,然而其最终目的完全一致,均是通过对命案现场进行分析、重建以及提取痕迹物证等。因此做好两者的协调部署,提升痕迹检验和法医之间的良好配合能够提升命案现场勘查工作质量及效率。也是目前命案现场勘查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1痕迹检验
所谓痕迹检验也就是针对命案现场当中所收集的痕迹物证进行分析,并运用通过痕迹检验有利于协助确定命案的性质,并推断该现场是否属于命案第一现场。同时分析犯罪嫌疑人在该现场的具体作案过程,并且可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区分犯罪嫌疑人应承担责任进行认定。因此通过应用刑事科学技术,从痕迹检验专业角度出发,全面细致地对命案现场实施勘察和检验,是尽快侦破命案的重要环节和基础。
2法医检验
命案现场的勘察工作需要由法医全程参与,法医在进行命案现场的勘察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法医需要参与到对命案现场的勘察和尸检工作中,同时也需要对面现场各类物证实施分析与判断,对命案现场进行重现与推断。除此之外,命案现场的分析也是刑事案件侦破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对案件性质进行推断以及决定可否尽快侦破刑事案件的关键组成部分,因此在各个环节中均需要由法医的全程参与。通过法医对命案现场进行勘察,能够帮助分析并识别被害人的具体身份也有助于推断刑事案件性质,特别是对于被害人身份进行推断和分析,也是命案侦破的首要条件。通过法医对面案现场进行勘察,有利于帮助揭示犯罪嫌疑人同犯罪现场以及被害人之间的联系,这对于命案的侦破具有重要意义。
3命案现场痕迹检验同法医检验的有效协调
3.1做好命案现场的协调与部署
如何做到法医和痕迹检验两者的有效配合,这也对法医及痕迹检验技术员均提出了较高要求。首先需要两者均掌握对方基本业务知识,一方面法医需要了解痕迹检验技术员的相关知识,与此同时痕迹检验技术员也需要了解法医的基本知识。这样才能够在繁重的命案现场勘查工作中,确保对每一个细节进行全面勘察,尽可能消除彼此工作中存在的空白地带[1]。因此需要发挥现场勘查指挥员的重要作用,在命案现场勘查过程中所反馈的各类情报均需要反馈到指挥员处,并进行综合分析,同时对下一步工作内容进行安排。因此勘察员的指挥工作,是决定勘查工作是否可以沿着正确方向继续进行的重要影响因素。免现场勘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指挥法医、痕迹检验技术员实施现场勘察,并对勘察情况进行汇报,通过全面掌握法医和痕迹检验技术员具体勘察进度,同时掌握两者基本业务知识,并对命案现场勘查工作及人员进行合理有序分工。同时还需要对法医与痕迹检验技术员在现场勘查工作中存在的意见分歧进行及时有效的判断。
3.2尸检时以法医为中心
在尸检工作开始之前需要对命案现场实施初步尸表检验,以避免尸体运送到尸检中心后其原始状态和尸体原本位置无法完全复原[2]。因此在进行尸检前需要进行全方位固定拍照,并进行全面充分的绘图记录,这就需要指挥员发挥积极作用进行全程指挥。
3.3明确好痕迹检验员和法医的各自职责
虽然痕迹检验与法医工作两者分工存在差异,然而均具有共同目标。法医与痕迹检验员两者在日常工作中存在一定差异,因而在具体的命案勘查过程中容易出现法医和痕迹检验技术员两者各自为政,均不考虑对方工作的情况。然而这种工作态度和做法是万万不可取的,这是因为命案现场是唯一的,而法医与痕迹检验两者均是服务于命案现场勘查工作,其主要目的均是快速提取物证并对作案过程进行还原,两者的关系是相辅相成且不可分割的。因此在命案现场勘查中,法医和痕迹检验员均需要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充分加强彼此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协同作用,更好地完成好命案现场勘查工作。
3.4痕迹检验员与法医的良好沟通
在命案现场勘查工作中,法医和痕迹检验技术员两者之间需要加强沟通,互通有无,实现资源共享以及共同论证,对于案发现场进行重建时进行现场勘查的终极目标。再进行现场分析的过程当中,法医和痕迹检验员两者均需要依据检验结果以及综合判断,大胆的提出各自的意见及观点[3]。尤其是在法医做出实践结论之后,若痕迹技术员存在不同意见时,两者需要积极进行讨论。痕迹检验技术员需要对现场进行综合分析,并以尸体损伤程度作为依据,将尸体具体死亡原因与命案现场相結合,避免孤立的分析。痕迹检验技术和法医理论需要充分将两者勘查结果及综合分析意见进行统一结合,这样才能不断提升命案现场分析的深度和准确度,进而更好的还原命案现场。
4小结
刑侦工作肩负着预防打击犯罪以及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面对不断严峻的犯罪形势以及狡猾的各类犯罪分子,因而在命案现场的勘察工作中应该将痕迹检验与法医两者协调配合,做到相互照应与相互提醒,充分发挥两者的重要作用。确保能够对命案现场进行完整和准确的推断,对犯罪过程进行重现,综合分析作案特征,进一步为命案的侦查破案提供正确指导及方向。
参考文献:
[1]王雷.浅析命案现场勘查中痕检与法医之间的协调合作[J].广东公安科技,2009,17(04):72-73.
[2]王雷.浅谈尸体现场勘查中痕检与法医分工与合作[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5,13(14):101.
[3]杨传进,吴明宙.命案现场勘查中痕迹检验与法医的配合[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6,23(3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