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普法依法治理 搞好普法中期检查
2018-12-01
自2016年“七五”普法规划启动以来,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制度、阵地、传媒、活动”四位一体建设格局,大力推动公民从“认知法律”向“认同法律”升华,在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创新创优普法载体和平台、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亮点纷呈成效显著,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是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既是对“七五”普法开展两年多来工作成果的一次考核,也是对全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一次检阅。通过中期检查,发现问题,查找不足,及时整改,以便圆满完成“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全区普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认识。普法依法治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开展中期检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实施中央和自治区“七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的重要环节,是推动各地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化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找差距、促发展,更好完成普法依法治理任务的有力保障。必须深刻理解这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握好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全区“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及时开展、顺利推进,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现新发展。
抓住重点,保证检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开展中期检查工作,重点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实情况,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自治区关于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落实情况,“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情况,法治旗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法治创建工作情况以及普法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8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学习宣传宪法工作情况、“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法治乌兰牧骑工作推进情况、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情况等是检查的重中之重。必须准确掌握各地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牢牢抓住检查重点,制定具体措施,明确人员分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检查“无死角、无盲区、无漏洞”。
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严格对照检查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全面深入进行检查。广泛开展调研,认真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本规律,科学研判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面临的形势,摸清受检查地区、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现状,客观分析存在问题。把检查的过程作为业务指导的过程、整改落实的过程和促进工作的过程,全面充分总结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七五”普法的工作经验,正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客观剖析原因,研究提出务实管用、常态长效的整改措施。
典型引路,扎实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法治乌兰牧骑工作是“七五”普法最重要的创新之举,已经成为自治区普法工作的一张金色名片。认真总结近些年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不断巩固、深化、拓展法治乌兰牧骑等创新成果的运用,全面实施品牌化发展,把本地区优势工作做成亮点,把亮点工作做成品牌,实现以重点带动一般、以局部拉动整体的工作效果。大力挖掘和宣传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创造的先进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集体、模范人物,力争把亮点做亮、优势做优、强势做强,形成可听可看可查的普法工作经验。
坚持原则,确保检查工作客观公正。在开展检查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深入第一线,掌握第一手材料,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要求,把握好硬性指标要求和弹性评估尺度,认真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价。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实地走访考察、情况反馈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要求,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得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
加强宣传,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社会影响力。加强与中央和自治区各主流媒体的沟通交流,做到检查与宣传同步。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及时宣传各地“七五”普法检查情况,展示全区“七五”普法亮点工作。积极开展广泛性、连续性、专题性的深度报道,扩大普法工作社会影响。充分认识新媒体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及時抢占宣传高地,拓展宣传领域。自治区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七五”普法中期检查专栏专版,集中宣传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各级各类学法用法的好典型、好经验,通过正面宣传报道,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本地法治建设的现状和进展,感受法治建设的浓厚氛围。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光荣而崇高的事业。各地、各单位要以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为契机,切实加大工作措施,加强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全面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