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国将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医保制度全覆盖
2018-11-29
决策探索 2018年21期
近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布《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点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因病致贫返贫等特殊贫困人口,立足现有保障体系、坚持现行制度标准、精准施策、综合保障,细化实化医保扶贫措施,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受益水平明显提高。
《通知》紧紧围绕扶贫任务,提出了医疗保障扶贫的六大目标。一是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制度全覆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率均达到100%。二是全面落实基本医保待遇政策,整体提升保障水平,逐步均衡城鄉差距。三是加大大病保险倾斜力度,对农村贫困人口降低起付线50%、提高支付比例5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四是进一步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能力,确保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对特殊困难的进一步加大倾斜救助力度。五是使用适宜技术,促进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减轻农村贫困人口目录外个人费用负担。六是不断优化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全面推进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