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学教师与法律职业良性互动模式探索
2018-11-29罗亮甲
摘要:伴随着新课改的不断推进,高校法学教育也在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高校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联系更加密切,而法学教师是两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因此,高校应高度重视法学教师与法律职业良性互动模式的探索,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改变传统教学模式,提高高校法学教师的教学质量。本文简要介绍了高校法学教师与法律职业互动的必要性,并对两者进行了探索。
关键词:高校法学教师;法律职业;良性互动模式;探索
中图分类号:D90-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26-0247-01
作者简介:罗亮甲(1980-),男,汉族,山东济南人,本科,任职于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研究方向:法学。
一、高校法学教师与法律职业互动的必要性
法学教育是各种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必经之路,是法律职业的基础阶段。因此,高校建立法学教师与法律职业互动模式是将法学理论知识与实践的结合,有助于法学教学效果的实现。
(一)高校法学教师把理论知识灵活应用到实践中,有助于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法学教育所需学习的技能既包括智能技能和实践技能,而高校要想提高教学质量,就必须保证高校法学教师的综合素质。但当前很多高校在法学教师选聘中较为注重教师的学历,并且要求极为严格,可是并未提及教师的法律职业资格或法律实践经验。这样长期以往,法学教师的专业水平毋庸置疑,在实际教学中,无法真正的对法科学生进行实践技能的训练,这也是导致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脱节的重要因素。因此,高校法学教师与法律职业互动模式的探索,要将法学专业理论知识转化成实践技能,丰富教学内容,并且为今后法学专业毕业生提供就业帮助。
(二)法学教师将司法技能升华为法学理论,有助于提升自身理论素养
由于法官职业特点,极易对审判技能忽略,而法官从司法实践中走进课堂,逐层剖析法律的专业理论知识,有利于他们把专业知识从实践技能升华到理论高度,形成科学的司法理论,促使法科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因此,高校建立法学教育与法官职业上的互动模式,使拥有丰富法学经验的法官将法学专业理论知识生动展现,这样在提升法学教学质量的同时,也提高了法官司法审判的理性视角,促进法官自身理论素质,便于今后的工作。
(三)法学教育与法官职业的有机衔接,提高教学质量
由于当前法科学生在实践技能培养上的缺失,往往在毕业前才进行“恶补”,可该时期学生正处于毕业找工作、准备论文、考研等工作,根本无心课堂,教学实践效果并未达到预期。再加上本科院校法学专业人数较多,而可以实践的律师事务所、检察院等少之又少,从而导致法律实践课堂效果不佳。因此,法学教育与法官职业的有机结合,可以缩短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的距离,为法科学生实现梦想更进一步。
二、法学教师与法官职业互动模式
(一)以训练法官能力为核心
法学教师要以训练法官为核心,有助于学生今后所从事的工作。如果今后学生从事律师行业,需要站在诉讼律师位置思考,则要对法官的态度进行揣测,通过收集一些有利证据来影响法官判断的法律依据,从而为今后律师工作做好铺垫。此外,培养学生站在一个中立的立场分析利益双方之间的冲突,利用法律观点进行权衡和评价。通常教师的实务技能可分为诉讼技能和非诉讼技能,法学教师与法官职业互相沟通,可以拓宽教师的思维。
(二)法学教师与法官职业互动实践探索
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下,法学教师与法官职业建立互动机制,主要从以下几点入手:一方面在政府领导的带领下,法学专业的高校与法院签订长期合作,将高校法学专业教师分批派遣到审判单位进行学习,提高自身的实践能力。挂职期满后回高校继续教学,这样的教学会更加丰富、真切,为法学理论提供真实案例,帮助学生理解,教学质量也会有所提升。另一方面,高校可聘请法官担任兼职法学教育教师,这样既创新了教学方式,丰富了教学内容,多视角分析案情,加深学生的认识,同时也有助于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整体教师素质。
三、法学教师与律师职业互动模式
(一)以训练律师能力为辅助
所谓的律师技能是指非诉技能,培养学生具备防御性技能。在法律实践中诉讼是关键环节,特别是在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对律师的非诉技能要求也是越来越严格。律师在非诉领域不仅要具有设计交易框架、谈判管理、进行法律调查以及社会交往等能力,而这些能力都需要学生对法律解释、推理方面培养形成。所以,高校与律师职业互动模式的构建,有助于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融入到社会中,提高教学效率。
(二)法学教师与律师职业互动实践探索
为了更好地推进法学教师与律师职业的互动效果,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高校要与律师事务所签订联合培养协议,使高校能够了解到社会对法学人才的不同需求。其次,高校要创办法学教师与律师事务所合作模式,成为法学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基地,确保理论教学的人才。最后,鼓励高校法学教师与律师职业开展法学课题的研讨会,就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进行分析,高校教师参与其中,为教学提供更加鲜活的素材,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实践互动。
四、结论
综上所述,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而当前高校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的脱节问题日益凸显,致使法学教育教学质量不高,并且会影响到我国依法治国的进程。为此,高校要注重法学教师与法律职业间的互动机制,不断探索两者之间的有效衔接措施,为今后法律行业提供专业型人才,为促进我国法制化社会的建立贡献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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