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涉农民事权利入民法典物权编之思考
2018-11-29杜丽娜
摘要:农民在我国社会组成部分中占据的比重是十分大的,在对于农民的立法建设中也存在着非常重要的问题。本文研究的是针对农民集体的组织形式与农民集体成员的所有权问题,对于农民所应该享受的权利与应尽的义务进行了详细的归纳与总结,通过立法对农民的集体地位作出了保障,对于当前的土地权、土地承包权以及土地经营权等的分割与支配作出了法律证明,对于集体权的权能赋予以及在实现权利过程中所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进行了归纳与分析,针对现有的制度不完善的地方作出了改进与升级。
关键词:涉农民事权利;民法典;物权编制;制度更新
中图分类号:D92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26-0188-01
作者简介:杜丽娜(1983-),女,汉族,河北石家庄人,本科,河北硕琨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法学专业。
一、涉农民事权利入典的重大意义
(一)完善了农民集体所有制度,奠定了集体经济的发展基础
目前已经有多部宪法与法律通过有效的实施与科学的管制实现了对于农民集体权利的维护,对于农民集体制度进行了完善,例如《物权法》的确立使国家完善了对农民集体再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与私人所有权的建设,在此三个方面对农民集体权利的实施提供了充分的保障[1]。除此之外,在农民集体权利的保护与实施阶段中,还具有多部其他法律对其发挥保护作用。但是,在进行法律加强权利的有效实施过程中实际上是弱化了对农民集体的所有权维护,削减了农民集体在法律构建中的重要地位。虽然农民集体所有制度在多部法律文案中都有涉及,但是由于在制定过程中存在着经验不足以及制度规定极为分散的弊端,因此目前的法律法规对农民集体经济的实现具有一定的阻碍力。在农民集体所有制度中的主体制度中,存在着极其重要的农民集体运作以及利益分配的问题,并由于现有的法律制度对农民集体的组织形式等规定匮乏或者是界限模糊,因而造成了制度上对法律发挥对农民集体的合理管理的障碍。为了实现我国农村的集体经济,我们需要对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制度进行深入的分析,构建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合理性,并逐渐实现对于农民集体利益分配的目标,构建完整统一的农民集体成员权制度。
(二)建立了农民成员管理制度,對于实现农民之间的社会民事权利纠纷并农民内部管理具有重大意义
在对于实现农民成员的有效管理方面,现有的法律法规已经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支持与保护,但在立法的上一直存在着严重的系统性缺失问题。因此,在现实中的维护农民权利方面暴露出很大的不足,很有可能会造成农民的基本权利受到不合法侵害的后果,无法促进农民集体意识的形成,使农民中主要成员的主地位不能得到彰显,并且不利于农民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虽然物权法对农民集体成员的集体所有改变进行了较大的完善措施,但是对于成员权的法律其他方面的重要意义并没有进行完善,在这种紧迫的形势下,我们迫切需要对民法典进行修订,并明确农民集体成员权在法律中占据的重要地位,清晰地确定农民集体成员权中包含的具体内容等,以充分把握未来农民集体成员权法律法规制定与修改的方向。对于农民集体所有权以及农民集体成员权制度的问题,我们作出了一些深入的探讨,分析比较二者在法律中占据地位高下而产生的不同效果[2]。虽然二者在对维护农民集体权益方面共同发挥出重要效果,但是二者位置的高低区分可能会对农民集体成员的权利实现造成不同的影响。
二、农民集体所有权立法的理性思考
与社会中的其他所有权不同,农民集体所有权所承载着的是社会中极为特殊的社会保障以及农民土地权益的保障实现功能,在其中的农民集体权利也是错综复杂的,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保障基础之上建设有各种其他的合法权益,对农民集体权具有多重保护,在这种对农民权益保障的法律制度中,农民集体的组织形式以及农民集体成员权设置等问题成为影响法律实施保护的主要障碍与决定性因素。农民集体所有权是指人对物实施的各种占有使用等的权利,并对农民集体成员的地位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及重要地位的确立[3]。在进行物权法的编修与制定时需要注意多重因素对立法的影响与对农民权益的最高保障。一定要注意农民集体成员权的完整性,实现制度的调理、系统的完善,明确这些权益的基本职能,并明确这些基本职能的实现流程,实现制度在实际的施行过程中可以直面各种问题并且对各种问题及时作出合理的分析与提出解决办法,促进制度的实施与发挥制度的重要价值。除此之外还要在农民集体的组织形式上进行突破,实现在农民组织形式上的合理把握。
三、总结
本文通过对涉农民事权利的探讨与分析,总结民事法典中存在的制度问题等,以及在制定法典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与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作出了具体的分析,对于实现我国农民的权利保护与义务的依法行使具有重要作用,同时有利于我国加强对农民群体的管理,提升农民群体在我国中的社会地位,充分实现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建设理念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对建设和谐美好的社会主义新社会发挥着重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祝海洁,刘瀛滢,王晓莹,孙之荐,赵子璇.探究农村“两权抵押”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J].法制博览,2018(02).
[2]朱文鹏,李玉娥.农村新民居建设中的法律问题与对策研究[J].人民论坛,2012(20).
[3]林锐.对物权法中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的思考[J].浙江青年专修学院学报,20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