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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疏浚施工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研究

2018-11-29谭超

法制博览 2018年9期
关键词:应对措施

摘要:航道疏浚工程合同相较于其他的施工合同来说有签订金额大、合同履约时间较长、但施工技术复杂、投资较大等特点,因此疏浚施工企业必须要加强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加强合同管理水平,避免风险损失。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应对措施

中图分类号:D923.6;U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26-0143-02

作者简介:谭超(1984-),男,汉族,重庆人,法学学士,中交疏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部处长,研究方向:企业法制及建设工程合同。

一、引言

随着全球经济复苏脚步加快,全球化贸易稳步增加,同时中国国内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航运行呈现出蓬勃发展之态,随之而来的是,包括航道疏浚在内的港口航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幅增加。但是不难发现,我们国家建设工程法律规范相对滞后,而施工企业在市场中处于相对较弱的市场主体地位,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往往处于弱势。因此为了能够不因此对施工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我们必须要对建设工程合同法律风险做好防范。

二、施工合同的一般法律风险

(一)整体贯穿性

因为施工合同的法律风险不是仅仅出现在签订合同之中的,而是在整个合同存续期间都可能会出现风险,因为这个风险的防范是一个长久的过程。从最开始的项目申报到最后的工程竣工,中间有着很多的工作环节,细节十分的复杂。

(二)风险相互影响

因为工程合同的实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此可能会受到各种法律风险的影响,如原材料价格变动、政策法规调整、地质勘察不准确、业主付款能力变化等,而这些法律风险之间有一些是相关联的,有时候一项风险的出现可能会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引发更多的风险。

(三)风险动态性

因为施工合同的履行本身就是动态的变化着的,因此相应的法律风险也会根据不同的情况发生变化,而且因为施工合同会根据工程推进的实际情况来签订后续各类工程单证,构成施工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因此這个风险更加是不可预计的。

(四)风险综合性

因为建设的施工一定要在国家制定的一系列规定下完成,因此这其中牵扯到的一些风险并不是单独仅仅涉及法律,还包括一些与建筑工程有关的管理、土木等学科领域涉及到的知识。因此可以说这其中蕴含的风险是十分复杂的,具有很强的综合性。

三、疏浚施工合同的特殊风险

(一)受国家政策法规调整影响较大

与一般建设施工合同相比,疏浚施工涉及的行政监管部门还包括海事部门、环保部门,海洋部门。因为施工船舶的航行需在海事部门的监管指导下方可顺利安全运行,同时,疏浚过程产生的环境影响,包括施工产生的悬浮泥沙以及疏浚土的处置,都要受到环保部门和海洋部门的监管。因此,国家环境保护、水上交通安全类的管制措施,极有可能对疏浚施工造成影响。

(二)受水文地质条件及气象环境影响较大

疏浚施工主要施工内容为清除水底泥、沙、土、岩等,而疏浚土质的不同,将导致施工成本的巨大变化。一般而言,土质黏性越高,岩石硬度越高,对施工工艺要求也越高,施工成本也更高。许多疏浚项目往往因为对施工地质条件的错误判断,导致实际施工成本大幅增加,甚至导致项目亏损。同时,由于疏浚施工依靠船舶在水上作业,一般施工区域为沿海水域,受气象条件影响较大,台风、风暴潮、海冰等恶劣气象都会对施工造成影响,进而影响工期,造成合同违约。

四、风险成因

(一)主体因素

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就是合同签订中的利益关系双方,一般来说这两方之间有着复杂的利益关系,但是总的来说可以将施工视作一种特殊的劳动服务,合同双方是服务的购买方和服务的提供方。双方对于服务应予的投入,即工程成本,包括资金成本、时间成本,以及服务成果,即工程质量,都具有不同期待,同时还可能存在业主支付能力恶化、诚信等可能。

(二)内容因素

一般来说内容因素产生的风险是由于在制定合同的时候合同本身就存在着不合理的地方甚至是有漏洞。包括客观条件不利,如前述地质条件造成施工难度增加,政策法规变化等;也包括主观条件设定不合理,即人为因素导致在合同条款设计中对双方权利义务设置有失公平,如对工程款支付时限、验收条件、验收程序和时限未作出明确约定,或约定不合理。

(三)形式因素

因为我国的法律规定了双方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中必须要通过书面的形式,这样才能够保证在日后实施的过程中有据可依,并且能够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是什么。实践中,除合同协议书外,合同签订前的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等,以及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成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是证明实际施工量,进行结算的重要依据,但施工人员往往对此不甚重视,采取口头签认的形式对工程进行变更,导致最后形成纠纷。

五、避免合同风险的措施

(一)理清合同顺序

很多时候会因为对于同一内容但是有多种解释而造成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致使施工无法正常进行。这个时候就需要理清合同签订的顺序,双方在制定合同的时候也应该面对面交流,在进行共同商讨之后拿出双方都满意的结果。这里面有个重要的关键点就是合同的解释顺序,合同的解释顺序在解决相关矛盾的时候起到很关键的作用。首先要明确在出现问题后合同是否具有有限解释的作用,而且要根据合同中的优先解释条款进行解释。

(二)确定最低性能条款

通常在合同中为了能够让承包方清晰建设工程需要达到的标准,通常会将需要达到的最低标准在合同中标明,也就是将最低性能也要写进合同中。这样也能够在完成建设之后进行检查的时候作为标准。但是在具体的操作中,一定要对这个要求的最低标准进行考察,根据现实的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

(三)明确担保机构

一般在双方签订合同的时候,为了保证不损害双方的利益,一般会通过第三方的担保机构进行担保。而且一般会选择财产抵押的担保方式,具体的抵押形式在《担保法》中都有明确规定。这种担保机制可以降低风险,虽然双方签订了合同,但是为了保险起见,有财产的抵押会让大家感到更加放心,这也可以避免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一方毁约的情况。同时在工程开工之前,承包人必须要进行预付款的担保,在后期发包人再进行还款。此外发包人还要承担一定的履约担保,这也是避免对承包人造成损失的一种担保。

(四)加强合同全生命周期的法律审核

一般情况下,施工单位均建立了合同会签评审制度,在合同签约的过程中加强了法律把关,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法律风险,但必须将合同法律监管贯彻合同履行的全过程,要落实合同策划交底程序,细化合同履约台账,强化合同履约监控。对工程重大变更、签订补充协议等事项,需再次履行合同会签评审程序;对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备忘录、签证单等一般来往文件及结算支付、索赔等事项,需由法律工作人员或合同管理员进行法律审核把关。

六、小结

疏浚施工合同与一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比,既有共同点也有其特殊之处,必须结合疏浚工程特性,在合同谈判、起草、签订、履约监控的全生命周期加强法律审核把关,完善合同全流程管理机制,做到法律审核先期介入,全程参与,严格把关,最大限度降低法律风险。

[参考文献]

[1]高青.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防范工程承包法律风险[J].科技与企业,2012(07):68.

[2]李二虎.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2(0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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