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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该不该“随意”

2018-11-29娄小明

教书育人 2018年20期
关键词:班级同学学校

娄小明

今日看到了一篇文章,遗憾不能全引,转述如下:

某教师出现了教学事故:两个孩子打架,老师批评了学生。其中一位学生家长觉得老师的批评“不公正”,到学校评理。老师感到很委屈,争辩了几句。结果家长上告学校领导,领导找该教师谈话,最终矛盾升级。

文章作者授以妙方:老师可以这样对孩子说,你们都是我的宝贝,你们打架,老师晚上就会睡不着,明天就不能上课了。这样,握个手,拥抱一下,老师拍个照。好了!万事大吉。

看到这里,我认为,这个办法能够保护老师。学生家长如果来找碴,老师可以给出证据(照片),“你看,他们都和好了!”再说,七八岁的孩子,打过就忘记了,一般不会耿耿于怀。

但是,我也觉得这样的教育方式有些“随意”。首先,不利于学生提高认识。学生会想,看在老师的面子上,我就不追究了。这是一种“外归因”,他们会认为事情都是由于外部原因造成的。其次,不利于班级管理的“长治久安”。如果让一些孩子认为,即使我闯了祸,老师也会打马虎眼,甚至“隐性讨饶”,反而得不偿失。而且,七八岁的孩子,再说“宝贝”,会降低他们的自我认同感。

这样的教育方式并不少见,在我们的生活中,类似的现象也有很多。例如,在班级中遇到某些“小捣蛋”,老师就会采取各种“贿赂”方式,“求”孩子不要闯祸;遇到班级中一些有“偷窃”问题的孩子,老师为了息事宁人,也会自己掏钱来赔偿,并说是偷窃者自己主动上交的;孩子学习成绩不理想,不想学习,老师苦口婆心的劝说没有见效,就只能采取“免做”的奖励方式;一些学校片面追求教学质量,就规定某些学生可以不上“副科”课,去参加主学科的辅导;一些学校为了迎合学生的虚荣心,就建议作业批改不用红笔打叉,理由是担心孩子的心理难以承受;有些老师听到学生骂人,也不敢加以制止,只能装聋作哑……在我们的教育中,教师的这种隐忍,只会造成教育的随意,进而导致教育的“崩塌”。

这种“崩塌”的影响开始可能十分微小,但是后果却十分严重。它可能是人际关系的“崩塌”,不是常常听到一些学生背后叫老师为“老大”,以示亲昵吗?它也可能是教育方式的“崩塌”,某地不是针对学生难以管教的现象,出台了可以适当惩罚学生的文件吗?它也可能是学习方式的“崩塌”,常常听到一些学校领导反馈,学生的常规都没有抓好,就急于尝试一些新的教学方法,学生很难真正学到东西。它也可能造成学校管理的“崩塌”,正是学校对违规学生的隐忍,导致了某些学校“霸凌”事件不断……

记得一位心理学教授曾经举过一个例子:一次,某位同学向老师报告自己的钱被“偷”了,老师经过调查发现“嫌疑人”有两位同学。一位说,反正钱不是他拿的。另一位也一口咬定,自己没有偷钱。老师感到很为难,又不能搜查学生书包,索性自己拿出钱来,作为补偿。可是,这位心理咨询师却坚持要一抓到底,理由是既然这位学生做错了事,就一定要让他受到惩罚,这也是对这名孩子最大的保护。于是,在经过多次单独谈话后,终于真相大白。肇事者向全班同学道歉。在以后的班级管理中,再也没有出现过此类事件。我为这位心理咨询师的“辣手”叫好。

《大学》中写到“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班级管理也是如此,解决班级纠纷不是和稀泥,而是让学生知道对错,这才是根本!

写到这里,忽然想起了两个故事。一个是不应“随意”的故事。曾子的妻子为了哄孩子,允诺杀猪给孩子吃。曾子听到后,不认为这是一句“戏言”,毅然杀猪而烹之。这说明教育孩子不以一言而为轻。另一个故事来自《收获》,讲的是一个富家子弟的孩子,依靠手中的零食,欺负穷家的子弟。结果老师看不惯,惩罚了富家子弟。家长也参与了进来,导致矛盾的升级。故事的结尾是,富家子弟家庭破散,临别和穷家子弟和好。看到这里,我在想,是不是老师和家长太把孩子间的争执当回事了,才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教育到底该“随意”一些,还是不应该“随意”?这是个两难的问题。需要运用教育智慧来处理。

1.从本质问题入手,判断是否应该随意。俗话说得好,教育无小事,事事皆育人。其中的“小”不是指事件本身的大小,而是指事件是否是“本质”事件。如果它是一颗关键的“螺丝钉”,那么当然不能少。如果只是一片浮光掠影,那么不必看成是洪水猛兽。心理学研究表明,童年是人格形成的关键期,有时候一件“小事”就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某些成人的性格有缺陷,就是因为在幼年时家长的一句错话,老师的一个错误行为造成的。因此,我们可以说,如果孩子是因为无法克制自己的私欲,抑或是对他人的不尊重,而犯了错误,哪怕事情再小,也是一个比较严重的事件。教师在处理这类问题时,一定要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找出孩子犯错的原因,保证此类问题不会蔓延。当然,如果孩子仅仅是因为一时冲动,犯了错误,教师在处理时,就可以大事化小,适度“随意”。

2.从事件的轻重缓急入手,判断是否应该随意。对低年级的孩子进行教育,如果言必躬亲,事必亲为,那么纵然老师有三头六臂,也是忙不过来的。我的诀窍是抓住最严重的问题,彻底解决。例如,我接手班级的学生纪律很成问题,经常是上课铃响了很久,学生还没有安静下来。有时你批评了这个同学,那个同学又在讲话了。对此,我会抓住最后停下来的那位同学(如果这时,有其他同学违反纪律,那么这位同学就变成了最后一位同学)。盯着他看一分钟(有时候,老师电闪雷鸣般的批评,比不上隐忍不发的“关注”),然后说,既然你这么急于发言,那么请你先讲,讲够一分钟为止。在全班同学的注视下,老师虽然没有进一步批评犯错的孩子,但是孩子自己也能发现这段时间很难熬。最后老师才进行说理,“因为课堂中只能有一个声音,这样才能听清。如果你要发言,可以举手。”如此,反复几次之后,再“皮”的孩子也能安静下来。在这里,最后停下讲话的同学有些“倒霉”,而那些能马上安静下来的孩子就比较“幸运”了。从事件的轻重缓急入手,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终极性原则”,要能够保持秩序的持久稳定。二是“最难受”原则,这里的最难受不是体罚,而是心理的煎熬。三是“完成”原则。一定要等班级彻底安静,事件才算彻底结束。

3.从孩子的角度入手,判断是否应该随意。判断教育是否应该随意,关键的一点是要站在孩子的角度来思考问题。例如,有一次我巡视班级纪律,一位同学向我问好,说了一句:“DIAO师好”,其他同学都发出了笑声。这时我意识到千万不能让孩子有一种得意扬扬的“荣誉感”。于是我盯住他一分钟,看得他脸色有些发红。然后说,“你能大声地向全班同学再说一遍吗?”这时,其他同学又都哄笑起来。当然,这次哄笑声中百分之百地包含着嘲弄这位同学的因素了。这名高年级的孩子当然意识到了问题,讪讪地笑了起来。我说,“可见这不是一个好词。下不为例吧!”孩子逃窜而去。在这件事的处理上,我并没有用辱骂老师的“标准”去批评这位学生。因为从孩子的角度来看,纯粹是因为好玩而已。而且,比起直接的批评,高年级的孩子可能更怕“出洋相”,他们更加看重在他人(甚或是异性)眼中的自我形象,所以我的批评绝对是“严厉”的。从那之后,他再也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说脏话了。的确如此,孩子和成人对一些问题的评价标准是不同的,有时候教师应该站在孩子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有时候在老师眼中的“打架”,在学生眼中仅仅是闹着玩。低年级孩子满地打滚并不可怕,到高年级你要他们这么做都不可能……孩子们有他们自己的价值观,有他们的心理发展规律,如果教师不加甄别,很可能就会好心办坏事,两头不讨好。

当然,这三个角度需要综合起来考虑,例如,在所引的第一个案例中,就要让孩子学会宽容,做个懂礼貌的好孩子,少去关注打架事件本身,避免家长的盲目参与。

因此,教育该“随意”时不妨“随意”,但是,即使是“随意”,说到底也是不“随意”的。也许这就是教育智慧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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