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部分行业面板数据的我国行业工资差异实证分析
2018-11-28刘泽华
刘泽华
摘要:本文采用基本描述统计、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法、层次聚类分析法对近年来我国行业工资差异状况进行实证分析;并结合当前劳动力市场中的诸多现象,指出行业工资差异对于我国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影响,希望能够引起社会各方重视,理性看待各行业、企业,根据自身人力资本特征科学择业以促进劳动力市场中人力资源进行合理的自由配置,减轻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压力,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良性发展。
关键词:行业工资差异 中国劳动力市场 理性择业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社会问题正在逐渐显现。在劳动力市场中,除了就业困难、就业歧视、农民工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障外,劳动者获得的工资差异逐渐扩大,收入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也颇为突出。在劳动者工资差异方面,除了城乡收入差异、性别工资差异外,行业工资差异也同样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行业工资差异是指不同行业的劳动者所获得的工资存在差别。我国自市场经济政策推行以来,行业工资差异就开始显现并成为我国劳动力市场及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特征。自2002年以来,我国行业收入差距表现出扩大的趋势。行业收入差异的扩大对于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易产生消极影响,收入分配的不合理还容易造成社会群体的体制性阶层分化,制约社会经济公平、健康地可持续发展,也不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但如果行业因素带来的工资差异如同受教育程度、年龄、性别、工作经验等因素被认为是合理的工资差异成因,不涉及歧视、垄断等被广泛认为是造成收入不公平分配的重要不合理因素,支持这一观点的相关研究结论可以作为重要依据,被用来说明行业工资差异存在的合理性;否定这一观点的研究结论将有利于政策制定者提出更加合理的政策扭转行业工资差异扩大的局面,促进社会收入公平分配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由此可见,探究行业工资差异的形成和影响极具重要价值。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处理步骤
本文采用来自《中国统计年鉴》1999年至2011年面板数據,对我国近年来行业工资差异状况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国内外学者在针对行业工资差异的研究和行业垄断影响的探究中,主要采用明瑟(Mincer)工资收入方程、Chow检验、Logistic检验、Oaxaca-Blinder收入分解法等计量方法。由于数据获得的有限性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文主要采用了基本描述统计方法、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法以及层次聚类分析法进行分析和验证。
1.描述统计
1.1 按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行业分类统计标准,我国现有行业被划分20类,其中针对本次研究,所需的数据主要来自以下19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勘查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即不包括行业分类中的“国际组织”。
由此,根据2003年至2011年的《中国统计年鉴》,整理得到“2003年-2011年按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笔者按年度将数据分别排序,得到“2003年-2011年按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排序表”(表1)。
由表1可以非常直观看出: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共4个行业的就业人员自2003年长期拥有高于其他各行业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
1.2 按行业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极值差
为了进一步分析各行业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差异,将2003年至2011年行业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最高值与行业平均工资的最低值作差,可得2003年至2011年按行业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极值差数据和其变化趋势图(图1)。由此可知:从2003年至2011年,我国就业人员行业平均工资的差异在数值上呈逐年扩大的趋势。
2.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GrangerCausalityTest)
为探究产生上述图表所反映的行业工资差异的原因,引入两个概念:“行业相对工资系数I”和“行业垄断程度M”。笔者试图对行业相对工资系数I与行业垄断程度M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以验证行业垄断是否与行业工资差异存在因果关系。
2.1 行业相对工资系数
行业相对工资系数,是行业平均工资与全社会平均工资的比值,其具体计算公式:
行业相对工资系数=行业平均工资/全社会平均工资*100%
限于数据可获得性,笔者可收集到具有时序性的完整面板数据为1999年到2010年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和采矿业,共5个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面板数据。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梳理得
到1999年至2010年19个行业的职工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计算得出1999年至2010年的全社会平均工资。根据行业相对工资系数公式,计算得出1999年到2010年5个行业的行业相对工资系数(表2)。
2.2行业垄断程度
为探究行业垄断与行业工资差异的关系,引入“行业垄断程度”的概念。通常,用行业垄断程度绝对数与全社会所有制垄断的平均数的比值作为行业垄断程度的指标。为使行业垄断程度可量化计算,将“行业垄断程度绝对数与全社会所有制垄断平均数的比值”转化为各行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人数与全社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人数的比值,即:
行业垄断程度=各行业国有单位职工在岗人数/全社会国有单位职工在岗人数
根据19个行业中各行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人数计算得出1999年到2010年全社会国有单位平均在岗职工人数,结合上述5个行业1999年到2010年国有单位职工在岗人数,按照行业垄断程度计算公式,得出1999年到2010年5个行业的行业垄断程度指标(表3)。
2.3 格兰杰(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为了探究行业垄断程度与行业工资差异存在因果关系,利用行业相对工资系数(表2)和行业垄断程度(表3,采用EViews6.0对5个行业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
其中,AA代表行业相对工资系数I,BB代表行业垄断程度M
根据表4可知,对于采矿业和金融业在10%的显著水平下,行业相对工资系数与行业垄断程度间不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电力、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仓储和邮政业,卫生、社会保障与福利业中,行业相对工资系数与行业垄断工资间存在显著的因果关系。
又根据5个行业总体的行业相对工资系数指标和行业垄断程度指标的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在10%的显著水平下,行业垄断程度与行业相对工资系数存在显著的因果关系。
换句话说,根据上述5个行业1999年到2010年的时序性面板数据,可得出结论:行业垄断是行业工资差异的原因。
3.层次聚类分析
为进一步分析行业垄断状况,笔者选用2010年各行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人数和相应的行业平均工资两项指标,采用SPSS20对19个行业进行层次聚类分析:
由图2得出,19个行业分为5类,即:
第一类:农、林、牧、渔业,共1个行业;
第二类:采矿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教育,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共10个行业;
第三类:建筑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制造业,共5个行业;
第四类: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共2个行业;
第五类: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勘查業,共1个行业。
第四类行业属于工资水平最高的垄断行业,其次是第二类行业,其中的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和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在前面的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中能够显著得到印证。
三、数据处理结果与不足
1.数据处理结果
根据上述三种计量研究方法及其所得数据,可得出如下结果:
1.1 2003年至2011年,我国19个行业的行业工资差距呈扩大趋势。其中,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共4个行业的就业人员从2003年起长期拥有高于其他各行业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
1.2 根据对部分行业的时序性面板数据的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结果,行业垄断是造成当前行业工资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
1.3 根据对2010年各行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人数和行业平均工资两项指标的层次聚类分析,当前拥有较高工资水平的行业存在行业垄断特征。
2.数据分析与不足
本研究虽证明了行业垄断是当前行业工资差异的一个原因,但由于缺少时序性的多项面板数据,无法建立相应的工资方程以探究行业垄断作为影响行业工资差异的重要因子对行业工资差异的影响程度。
对于行业垄断程度的衡量,笔者预想计算行业集中度。即获得每个行业排名前4家或8家最大的企业在资产总额、产量、销售量、销售额、职工人数等方面所占市场,但由于连贯的多家企业数据不可获得,无法计算行业集中度(Concentration Ratio)CR4或CR8。当前对于行业的层次聚类分析无法精准地反映行业的垄断程度。
四、结论与启示
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近年来我国的行业工资差异仍然存在且确实受行业垄断因素的影响。
这一现象使得在高工资行业从业的劳动者被社会普遍认为拥有较高的生产率、教育程度等较高人力资本特征,从而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行业偏见和行业歧视。部分劳动者盲目地选择倾力进入这类行业作为彰显社会地位、获取高工资的唯一途径,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该类行业从业人员饱和,而其他急需人力资源的行业无法获取高质量劳动力,极其不利于社会经济的平衡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为了能够获得进入高工资行业或垄断行业的就业机会,多数劳动者,尤其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倾向于通过继续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延缓就业,提高教育程度,以获取在高工资行业的工作机会,而不是先进入劳动力市场通过增加工作经验来积累人力资本。这种做法不仅加重了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压力,也在很大程度上浪费了我国劳动力市场上现有的人力资源。
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国有垄断企业的改革,未来行政垄断企业的弱化、企业间凭借自身能力的公平自由竞争,将使得现有垄断行业的企业不再具有明显的优势,加上从业人员的数量庞大,工资薪酬的分配也将会面临很大的压力,这在一定程度上会迫使该行业的劳动者进行行业间流动,容易影响社会和谐、健康、可持续地发展。
因此,政策的制定者应该及时调整政策确保行业间平衡稳定发展,企业间自由公平竞争,这将有利于社会理性看待各行业、企业并根据自身人力资本特征科学择业;劳动力市场中人力资源的自由合理配置;同时,减轻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就业压力,促进社会经济的全面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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