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与法律英语学习(上)
2018-11-28张法连
文/张法连
中国法学界前不久提出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理念,之后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外交部、商务部提出了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计划。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尤其应该注重提高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
这个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很难,怎样提高法律人才培养的质量?目前国内诸多法学院培养的人才质量不高,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不能学以致用。法律市场是逐渐对外开放的,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应坚持分类培养,着力打造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这里面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就是指人才的质量问题。学以致用,学就是要用。我国目前的法硕生培养完全没有跳出纯学术的局限,这是最大的问题。获得研究生学历往往要求学生毕业发几篇论文,导师评职称要求发几篇核心期刊的论文、几部专著,等等。其实法科的领域应该是分层次的,例如美国的LLM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并不需要做很多的研究、发表很多的文章,我们国家这两年已经开始学习美国的这种做法。
另一个问题就是我国的法学硕士毕业以后不能马上适应工作,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虽然就读于知名法学院,也有很好的导师,但是我们学的知识是死的,真正参加工作的时候往往不能运用自如。比如说你是律师,需要你在企业工作一段时间才能知道怎么写法律文书,怎么和司法机构打交道,但是在我们课堂上从来不学这个。所以我们要以市场为导向,要接地气来培养复合型的法律人才。
法律英语是能够让法律人才走向国际化的重要工具。为了适应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发展和国家对外开放的需要,需培养一批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维护国家利益的涉外法律人才。举一个小例子:《新闻30分》节目提到钓鱼岛问题的时候,某位嘉宾说“钓鱼岛及其附近岛屿……”,这个说法就有问题。附近岛屿实为附属岛屿之误。法律法理讲求严谨,培养涉外人才,尤其要注意这方面的问题。
如今,法律技能在课堂教育的缺位、办学和人才培养模式的严重“同质化”,以及过窄的专业出路,都在倒逼法学院实施改革。本来,考上政法大学,读的是热门的法学专业,但分配的时候却遭遇热门专业冷门就业的尴尬。比如说,西南政法大学办法学,是有自己的特色,现在很多大学例如重庆机械学院都办法学,但西南政法大学的法学院是个综合性的法学院,重庆医科大学要是办法学院的话,就应该办医学法学院,如果和政法大学一样各个法学课程齐全就没有意义。再比如说,重庆科技大学办法学院,应该重点搞科技法,或者是搞一些IT、知识产权法,办学要有特色。政法大学的外语学院要办出自己的特色来,法律英语应首先成为政法院校外语学院的特色。法学院、外语学院要根据市场需要进行改革。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涉外法律事务与日俱增,懂英语、通法律的“精英明法”型复合人才炙手可热。然而,现实是我国涉外法律人才的职业素质却不尽如人意,有很多法律工作者不能用英文撰写法律文书,更有甚者不能读懂法律文献,这些都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一方面我们的法律急需这些人才,另一方面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不具备这些技能。在学校里面我们单科化,没有走复合型人才这条路,所以造成大量的人才积压,就造成这样的问题,所以,08年北京外国语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推出了LEC考试。研究LEC考试,无论是其考查内容,还是命题思路,甚至是教材的编写上都和“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精神高度融合,从而助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得到更好的实施。这个LEC证书好比是一个卓越法律人才的证书,也是鉴定复合型、“精英明法”型人才的一个标准。
接下来谈一下法律英语。实际上法律英语就是ESP最重要的一个分支,以前不被人重视,法律英语就是Legal Language或者Language of the Law,即特殊用途英语,它是个应用型很强的交叉学科。法律英语应用性非常强,以法律和英语两门学科为基础。一方面,按照法律的观点、方法以及法律规范、法律文书的特殊需要来研究英语在法学理论及实践中的运用;另一方面,运用语言学,尤其是应用语言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研究法律科学和法律实践的英语语言特点。为什么要学习法律英语呢?当然是为了适应市场的需要。现在国际法律市场上的很多外资企业急需节约开支,他们需要从中国招些人才,有很多毕业生拿着各种证书去应聘,却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我们很多反倾销的案子和法律有关,很多的企业急需这样的专门人才。有一年我到美国去,有个在国内占有很大份额的外资公司的老总找到我,让我帮他推荐几个懂英语、懂法律的律师来帮他打官司。当时,加拿大针对中国企业提出了一个涉及光伏产业的反倾销案,他说要找几个中方企业联合起来做这个case,但是在中国找不到合适的人。这两年,中国在国际上应诉的反倾销案件很多,一个案件动辄上千万美元,这全部是美国的律师事务所在做,中国的律师没办法挣这个钱,这不是说和我们没关系,而是因为这种案件的知识背景,我们国内找不到高水平的律师打这样高端的官司。再比如,中国现在在非洲积聚了上千亿美元的资产,每个月上百亿的资金流动,在“走出去战略”的带动下,中国企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即便在这个背景下,全非洲没有一家中资律师事务所,没有一个职业的中国律师。的确,市场上非常需要这样的人才,而我们学的托福、大学英语四六级等不能解决问题。复旦大学的蔡基刚教授曾非常尖锐地指出:现在专业人才学普通英语没用,就应该学专业英语。这的确是个认识问题。现在有些学生出国留学,托福、GRE分数很高,但是到了国外的法学院,这根本用不上,国外法学院对专业外语要求很高。我有个同学就是进入了美国一所法学院,托福分数很高,但在那所法学院待了三两周就回来了,完全没办法听懂课,主动放弃了。
现实中很多问题其实都是法律问题,我以前学法律的时候对这句话理解比较偏颇,法律尤其是做律师那不就是打官司吗?其实不然,在国外,有很多谈判都是律师出面,律师和法律的服务范围非常广泛,复合型的经济法、国际法人才炙手可热。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是和法律服务紧密相连的,这就是为什么涉外的法律人才都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这和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法律文化密切相关,是核心竞争力的复合体现。
下面我再讲讲学习方面的问题。法律英语是很重要,但若不知道学习方法,有时会摸不着头绪。要选修英语法律制度课程,应该对英语的法律制度的课程有所了解,要选读一些介绍美国法律的汉语书。有一些是留美华人写的,浅显易懂,这类书可以看一看。在学法律英语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法律文化的学习,这一点非常重要。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是法律的一部分,也是法律文化的一部分,要学好法律英语,就要把英语学透,英语要是学得非常死板就不利于法律的学习。我是山东人,到重庆来以后有些话就不是很明白,仅仅举一个例子,比如说重庆人说的“恼火”和北方人说“恼火”的意思是不一样的。记得我刚到重庆的时候给领导敬酒,领导说很恼火,我想:敬杯酒恼火什么呀?在北方“恼火”就是生气的意思,而在重庆就是另外一个含义。语言在不同环境下是有不同含义的。中国人爱套近乎,但是在国外有些情境下绝对不允许这样,这是法律文化决定的。在美国,我有几次开车时被查,一旦叫你停车或者是警车跟着你,叫你靠边停下,你就停在路边双手抱着方向盘就行,左侧的玻璃落下来,警察过来了,他叫你拿驾照你就拿,跟你要什么你就给什么,千万别一停下车拉开车门就跟警察去解释,那就极可能招来杀身之祸,这样的例子是有的。所以,这些法律文化差异必须和语言一起学习,这样才能学得鲜活。
我国高校法律英语教师目前大体状况是这样的:要么就是完全学英语的,要么就是学法学的并有留学经历的。这两种老师教法律英语可能都有点欠缺。但是这两种背景结合起来的人才比较少,这是国内法律英语的一个现状。
想学好法律英语,可以选择去美国或者加拿大读法学院。我在中国政法大学教的几个本科生,他们就去纽约大学法学院学习,很有成效。他们参加了美加法学院的留学考试Law School Admission Test。在北大好像是一年一次,其实在国外每年有三到四次,香港也可以考试,凡是到美国、加拿大进法学院读书都要经过这个考试,不是针对中国人设置的,所有想进入法学院的人都要考的。
美国法学院有两种学位,JD(Juris Doctor,法律博士)和SJD(Doctor of Judicial Science,法学博士),JD要比SJD的含金量大得多,因为JD需要100学分左右才能毕业,而SJD大概40学分就可以毕业。还有一个LLM,源自拉丁语Legum Magister,即Master of Law,这个就相当于中国的法学硕士。美国人学习一般不是为了学位,而是为实际应用。他们常常读了博士再去读个硕士。我们都知道美国哈佛是名牌大学,我在印第安纳大学读书的时候有几个同学,他们都曾被哈佛录取,但是没有去。哈佛是好,但是没有好到让他们足够放弃印第安纳大学本州的offer。美国人不是很执着于名牌大学,在中国,我们认为北京大学可能比重庆职业技术学院要好得太多了,但是在美国,所谓的名校和普通高校就没有这样大的差别,像印第安纳大学也是很好的学校,虽然看起来很小,却是一所享有世界声誉的老牌名校,著名的研究型大学。
我们学习法律英语,要理解一些美国法律的知识,了解一些美国文化知识和法律制度,选择适当的教材。初学法律英语,最难的就是词汇。像battery这个词,我第一次到法学院上课,教授一节课实际上就讲了这一个词,起初我以为是电池的意思,在想这个老师讲电池有什么用啊?后来我才发现battery是“殴打”的意思。有很多词在法律上讲有另外一个意思。
法律英语涵盖的范围很广。以前商务英语包括法律英语,现在又倒过来了,法律英语其实包括商务英语。很多合同甚至国际贸易都在法律英语上有所体现。今天提到的“台湾问题”,大家注意一定要翻译成 Taiwan question,这个不能翻译成 Taiwan issue。What is “issue”? “Issue” is something to be decided by a judge.我们的台湾问题还需要judge来判断吗?显然不需要,这是一个立场问题。一个很简单的词consideration,在法律合同中是“对价”的意思。party意为“当事人”,不是“晚会”。damages意为赔偿金,这个词原词就是这样,不是damage加s表示复数概念。compensation是补偿金,意思又不一样。security意为“证券”,不是“安全”的意思。学法律英语一定要心细,这些词汇要注意。
法律英语经常用正式严肃的词汇,比如大家常说的“职工”,不是workers,要用固定用法employee。“在这之前”不用before,用prior to。还有买什么东西,合同中经常用purchase,而不用buy。用comply with不用obey。“根据……”,总是用in accordance with这样一个介词短语,而不用according to,因为according to是日常英语说法。类似这些问题都要注意。学习法律英语时要多考虑,不能想当然。再比如,“同意”应译为consent,而不用agree。比如“李明在重庆居住期间没有犯罪记录。”一句译为“Li Ming has no criminal record during his residence in Chongqing.”,其中“在重庆居住期间”不是during his living in Chongqing ,而是用residence in Chongqing,residence这个词更大、更严肃。“解释”用interpretation,不要用explain。当然,还有一些词汇翻译,像汉语里的“权利”“权力”都不一样,一个“利益”的“利”,一个“力量”的“力”。“法治”“法制”也不一样,“制度”的“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法治”其实是说治国的方略。“国家有权力”,“力量”的“力”翻译成power,“我本人有……权利”译为“I have a right to do something”。“定金”(deposit)、“订金”(prepayment)也不一样,你支付了定金,对方如果违约是要双倍返还定金的。中国人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这样的词汇。“罚款”(penalty)、“罚金”(fine)也不一样,penalty侧重的是刑罚、惩处,fine则是普通的违法或违规罚款。
法律英语句法的特点,简单来说,陈述句是基本句型,被动句比较多。为什么法律文书中有很多地方重复来重复去?因为生怕引起误解。所以法律英语创新很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