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期刊专业委员会关于联合抵制学术不端行为的声明
2018-11-28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期刊专业委员会
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的《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对学术道德提出了明确要求,学术期刊肩负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建设,维护学术诚信,保护作者权益的重任,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期刊专业委员会的会员单位经过充分讨论,决定联合抵制各种学术不端行为,特联合发表如下声明:
一、学术不端行为是指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等发表学术成果的个体或群体,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
二、作者均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等要求。
三、向会员单位刊物投稿或在发表稿件中出现以下情况,认定为学术不端行为:
(一)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
(二)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不当署名;
(三)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四)一稿多投、一稿多发;
(五)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论文;
(六)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
来稿如出现以上任何一种情况,一经发现,立即撤稿。对由不端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者,有关期刊将在刊物上对其不端行为进行公开曝光,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专委会将采取一定方式向业内各刊通报汇集到的学术不端信息,逐步建立科研行为严重失信记录制度和黑名单信息共享机制,以便联合抵制学术不端行为,根据严重程度,2-5年内将共同拒绝刊发其任何文章。
四、欢迎知情者举报学术不端行为,我们将对举报者予以保密。
期刊专委会全体同仁愿与广大作者一道,为共同构建公平合理、规范健康的学术环境而不懈努力。
中国教育技术协会期刊专业委员会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