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体系分析
2018-11-26马鹤丹王乐
马鹤丹 王乐
摘要: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优惠政策与措施,但存在着不完善、执行力度不够等等问题,制约了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热情,也影响着创业行为的持续。因此,各级政府应当充分发挥作为返乡农民工创业组织主体的作用,健全与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政策执行力度,持续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
关键词:农民工;本地创业;政策体系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重点项目(L15AJY013);辽宁省社科联项目(2017lslktyb-031)
一、引言
随着我国惠农政策的实施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返乡进行本地创业活动,此举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推动了新农村的建设。据有关调查数据分析,2017年,全国返乡创业人员超过740万,其中返乡农民工占72.5%。然而由于返乡农民工知识储量和信息获取并不充分,对于市场规律的把握、创业机会的识别尚缺乏一定的能力,创业成功的可能性相对其他人群更低。因此,政府的扶持政策对于农民工来说至关重要。目前,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优惠政策与措施,但存在着不完善、执行力度不够等问题,影响着创业行为的发生与持续。
二、农民工本地创业政策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政策体系不够健全
农民工本地创业政策体系包括金融扶持政策、财政扶持政策、税收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政策几个方面。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各种政策配套还没有同步出台,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积极性。目前,农民工创业面临的主要瓶颈是资金问题,为解决这一困境,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应的信贷政策、财政与税收政策予以支持。但由于当前金融体系改革的滞后,导致这些政策的成效大打折扣。就农民工贷款渠道而言,渠道较少,一般只有农村信用社和少数农业银行,不仅手续繁杂,而且需要支付较高的利息。虽然我国近几年大力提倡各大银行加大对企业贷款的投入力度,特别要扶持返乡农民工创办的企业。但由于多种原因,政策的落实效果并不理想。
(二)政策执行力度不够
农民工创业需要办理一系列烦琐、冗长的手续,虽然政府出台了相应政策,减少农民工创业所需辦理的各种政策流程,却仍然存在“办事难”的现象。究其原因,不外乎政策执行不到位,执行方法不合理。很多政府职能单位各部门间本身就存在一些职责不清,责任分担不均的情况,再加上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造成互相推诿,工作效率低下,严重阻碍农民工创业的进程。例如,各级政府在教育培训方面开展了很多活动,以帮助农民工提高综合素质,但却收效甚微,虽然有农民工自身的因素,更有相关政府部门服务不到位、服务意识差的原因。
(三)政策实施环境有待于改善
目前,尽管我国农村整个环境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农村依然相对比较落后,特别是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如,农业配套基础设施还不完善,缺少应有的农田灌溉系统,道路交通建设、互联网条件、物流配送等方面还很落后,无疑这些问题增大了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风险。此外,受农民工教育程度和知识水平的限制,农民工返乡创业还普遍存在着营销理念落后、缺乏内部管理、销售渠道不畅、无品牌建设与推广等方面的问题,导致缺乏足够的市场竞争力,无法持续经营。
三、农民工本地创业政策体系的改善
(一)健全与完善政策体系
一方面,应构建农民工本地创业资金支持体系。地方政府应结合当地新农村建设布局,提供农民工本地创业启动资金,在农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设置农民工本地创业资金专用账号,每年的金额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协商确定。同时,应在各级政府的统一协调和部署下,成立专门的机构对本地农民工创业进行审核,以防止创业启动资金被不正当利用。另一方面,应加大政策的执行力度。应从政策宣传、组织建设与监督评价等方面着手,让农民工知晓政府出台的各种政策与优惠措施的申请渠道,同时构建建议反馈渠道,使得创业政策与措施不断完善,从而提高政策的有效性。
(二)建立创业风险防范与补偿机制
各级政府应加快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对于风险性高的行业尽力做好风险防范和补偿,逐渐扩大风险保障范围,同时,改善社保基金跨省流动机制,例如:在养老保险方面,农民工返乡前自动退保,返乡后又不能转移养老保险基金以保持其连续性,个别虽能转移但也只转移少量的个人部分,若能成功解决社保基金在区域流动性上的尖锐矛盾,则既可以满足现有创业者的安全需求,又能让那些缺乏信心的准创业者坚定决心。
(三)持续开展农民工知识与技能培训
地方各级政府应积极开展农民工创业的知识与技能培训,帮助农民工了解与掌握创业的各种知识与技巧。目前,我国各地基本都构建了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孵化平台,政府应规定在各地创业孵化基地和平台的服务内容中应有专门针对农民工创业的指导与服务或者构建专门的农民工创业孵化平台,定期不定期的发布信息、开展各种活动,提高农民工创业的信心与成功率。
四、结语
鼓励和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在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新农村中具有重大的意义。各级政府应当把鼓励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考虑,充分发挥作为返乡农民工创业组织主体的作用,使农民工成为创业的实践主体,当地农民成为创业的受益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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