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办”也要合规矩
2018-11-26陈晨
共产党员·上 2018年8期
陈晨
近来,许多地方在为民服务中倡导“马上办”,这对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政府形象,特别是对根治懒政、惰政等“为官不为”顽疾,发挥了积极作用。诚然,“马上办”体现的是主动作为、履职尽责的理念。但是,“马上办”并不意味着为了追求速度和效率,任何事情都可以不尊重客观规律,甚至模糊了法纪、规定的边界。
尊重规律、遵照规程办事,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对党员干部来说,不仅要有为民服务的情怀,更应树立规律、规则意识,遵循客观规律,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条文和程序规定,真正做到规律、规矩了然于胸。做足“马上办”的功课,在作决策部署或处置急难险重任务时,就清楚哪些事情可以“马上办”,哪些事情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律办,哪些需要按程序办。
“马上办”是工作作风,“合规矩”是工作要求,并不矛盾。强调“马上办”,针对的是不作为、慢作为,并非“拍脑门”,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情也“马上办”;要求“合规矩”,也需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摈弃审批“当关”、公章“旅行”、公文“長征”的现象。只有处理好“马上办”与“合规矩”的关系,实现二者的有机统一,才能让群众不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