唁电
2018-11-26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唁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唁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唁电
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首席大法官对孙国华教授逝世表示沉痛哀悼
4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肖扬首席大法官通过治丧委员会对孙国华教授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向孙国华教授的家属表达了深切慰问,并敬送花圈。
2017年4月15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对孙国华教授逝世表示沉痛哀悼
惊悉孙国华老师仙逝,甚为悲痛!孙老师治学严谨,成果卓著,是当代中国法理学的开拓者之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构建做出了杰出的贡献。孙老师为人坦诚,刚直不阿,关心后学,是我们学习、景仰的楷模。谨向孙老师家属致以深切的问候!
石泰峰
中国法学会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并孙国华教授治丧办公室:
惊悉孙国华教授因病逝世,我们深感悲痛,谨对孙国华教授的逝世表示深切悼念,并向孙国华教授的家属和贵院师生致以亲切慰问。
孙国华教授深受中国法学会全体人员的敬重和爱戴。他曾担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荣誉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和顾问。为中国法学会及法理学研究会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孙国华教授生前一直十分关心和支持中国法学会的工作,凡中国法学会的会议,几乎是有请必到,对中国法学会法学研究规划、重大项目进行论证和评议,为中国法学会的学术决策提供了许多高质量的咨询意见。去年2月,先生以92岁高龄仍坚持出席中国法学会资深法学家新春座谈会,与学会领导畅谈中国法学研究和法治发展。
孙国华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是法学界公认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权威。他是新中国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科的奠基人之一,中国第一部法理学统编教材主编,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理论博士点的创建人,中国人民大学首批荣誉教授。作为一名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家,孙国华教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他的许多观点成为法学理论领域的通识性观点,引领了一大批后辈学者的研究道路。2012年,他被中国法学会授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
孙国华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法学教育家。60多年来,他兢兢业业,毫无懈怠,将自己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融入崇高的教育事业之中,桃李满天下,为包括中国人民大学在内的全国许多高校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人才。孙国华教授一生坚守讲台、淡泊名利,为繁荣当代中国法理学研究不遗余力。以他的名义设立的“孙国华法学理论发展基金”,致力于促进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研究,奖掖后学,鼓励创新,取得了一大批优秀成果。
孙国华教授的逝世是我国法学法律界的重大损失,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失去了一位和蔼可亲的老师、长辈,使中国法学会失去了一位德高望重的老学者、老前辈,使我国法理学界失去了一位砥砺前行的领路人、广受爱戴的人民法学家。先生虽逝,但先生心系国家、心系人民、心系法治、心系教育的情怀和风范将永远激励着我们,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将化悲痛为力量,齐心协力,同心同德,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继续努力奋斗!
孙国华教授千古!
中国法学会
2017年4月14日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唁电
人民大学法学院:
惊悉孙国华教授逝世,不胜悲痛!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全体同志向孙国华教授逝世致以深切哀悼。
国华教授为人师表,慈祥亲切,治学严谨,精勤不倦,德高望重,风范长存。他热心支持中国法学会工作,为法学研究事业呕心沥血,倾注了毕生精力。
谨此唁电,寄予无限哀思,我们深切怀念国华教授,并向国华教授家人致以诚挚的问候!
孙国华教授千古!
中国法学会会员部
2017年4月18日
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孙国华教授治丧委员会并其家属:
惊悉先生仙逝,乃中国法学界之重大损失!吾等晚辈后生万感悲痛,深感惋惜!
先生治学严谨,精益求精,为后世治学之楷模。先生一生致力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研究中国法律问题,开创新中国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之先河,主编新中国首部法理学统编教材,确立新中国法理学学科体系之框架,奠定新中国法学理论之基石。
先生为人谦和,注重修养,为后世为人之典范。身教与言教结合,立德与立言并重。心系天下,心系学子,注重学子道德与情操之培养。以己之人格魅力,教化后生。
先生鼓励后生,奖掖后学,为后世之敬仰。先生始终心系法理学研究会,历任副总干事、顾问,注重学者之凝聚,讲求学术之传承。以其名设立基金,泽润青年才俊,助推法学理论教育研究之未来发展。
深沉哀悼!先生千古!
中国法理学研究会
2017年4月15日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并孙国华教授治丧办公室:
惊闻孙国华老师因病逝世,我们深感悲痛,谨对孙国华老师的逝世表示沉痛的悼念,并向孙国华老师的家属和贵院师生致以亲切慰问。
孙国华老师是我国著名的法学家,是法学界公认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权威。他是新中国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科的奠基人之一,中国第一部法理学统编教材主编。孙国华老师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
孙国华老师是我国著名的法学教育家,也是我们尊敬的老师,孙老师在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至70年代中后期有大约10年的时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任教,与北大法律系老一辈的法学家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为北大法律系法学理论专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并嘉惠现今。
孙国华老师的逝世是我国法学界的重大损失,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可亲可敬的老师、长辈。先生虽逝,但先生严谨治学、坚持真理、实事求是、热爱生活、开放豁达的情怀和风范将永远激励着我们,为中国的法治建设和法学理论发展继续前行!
孙国华教授千古!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
2017年4月16日
清华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唁电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唁电
法律出版社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八五级军队干部专修科全体同学唁电
孙国华同志治丧委员会:
惊悉尊敬的孙国华教授因病逝世,我们人大法律系八五级军队干部专修科全体同学非常悲痛。孙国华老师是第一位给我们上法学专业课的老师,他作为著名法学家、杰出法学教育家、新中国法理学主要奠基人、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科的创始人,以渊博的法理学知识,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刚正不阿的做人风格,征服了我们这批军人弟子。聆听孙老师的法理课,如同登上中国的法理学巅峰,令我们视野大开,醍醐灌顶。孙老师的法理课,为我们走上工作岗位后成为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军队、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优秀建设者,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孙老师为培养国家法律栋梁之材、为新中国法理学发展所建立的不朽功勋,将永远镌刻在新中国法治建设的丰碑上!
孙老师,我们永远怀念您!
向孙国华教授的亲属表达我们的深切哀思,请节哀顺变!
孙国华教授永垂不朽!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八五级
军队干部专修科全体同学
2017年4月15日
中国法学杂志社唁电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孙国华同志治丧委员会:
惊悉孙国华教授逝世,中国法学杂志社全体同志谨向贵单位表示沉痛哀悼,并请向孙国华教授的家人转达我们的悼念。
孙国华教授是我国著名法学家、杰出法学教育家,是新中国法理学主要奠基人、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科的开创者。孙国华教授严谨治学,成果卓著,在《中国法学》刊发了多篇重要论文,包括《民主建设必须纳入法治轨道》(1990年第5期)、《马克思主义法正义观初探》(1991年第3期)、《法制与法治不应混同》(1993年3期)、《论法与利益之关系》(1994年第4期)、《论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1998年第6期)、《“三个代表”与我国法制建设》(2001年第1期),等等。孙国华教授在担任《中国法学》编委期间,对《中国法学》的办刊工作也给予了很多关心和指导。我们将不忘孙国华教授的关心,继续努力做好办刊工作。
孙国华教授千古!
中国法学杂志社
2017年4月14日
孙国华教授去世之后,社会各界发来两百余篇唁电、挽联,限于篇幅,此处并未完全排版列出。发来唁电、挽联的还有:公丕祥教授,姚建宗教授,侯建教授,董茂云教授,郭鸥一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厦门大学法学院, 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湖南大学法学院,山西大学法学院及院长张天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广西、河北、黑龙江、辽宁、山西、四川、广州、湖南校友会,中国法制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编辑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