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追责”成为安全的核心文化
2018-11-25老茂
文/老茂
2017年11月18日,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新康东路8号发生火灾,致19死8伤。2017年12月13日,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白墙子村一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致5死8伤。一起是由于电气线路故障所致,另一起则是电动自行车起火所致。连续两起严重火灾事故,又挑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底线。
有关部门迅速启动问责程序,力度绝对不同凡响——不论直线责任人、属地责任人、监管责任人统统被立案调查。事故相关的安全监管条块几乎全军覆没!安全人恐怕做梦也不曾想到,自己的前途会栽在一条电气线路和一辆电动自行车上……
当事故追责成为常态
当事故在不经意间给大家致命一击的时候,政府自觉威权受到严重挑战——这是绝对难以容忍的。这背后的逻辑是:政府明明对安全工作三令五申,不能发生任何事故。企业却总是执行不到位,主管部门也总监督不到位。于是,我们的政府总是乐此不疲,媒体也是司空见惯,专家更是沉默不语,让事故追责成为常态,追责无形中演变成安全管理的核心文化。
于是,安全界人人自危。有的继续麻木不仁、有的选择仓惶出逃、更多的还是困兽犹斗……
政府则出台各种“避责式”制度,通过行政强制干预市场,进一步加剧了政企的紧张关系。
而有的地区和部门甚至“脑洞大开”,提出“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机制。
要知道,每一起事故背后原因的复杂程度,远超乎你的想象。尽职清单表面上能免责,但极易过度消耗安全人的注意力,这对事故风险的控制是极其不利的。因为清单是静态的,而风险是动态的。时间在变、环境在变、技术在变……风险也无时无刻不在变化。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永远具有局限性和滞后性,随着新风险的出现,新类型的事故也将不可避免地发生。当安全人为了避责而被迫舍本逐末,反而可能酿成更大的安全隐患。
事故真能完全避免吗
事故真能完全避免吗?答案是:只有理论上可能。
众所周知,“一切事故都可预防”是杜邦的核心理念。几乎所有安全从业者都对此趋之若鹜、奉若圭皋。但它所呈现出来的安全承诺和信仰,是一种极致的理想主义。层出不穷的事故,“分分钟”能把人们拉回现实。“事故都可预防”的理念已被无数次挑落马下。要知道,理想终究只是理想,理想的实现需要漫长的进化、艰难的改变、无尽的等待,绝不是一蹴而就的。它就和“如果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是一样的道理。
当然,我绝不是要误导大家心存侥幸,认为“事故是不可避免的”。而是要告诫所有人,“事故都可预防”是一种哲学,但并不是科学。真正科学的安全管理,是要敢于直面现实、正视不足,不断吸取事故教训,努力改善安全规则、优化安全流程、引导安全行业繁荣、启发民众安全意识……事故预防更是一个和社会学、人类学、经济学、历史学等相关联的高级学科。它需要我们全社会、全人类站在经济、历史发展的角度,尊重世界发展的客观规律,通过安全认知水平的提升、科学的研判、科技的变革等,来最大限度预防和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想要构建本质型安全社会,我们就要建立科学的安全认知:责任追究绝不是事故处理的首要目的。深入调查原因,广泛吸取事故教训,极力改进安全工作,远比追究事故责任重要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