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途径研究
2018-11-24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刘伟
文/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 刘伟
“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查处了一批国有企业腐败案件,其中不乏央企一把手,如一汽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建一,华润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林,中国铝业公司原党组成员、总经理孙兆学等,这些腐败案件的发生严重削弱了党的执政根基,损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败坏了社会风气,产生了极其广泛的恶劣影响。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党风廉政建设是国有企业独特的政治优势,是国有企业最重要、最珍贵的软实力,也是其无可替代的竞争能力。为贯彻习总书记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物质基础,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关重要。廉洁风险防控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要环节,我们必须切实分析国有企业在廉洁风险防控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有效措施,有效防范廉洁风险。
一、廉洁风险防控促进国有企业竞争力提升
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这一新的历史起点和时代要求,国有企业综合改革将继续全面深化,改革的难度、深度和广度将进一步增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会更加艰巨而繁重。廉洁风险防控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国有企业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企业管理漏洞就多,竞争力就不足,抗风险能力就弱。廉洁风险防控发挥着“助推器”作用:一方面使国有企业聚焦关键领域健全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另一方面,规范国有企业商业行为,引导摒弃“潜规则”,把注意力更多放在提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竞争实力上来。因此,我们必须深刻理解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实践中找到防范廉洁风险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二、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现状分析
从近几年中央巡视情况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来看,发生在国有企业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依然层出不穷,体现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力度不够,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教育实效性不高。思想决定行动,思想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立场和使命担当。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中,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尤为关键,如果落实不到位,则容易产生价值观偏离、纪律意识淡薄,或将造成腐败滋生。现阶段,国有企业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还缺乏实效性、灵活性和针对性,重点不够突出,贴近实际且具有震慑力、感染力的教育方式还不足,没有真正发挥出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实施教育的主体(人或组织)权威性不够,受教育对象从内心抵触被教育;实施教育没有区分受教育对象的岗位及层级,未做到因材施教;教育内容的针对性不强,使受教育对象产生不了触动;教育载体和手段有限,可接受性不强;受教育对象参加学习的动机不纯等。
(二)查找风险点能力弱。找准找实风险点,关系到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全过程开展的效果和质量,是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关键。廉洁风险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多变性,既要分清客观风险与主观风险,梳理好业务风险与廉洁风险,还要处理好单位风险与个人风险。多数国有企业在风险点的查找及归类时,难以把握全局,找准、找全、找实、找细还存在不足之处。如:主观风险会随个人思想意识而变,标准很难统一;业务风险中会存在廉洁风险,但不能与廉洁风险画等号;单位风险在个人风险查找的基础上,难以进行有效统筹管理等。一些单位提起廉洁风险查找有畏难情绪,认为找起来难度大、经验少、阻碍多,查找梳理廉洁风险只是简单地照搬照抄已有的或者借鉴其他单位的,防控针对性大打折扣。
(三)制度执行不到位。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党中央、国务院等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廉政建设的重要规定。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近期,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确保国家“走出去”和“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实施,中央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又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境外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通知。在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中,国有企业充分认识到制度的根本性作用,也制定了很多制度,这些制度对规范国有企业权力运行起到了显著作用。但是,制度出台后是否得到彻底执行,取决于党员干部的自觉性、主观能动性和责任心,群众对权力运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有限,相关部门发现执行制度搞变通、甚至不执行制度的问题,问责处理宽松软,导致规章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刚性”不足、“弹性”有余。因此,国有企业的违纪违法行为仍然高发易发。
三、廉洁风险防控有效性途径研究
推进国有企业廉洁风险防控工作,要立足于风险排查,着眼于风险防范,致力于肃本清源,认真做好清权确权、查找风险、制定措施、完善制度等各项工作,重点抓思想教育、抓源头查找、抓风险控制,解决好防什么、怎么防和如何深化防范的问题。
(一)创新方式,强化思想引领作用。突出思想引领,把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作为廉洁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强化纪律法规学习,树牢责任意识、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廉洁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构建一套内容体系尤为关键,这个内容体系既要满足通用性,又要体现针对性,根据纪律教育的施教者和教育对象的不同,探索分层次、分业务模块的教育内容,实现“理”与“例”相结合。第一,通用党规党纪教材,这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理论和要求,需要每一位党员干部不折不扣执行。第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清单,提醒领导干部在落实自己业务工作职责的同时,还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第三,关键岗位负面行为清单,这是教育取得实效性的关键内容,即针对关键岗位梳理其负面底线行为,对照清单进行一针见血的教育;第四,身边警示案例,根据各单位实际,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达到事半功倍的警示作用。通过“一体系、四层次”的教育内容,将廉洁风险防控的部分过程转化为党员干部自律、自醒、自警的思考,真正使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入耳、入脑、入心。
(二)积极探索,明确廉洁风险源头。廉洁风险的存在源于权力,有权力就存在滥用权力的可能,聚焦国有企业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把准权力运行脉搏,根据权力运行的“关节点”,查找企业管理的“薄弱点”,明确问题多发的“风险点”,切实找准找实风险源头。一要对照廉洁从业各项规定的禁止行为,认真查找、深入分析内部管理、业务流程与党风廉政建设的风险交叉点。二要围绕权力运行轨迹,确保廉洁风险查找瞄准关键岗位不走偏,紧盯关键环节不漏项。三要对照群众意见诉求,充分听取服务对象、基层群众的心声,充分吸纳信访举报、民主评议等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准潜在风险。四要总结经验教训,对普遍发生、反复发生的问题情况,分析问题发生的规律,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提高风险查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查找风险点和准确评估风险等级的基础上,制定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跟踪风险点变化,保证及时纠正偏差失误,切实规范用权行为。
(三)健全制度,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廉洁风险防控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以健全制度体系为切入点,以加强权力运行监督为核心,努力构建不能腐的制度“笼子”。一是改进制度空白,由于缺失制度存在的廉洁风险,亟须划出制度界线和行为底线,确保有权力就有制度约束原则,让权力运行有制度保证,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二是修正制度缺陷,对已有制度约束,仍然存在廉洁风险的,要从风险点本身出发进行深入分析,研究风险点存在的原因,找到制度上的漏洞,及时修订完善,提高制度有效性。三是促进制度创新,制度具有时效性,需要不断适应变化了的事物,要针对工作方法的改进、工作领域的拓展、工作职能的转变、腐败滋生的新动向等情况,及时做出新规定,严防权力运行不受控。通过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努力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使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提高国有企业管理效力及竞争力。
(四)勇于担当,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部门,要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强化对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制约。一要加强重点领域的监管,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外协外包、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搞变通的严肃追究责任,督促业务部门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二要加强对重点岗位的监督,把掌管人事权、审批权、监管权等权力的领导干部及其涉及的重点岗位人员作为重点监督对象,推进权力运行过程公开透明。三要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控,紧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活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全覆盖,推进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拔“烂树”、治“病树”、护“森林”,维护国有企业良好政治生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总而言之,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是推进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国有企业预防腐败工作水平的有效途径。国有企业应高度重视、积极探索、大胆尝试,结合自身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廉洁风险防控工作顺利推进,为企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