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出台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意见
2018-11-24孙琀,李雪菁
就业与保障 2018年13期
近期,为顺利推进德化县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经德化县政府同意,德化县财政、德化县人社局、泉州市医管中心德化管理部联合下发《德化县公务员医疗补助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规定,2018年6月1日起,德化县开始实施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将德化县范围内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法实施方案》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含退休)及经批准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以及经费由财政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含退休)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省、市属驻德单位和经费自筹、财政核补的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截至6月3日,住院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16人次,金额3.5万元;特殊门诊109人次,金额0.4万元。德化县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实施后,医疗保障体系将更加完善,参保人员就医负担将得到较大幅度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