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馆照明质量评估方法与体系的研究”项目成果报告
2018-11-23艾晶
艾 晶
(中国国家博物馆,北京 100006)
引言
目前我国美术馆的发展迅速,展览形式多样,它与传统意义上的博物馆在展览照明形式与内容上有明显区别。由于我国当前尚未颁布一项专门关于美术馆的照明标准,如何评价美术馆的照明质量仍是一项全新的研究领域,因此能否及时推出美术馆照明质量的评估标准,对加快我国美术馆的照明建设,淘汰劣质照明产品具有现实意义,对提升我国美术馆的照明整体水平具有重要作用。作为由我国文化和旅游部立项的文化行业标准化研究项目,“美术馆照明质量评估方法与体系的研究”项目主要围绕当前我国的美术馆照明质量现状开展相关研究。自项目启动以来,我们已经完成了《美术馆照明质量评估方法》与《美术馆照明质量评估体系》两套标准草案的编制与试用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对全国42家单位的预评估工作。目前该项目工作基本完成,笔者将在本文中报告该项目研究的主要成果[1,2]。
1 项目研究概述
1.1 方案
对于该项目的方案设计,我们整体采取“倒推”的设计形式,即先有标准草案,再通过预评估工作来验证指标的合理性,获取大数据后,再进行信息反馈与修改,重新归纳和完善新的标准方案[3]。运用这种方案是基于我国目前美术馆照明的标准现状,即目前我国目前涉及博物馆照明的标准仅有3部:JGJ 66—2015《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和GB/T 23863—2009《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并没有专门针对美术馆照明的标准。长期以来,我国美术馆的照明工作主要参照博物馆照明标准开展,但博物馆与美术馆存在很大差异,这就导致实际应用中博物馆照明标准与美术馆照明的实际工作出现脱节或不一致现象,主要表现在:如展品类型不同,以展示雕塑和绘画作品为主,照明方式较多采用自然光或模拟自然光;在保护展品要求方面,因展品多为近现代展品,文物级别较低,在保护意识程度上比博物馆略低;参观者的类型也迥异,观众年龄层次有差别,受教育程度偏高,诉求舒适而有品位的光环境体验会明显强于博物馆;在管理方面,由于我国美术馆的常设展较少,甚至没有固定馆藏,临时展览展期较短,换展频繁,因此对照明设备质量要求较高;在光源与灯具维护方面,则表现为损坏率高,照明设备后期维护投入多;此外美术馆工作人员劳动强度高于博物馆[4]。
综合诸多因素,我们先规划美术馆照明标准的适用范围为:①为照明施工的合格进行验收评估;②为照明改造提升进行审核评估;③为美术馆日常照明业务进行管理评估。锁定目标任务后,方法上我们就采用“倒推论证”形式,先制定出 “美术馆照明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和“美术馆照明评估方法细则”两个草案拿来试用,再将草案进行查找问题,重新修正完善它。我们先后遴选了40余家单位进行预评估,范围覆盖了全国11个省市和地区,占我国现有美术馆总量的1/10左右(截至2016年底我国美术馆统计数据是462家),囊括了全国重点美术馆13家。在整个项目的开展中,我们希望关注“人”也关注“物”,不仅从观众的主观心理与物理指标上进行数据采集,同时也反映被调研美术馆的光环境对人的主观感受,并从实地调研的客观指标上进行验证照明产品的各项物理技术指标上的“优劣”,另外我们还组织了6项专题实验工作,用科学的数据进一步验证我们标准的结论性成果,让各项研究工作相互支撑与协作,力求圆满地完成标准的制定工作。
1.2 实施细节
制定评估标准,首先要明确立场,树立正确的导向观,只有正确地引导方向,才是发挥评估标准的目的与意义。如:在怎样提升各美术馆照明质量方面,我们采取设定评估指标的比值,用具体参数来引导方向;在主观评估指标的设计方面,我们将各项指标按美术馆功能区间划分为“陈列空间”和“非陈列空间”两类。其中陈列空间的一级指标强调用光的科学与艺术性,以及对观众的心理影响,明晰四个方向:展品色彩鲜艳度、展品细节清晰度、光环境的舒适度、整体照明艺术表现力。我们提倡用合适的光影艺术来表现展品,在满足功能的同时还要强调审美体验来引导设计方向。我们利用权重比突出陈列空间重要性,因展陈空间会直接影响观众欣赏作品时的感官体验程度,反映他们对美术馆的喜好。我们用简单的问卷与数字化采集形式,收集反馈意见,从而轻松获取我们要研究的信息内容。而对于“非陈列空间”的指标选取,我们重在强调观众的视觉舒适度和照明艺术性两方面,不强调设备的先进性,从评估指标的设计上,防止馆方投入高端产品,杜绝资源浪费现象。
在预评估工作中,我们采取专家带队的形式,组织课题组成员进行三项主要评估工作:“运营评估、主观评价、客观评价”。 首先,运营评估即馆方的 “自我评估”,主要采集被评估单位的照明管理信息,我们通过各项指标统一体系,进行预评估,利用访谈和问卷形式收集资料,了解馆方的照明运营管理水平。其次,主观评价是对“观众的调研”,我们通过5个典型场馆的设计,让馆方推荐2个有代表性的展陈空间,以及3个非陈列空间进行观众照明满意度调查。采取“私人订制”是设计,针对每个馆方用简短的问卷和数字二维码相结合的形式,让馆方迅速了解观众对该馆照明情况的满意度。最后,客观评价即“现场采集数据”,通过预先设计的采集计划,统一仪器与设备进行采集信息,借助团队合作的力量,收集预评估美术馆的有效数据,也分别从5个空间类型采集数据。陈列空间(常设展、临时展览),非陈列空间(大堂序厅、过廊和辅助空间)。对陈列空间的客观评估从用光的安全、灯具与光源性能、光环境分布3个维度12项指标进行评估。非陈列空间则从灯具与光源性能、光环境分布2个维度7项指标进行评价,增加功率密度测评项。通过以上数据内容的采集,最终形成调研报告,由带队专家综合各项指标分析结果,给出科学的评估建议。
1.3 研究创新
1)“主客互动”的参与形式。在研究进程中,我们希望借助馆方“主”与我们“客”共同参与标准设计工作,尽可能让馆方人员全程与我们研究计划产生交流互动,如,在实地预评估工作中的体现,访谈中馆方帮我们完成访谈调查问卷,采集主观数据时,让馆方协助我们在场馆内张贴二维码或组织观众填写信息表,并提供馆方回馈信息的查询方法,可以随时了解他们所采集的观众数据结果。另外,在客观物理数据采集过程中,我们需要让馆方配合完成各项数据的采集,比如推荐两个有代表性的展馆供我们测算,或指引我们采集目标展品,以及开启展柜测量等等,馆方还可以直接修改我们的方案,通过合作与交流形式,反馈给我们修改方案的信息。我们撰写的调研报告最后也由馆方进行初稿的审核,并征询他们的发表意见。工作形式上的“主客互动”,还通过建立工作群进行计划交流与沟通,包括进展中邀请馆方参加会议等等,始终保持密切联系,完善各项工作任务。
2)配合辅助实验计划。为制定标准的各项指标,课题还开展了6项专题实验研究,通过各项实验工作,为我们提供了具体的指标验证工作与设置依据。这6项实验是:针对美术馆照明的光品质进行实验;针对观众的视觉舒适度进行研究;针对各种光源的综合品质进行模拟实验;对美术馆照明的文物损伤性探究;反射眩光评价实验;书画展品光环境喜好度实验。它们分别由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天津大学、大连工业大学4所高校,清控人居光电研究院和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实验中心2个实验室共同担当。实验仅约定完成任务时间,项目负责人配合和协助工作,实验进度皆由各承担单位自行安排。通过征集实验样品和规定研究方向,为美术馆照明质量地评估标准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这些研究成果对我国美术馆照明标准与工程设计有重要引导作用,会对今后博物馆的照明质量评估起拓展研究价值,不仅具有先进性而且还具有独创性,将会填补我国在此领域多项空白。
3)数据的采集信息化。研究中我们需要采集大量地数据,方可提供有效的数据进行标准编制论证,如何面对庞大的信息进行分析是工作的难点。采取传统人工统计的形式,不仅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而且周期也长,对于我们只有2年研究计划的项目,在经费不足的前提下,很难有效整理数据。鉴于以上原因,我们重新思考与定位,挖掘数据信息的规律,提取数字化信息有效进行设计,方便我们后期整理工作。我们针对每个预评估的馆方,设计了专属二维码信息,在采集数据时可以任意张贴,并建立数据分析平台,通过对不同维度的数据综合分析,取得最终我们想要的研究结果。如我们设计了被调研观众的特征信息数据(年龄、职业、教育背景等),并对这些特征进行相关数据的分析,获取同特征观众对照明的认识情况,有助于我们了解哪类人群对美术馆照明质量的祈求。当然,用简单的数字化操作形式,也可以让我们一目了然地了解各馆的观众特征与分布情况,有助于馆方提高对某类人群的展览服务水平。
2 项目研究成果
本项目研究课题共有42家单位参与,每个美术馆选取5个场景进行评估,分别为陈列空间的常设展和临时展览,非陈列空间的大堂序厅、过廊和辅助空间。目前该项目取得了实地预评估和实验研究的相关成果。
2.1 实验研究主要成果(6项)
1)光致损伤性实验成果。我们对人工光源(传统光源:金卤灯、卤钨灯,新型光源:WLED)对中国传统绘画色彩的影响进行了实验分析(图1),这几种光源都对色彩有影响:整体受光照射后颜料的色相整体向低波段方向偏移;重彩绘画颜料的兴奋纯度上升,淡彩绘画颜料下降;而浅色颜料的亮度值整体下降,深色颜料的亮度值上升,尤其在第四周期,发生较明显的突变。实验证明最低损伤光源的选择是WLED光源[7](表1)。
图1 典型光源对中国绘画色彩影响的现场测试Fig.1 Field measurement for the influence of typical light source on the Chinese paintingt color
光源石青蛤粉古代石墨朱砂雄黄平均值金卤灯0.821.530.511.071.061.00卤钨灯0.641.090.520.651.100.80WLED0.430.990.270.650.970.66
2)反射眩光实验成果。实验运用了相机测量技术,模拟人在相同位置下对图像眩光的感知程度,研发一种反射眩光指数(RGI)用于评价绘画作品的眩光指标。实验结果证明,现有标准的限定值(UGR>19)不适用于对绘画作品的眩光质量评估,对其正确评价需重新建立标准的新方法。
3)视觉健康舒适度人因实验成果。为量化客观评价博物馆、美术馆照明对于人眼的视觉系统影响,在中国国家博物馆现场采集实验,通过招募40岁以下的健康人群参与实验,对比测试观视觉功能变化,量化评测出博物馆照明对于人眼视觉疲劳的影响情况。通过视觉舒适度(VICO)指数5级的视觉感知表征,判断出人的视觉健康舒适度指标,评价出该馆照明场景的人眼的视觉疲劳度程度。此量化指标是否适合于博物馆、美术馆有待进一步验证。
4)光源技术指标实验成果。通过统一展品亮度与高度,对项目课题参与企业提供的LED光源进行实验。实验结果为:这些LED光源的紫外含量均不大于0.7 μW/lm(最优值为0.3 μW/lm),数据多集中在0.5~0.7 μW/lm之间,且色温不受影响;红外含量均不大于0.01 μW/m2(最优值为0.004 μW/m2),数据多集中在0.006~0.008 μW/m2之间,色温差异无明显;显色指数皆在90以上,但R9指数差异较大(图2),但色温不受影响;色彩保真度Rf测试数据均在86以上, 4 000 K灯具整体色彩保真度略低于3 000 K灯具;频闪差异较大,多数光源无频闪,与色温无关;色容差差异较大,整体3 000 K灯具色容差略低于4 000 K灯具;立面测试照度均匀度在0.4~0.7之间,且与色温差异无关[5]。
图2 被测试灯具的显色指数Fig.2 Color rendering index of the experiment lamps
5)光源颜色品质实验成果。由课题参与企业提供测试光源,用六类指标作为代表性评价维度进行实验研究分析。基于绝对色域的GAI以及GVI指标受色温影响较大,不同品牌光源统一显现出4 000 K色温分值(对应颜色喜好)高于3 000 K色温的趋势;另外各测试光源厂家之间光源颜色品质存在较大差异。
6)书法展品喜好程度实验成果。实验选取30名观察者,使用LED智能光源,显色指数Ra=92,色温及光通量可调实验。实验证明:书法展品在150~200 lx照度和3 500~4 500 K光源色温下观众的喜好程度更高,且光源色温对于书法展品的喜好影响显著强于照度影响[6]。
2.2 实地预评估成果(3类)
1)交流访谈成果。目前我国重点美术馆仅5家采用LED光源为主光源,非重点美术馆超过一半以上使用LED光源。各美术馆基本采用独立控制和手动开关形式,鲜有利用智能控制系统。此外,我国美术馆建设出现3个明显变化,数据显示1997—1998年为第一高峰, 2011—2012年出现小高峰,到2013—2016年建设速度逐年加快。资金投入方面,100~500万元的美术馆占比为38%,500万元以上投入资金的占比为32%,从单项投入相对较好,但对于整个美术馆总投入不足1/10。另外,被调研美术馆的常设展数量不足1/3,临时展览要占41%,而古代书画仅有30%。各美术馆文物库房基本齐备,但工作室相对较少,公共空间对于服务空间设施稀少,尤其不提供餐饮服务占1/2。
2)主观评估成果。参与观众以18~25岁的人群为主,其次是26~35岁人群,这两类人群占57%比例,显然参观者以年轻人为主,受教育程度高,以本科以上学历为主,其次是中学生。常设展与临时展览对比,观众满意度差异不大(图3)。常设展在展品纹理清晰度和用光心理愉悦感方面评分最差。临时展览在展品立体感和光环境艺术感染方面反映不足。
图3 13家重点美术馆总体照明的主观评分表Fig.3 Subjective score of lighting in the 13 key art galleries
3)客观评估成果。各馆综合指标差距不大,只有个别馆指标落后,空间上,辅助空间指标相对落后,照明水平与质量普遍较差,常设展没与临时展览没明显差异,整体照明水平处在良好状态。在用光安全评价指标上,传统书画展品普遍年曝光量超标普遍,范围在4~11倍之间,油画类展品相对较好,但也超标1~2倍左右。紫外线超标不明显,温升几乎可以忽略,眩光问题突出,但测试有难度,非专业检测机构无仪器设备进行数据采集。在灯具性能方面,显色指数Ra普遍达到90以上,Rf指标接近Ra值,但R9值差异很大,有的出现负值。频闪指标各馆也存在差异,有个别馆表现突出,色容差也差异较大,个别馆超标严重。在光环境分布方面,各馆存在差异,判断优劣有分歧,需要根据展品类型和展览形式进行综合评价[8]。
3 结束语
通过项目成果研究发现,我国美术馆普遍存在对照明设计重视不够的问题,还谈不上已走专业化的道路,包括一些大型美术馆,依然缺少资金的投入和人才的储备,照明管理方面不够科学,部分馆照明设备维护经费还紧张。另外,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美术馆照明的理论专著。由于缺少专业、系统、成熟的理论做指导,在照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方面问题诸多,发展方向不明确。此外,我国美术馆的概念存在模糊现象,边界划分不明,如文化馆是不是美术馆,艺术博物馆与博物馆区分等,因此在美术馆的数量统计上有困难[9]。还有诸如当前美术馆包括博物馆在内没有照明设计师的工作岗位,大家对此重视程度显然需要加强,因此,我们认为:当前亟待提高的是我国对美术馆照明的重视问题,希望借助我们的研究计划,对博物馆和美术馆的照明工作重要性进行宣传,让大家更多了解相关知识和重视它,理解照明在美术馆承担着让观众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媒介,是科学与艺术并重的技术。通过我们的研究工作,用行动解决美术馆照明的实际问题,不论从对观众的主观评估还是到客观数据采集,皆采用科学的方法来系统指导实践,尤其专家给出的最后评估意见,都将会对馆方改进当前工作和提高服务水平有重要帮助。此外,我们采取的“倒推式”标准运行方法,可以提前让馆方负责人对美术馆照明质量加以重视,了解我们做美术馆照明评估标准的意义,让他们参与研究工作,从而让美术馆照明质量评估标准更贴近实际工作。
致谢:感谢“美术馆照明质量评估方法与体系研究”课题组全体成员和相关支持单位,本文图片由党睿、高帅、邹念育等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