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接力领跑,如何再跨越
2018-11-22阚莹莹
阚莹莹
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作为农业大省的四川,是农村改革的发源地之一,也是众多改革的先行者。回望当年,思考如今,四川农村在乡村振兴中再擎大旗,未来的改革突破点在哪里?为此,《新城乡》专访了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郭晓鸣。
未来改革关键点
新城乡:四川农村改革为何能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郭晓鸣:第一,四川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之一。之所以能成为发源地,是由于四川农村本身就是中国农村的缩影,极具典型性和代表性。上世纪70年代,中国农村极度贫困的矛盾在四川表现得特别尖锐,所以四川农村自下而上表现出强烈的改革需求。这就是为什么中国农村很多前期的重要改革都在四川发生发展。
第二,由于先期进行改革,农村发展的一些矛盾、冲突也在四川较早地表现出来。比如说农民大规模离土进城,引发土地流转、经营方式、乡镇企业产权改革等问题。由于改革较早,这些问题比其他地区也先表现出来,这就意味着改革会先人一步。
第三,四川农村改革有继承性、系统性、渐进性的特征,这种特征使得改革更容易产生可行的系统性改革成果,不是孤立碎片化的改革过程。
第四,四川由于改革率先启动、探索,较早地获得了改革红利,这些成功经验的示范,辐射效应相对更强,使得四川农村改革的影响力更大。
新城乡: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四川农村改革呈现怎样的特点?
郭晓鸣:第一个特点就是现在四川农村改革进入攻坚性阶段。土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都到了一个关键点,如果实现重大突破,就可能使得改革红利大幅度释放。
第二个特点是基层推进改革的需求强烈。由于旧的问题累积,新的矛盾不断产生,四川农村改革不完全是顶层设计的改革,而是多种矛盾倒逼出来的改革。
第三个特征表现在主体性改革和配套性改革联动推进。除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业经营制度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这三大主体改革之外,包括金融改革、保险、社会化服务体系构建等等都在联动推进之中。
新城乡:你刚刚提到四川农村改革有多个关键点需要尽快突破,有哪些关键点?需要怎么样突破?
郭晓鸣:当务之急,要全面提速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目前我省农村集体产权改革试点县(市、区)大多还停留在完成清产核资、成员界定和股权量化等基础性工作层面,对集体产权继承、抵押、流转等纵深性改革的探索仍十分有限。同时,对试点地区改革经验的总结推广也明显不足。要重点突破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改革。我省虽然启动了30个县(市、区)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改革试点,作为盘活农村产权、破解农业融资难的重要举措加以推进,但实际发放土地抵押贷款的数量还比较有限,改革成效仍不够显著,与农业大省的发展需求仍有较大差距,亟须以点带面加速向全省铺开。同时,要更大力度探索农村承包地和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改革,这是落实农民财产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和创新农村土地制度的关键改革。虽然我省已经率先开展试点,但实际进展还比较有限。作为全国农业大省和西部领头强省,我省在深化农村改革上不仅具有现实紧迫性,而且具有较大的潜力空间。
瞄准关键瓶颈解决农村矛盾
新城乡:如今,脱贫攻坚是广大农村的主要任务之一,并且已进入决胜阶段,在此背景下,四川农村改革还存在哪些矛盾?
郭晓鸣:在脱贫攻坚中,主要矛盾第一个是利益不均衡,贫困户和非贫困户、贫困村和非贫困村、早期贫困户和后期贫困户都存在着利益不均衡的矛盾,这就可能使得我们前期付出巨大努力得到的扶贫成果因为利益冲突而被抵消,甚至是引发一些社会矛盾。在脱贫攻坚深化的过程中,必须要逐步建立利益均衡机制,在精准到户的基础上,合理重视一些区域整体发展的支持政策,让贫困户和非贫困户能够在这个过程中都能受益,能够形成一个良好的脱贫攻坚的社会环境。
第二个突出的问题就是脱贫攻坚缺乏长效机制构建。由于脱贫攻坚明确的任务约束,在对口帮扶的过程中参与主体都有一个层层行政压力传导导致的短期化,在这中间就隐藏着在按期脱贫之后的稳定性问题。由于存在选择短平快项目实现快速脱贫现象,因而,怎么构建长效机制,避免出现脱贫后返贫,就是一个必须切实解决的重要问题。这方面需要做的工作,第一就是要注重贫困农民的能力建设,要提高他们的自我发展能力。第二就是要提高贫困户的组织化程度,让他们有合作的意识和制度基础,改变单打独斗,这个过程中也要重视集体经济的发展。第三就是要注重贫困地区的改革要和扶贫过程同步,要盘活贫困地区相对丰富的土地资源和生态资源,成为其特色产业发展的资源基础。
第三个问题就是要突出重点,对四川而言,深度贫困地区是重中之重,难中之难。所以要相对地进行资源集中,要瞄准深度贫困地区关键性瓶颈,要把生产性基础设施的改造作为脱贫攻坚的关键突破点。在这些地方,路、水、电等基本性问题解决了,脱贫才有可能性。
新城乡:乡村振兴是当下改革最热的话题之一,作为一项前无古人的创举,在探索实践中有哪些关键问题需要特别注意?
郭晓鸣:第一就要突出农民主体,要认识到乡村振兴是农民的乡村振兴,是农村的乡村振兴。虽然乡村振兴需要城乡融合,需要城市的发展要素进入,但是不能在这个过程中变为城市人的乡村振兴,不能单纯变为城市人寻找乡愁、寄托乡愁的过程。乡村振兴要给农民带来新的发展机会,不能被挤出去,这是现在有可能出现的一种偏向。所以这个过程中,乡村振兴的一些项目规划都必须要最大限度地让农民参与,让农民作为利益主体有话语权和参与权,以此保障农民的利益诉求与利益实现。
第二个问题就是乡村振兴要强化对小农的扶持。中国包括四川虽然农民的数量会逐渐减少,但是小农的存在是长期的。乡村振兴不可能以消灭小农来实现,小农户怎么加入到现代农业发展,是必须要破解的挑战性的难题。所以在乡村振兴的产业振兴过程中,必须给小农户的转型发展留下空间。通过他们的合作,和新型經营主体的联合,针对他们最缺失的资金、技术等给予更精准的支持,让他们在乡村振兴中能够转型发展。
第三,乡村振兴要注重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必然意味着城乡之间开放空间扩大,必然意味着城市要素要更多进入乡村。在这过程中,特别要注意以生态振兴作为主导。不能乡村振兴中产业发展了,农民的生活改善了,特色小镇打造了,但是付出了巨大的生态代价,所以规划项目必须将生态保护作为前置条件。
第四,乡村振兴要防止短期化。乡村振兴是全局性的、长期性的,不可能在三五年之内全部完成,要克服现在急于求成的一些做法。另外乡村振兴不同阶段要渐进式、平稳地推进。现在一些地方所谓要在几年之内完成,既不符合现实,也不具备这样的能力。不能把乡村振兴政绩化,乡村振兴有自身的内在规律,必须遵循规律要求,循序渐进,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