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党管档 为国守史 为民服务谱写档案事业发展新篇章
2018-11-21
建国以后,我市档案工作发展大致可分为建立与发展、瘫痪与停滞、恢复与科学发展三个时期。大家都知道,我们哈尔滨市是1946年4月28日解放的,是全国解放最早的大城市。哈尔滨解放后,为了适应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档案事业逐步创建并发展起来。可以说,从1946年5月-1966年5月这二十年间,是哈尔滨市档案事业初建与逐步发展时期。
1947年,哈尔滨特别市政府在秘书处文书科内设立管档室,并拟订了《文书处理概况》。1948年下半年,哈尔滨市委也建立了档案室,并颁布了《公文处理办法》,对文件收发程序和案卷的设立、保管、借阅等作了具体规定。随着市委、市政府档案室的建立,到1949年10月前,我市除市委、市政府建立了文书档案工作外,还有22个市直机关、群众团体,8个区、县,4个企事业单位相继建立了文书档案工作。
1949年建国后,我们国家非常重视档案工作,1954年国家档案局成立,统一管理全国档案事务。此后,哈尔滨市委、市政府也于1955年相继成立了档案科,统一管理市级党政机关档案。1956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国家档案工作的决定》,对档案工作的性质、任务、管理体制和基本原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7月,市委办公厅召开全市第一次党的文书档案工作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市委机关文书处理工作和档案工作暂行细则》(草案)、《市委办公厅关于收集党的历史档案工作意见》等文件。11月8日,市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加强档案工作的指示》,要求全市各有关单位迅速建立与健全档案工作机构,统一归档制度,收集和整理分散在各单位的革命历档案和旧政权档案,积极推行文书处理部门整理立卷制度。至1959年,哈尔滨市直较大的单位和一些大企业均建立了档案室或资料室。
1959年1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档案工作体制改革。这一年,黑龙江省档案管理局成立。10月,经市委批准,我市成立了市档案管理处,行使统一管理全市档案工作的职能,结束了党、政档案工作分开管理的局面,全市档案工作开始进入发展时期,到1965年底,全市有48个市直机关单位开展了档案工作,其中38个单位设置了档案工作机构;7个城区公社全部建立了档案工作,其中3个公社设置了档案工作机构;有33个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档案工作,其中22个单位设置了档案工作机构。
“文化大革命”使档案工作受到了冲击,全市档案工作基本处于瘫痪和停滞状态。1969年9月,经过市档案处的多次申请,建立了市档案馆,为了维护党和国家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档案工作人员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坚守岗位,保护档案,将重要档案转移到战备库。一些军工企业的档案人员将重要档案整理、复制、转移,保证了这些档案的安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恢复全国档案工作,并指出“做好档案工作,不仅是当前工作的需要,而且是维护党和国家历史真实面貌的重要事业。”我市的档案事业经过恢复、整顿,进入了全面发展时期。1978年10月25日,市委同意将市档案处扩建为市档案局,实行局馆合一,所以今年也是我们市档案局成立40周年。1983年10月全市档案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档案工作完成了恢复、整顿的任务,开始步入新的发展阶段。1985年,市档案局成立了群众性的学术团体---哈尔滨市档案学会;1987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档案工作步入依法治档的轨道,加快了发展进程;2003年我市成立了现行文件利用中心,2008年改称为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中心,成立了市政府机关档案管理中心和市委档案管理中心,全市各级档案部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全市档案事业出现了勃勃生机,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档案馆的馆藏 (我们档案界称为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确实是档案事业发展最基础、最关键的要素。1969年市档案馆刚建馆时,馆藏档案主要是原市委机关、市人委机关档案室移交的档案和市直各机关党委、群众团体和已撤销的王岗、松浦等5个区级机关形成的档案,总共7万余卷,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目前我们哈尔滨市档案馆的馆藏数量已经是当初的十倍了,而且馆藏档案门类比较丰富,既有清代档案、哈尔滨解放前形成的历史档案,还有哈尔滨解放后至1949年10月1日建国前形成的革命历史档案,这些档案真实地记载了建国前我市一定历史时期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历程,存量也比较少,所以说比较珍贵。此外,我们还保存了大量建国后形成的档案,如专业性较强部门形成的档案,我们称之为专业档案,比如婚姻、外侨、公证、诉讼、信访、知青、移民、重大事件、学籍、清产核资档案等;还有在自然科学研究、生产技术、基本建设等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如基建档案、工程档案、科研档案等;我们还为在某一学科、某一领域、某一行业做出过突出贡献,产生过重大影响,并得到社会和历史认可的历代哈尔滨籍或曾经在哈尔滨工作、活动过的非哈尔滨籍的人士建立了名人档案;还有一些字画、印章、雕刻、艺术作品等实物档案。此外,我们还保存了一些资料,其中,建国前形成的历史资料和革命历史资料比较珍贵。
1969年市档案馆成立之初,没有固定馆舍,办公在市委,档案分别保管在租借的库房。1986年市委、市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选址在南岗区学府路新建市档案馆,1989年,全国人大原委员长彭真为市档案馆题写了馆名,就是现在的“哈尔滨市档案馆”这几个字,1998年5月30日市档案馆奠基,6月11日,正式开工建设,1999年9月底,市档案馆工程竣工,10月1日正式交付使用。新馆总占地面积16000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12859平方米,是按照建设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设计施工的,突出了档案馆建筑特点和特殊要求。市档案馆由A区、B区和C区三幢建筑组成。A区为主建筑6层,包括库房、阅览、办公、技术用房等。B区和C区为配套建筑,包括餐厅、车库、锅炉房等。库房内安装有中央空调、安全保卫监控系统,配置水喷淋灭火系统。办公区配有总控室,对本馆各楼层、重要部门,特别是库房进行24小时全方位安全监控和库房温湿度及火警监控报警,在当时还是很先进的。随着时代的进步,为满足档案事业的发展需要,市委、市政府已经将档案馆建设列入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我们有望在不远的将来为档案换个“新家”。
档案利用是档案工作永恒的主题。1969年建馆初期,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查阅档案材料必须从严掌握的要求,档案的利用面较窄,特别是1970-1976年,由于受极“左”路线影响,利用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从建馆至1978年,市档案馆接待查档人员5000余人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档案局于1983年4月颁发了《档案馆通则》,明确规定“档案馆应该主动地开展利用工作”,特别是1985年全国档案馆工作会议提出 “开放一切应该开放的历史档案,使开放历史档案工作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主义各项建设事业服务”的指导思想。到此,我市各级档案部门将利用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改变了过去封闭、半封闭状态,查阅利用档案的范围,由主要为机关工作服务,扩大为面向社会,为历史研究、学术研究和编史修志等各方面服务,由被动服务转为系统利用主动服务,提供档案的内容,从政治领域,逐步向经济领域、科学文化领域等方面延伸。
当时开展档案利用的方式,主要是采取建立阅览室、外借档案、提供档案复制件、印发档案证明等。建馆初期,我们的阅览室仅有20平方米、12个座位,曾接待过原煤炭工业部副部长、曾任哈尔滨市第一任市委书记的钟子云,原黑龙江省委书记王钊,李富春的女儿等查阅档案资料;对于外借档案的利用方式,我们档案馆规定档案原件一般不准借出馆外利用,但遇特殊情况,经有关领导批准,也允许将档案原件借出。例如,我们曾经为了推进哈尔滨市地下党组织活动的历史研究、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等将档案原件借出;提供档案复制件既方便利用者,又充分发挥了档案的作用,比如,我们曾为助力编史修志复制了大量档案;我们也多次为利用者个人查找有关参加革命年限、工龄、学历等,或为公安、司法部门审理、甄别案件以及产权、债权等方面提供凭证材料。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窗口部门,市档案馆在接待利用中,本着服务社会,以人为本的原则,耐心细致,及时准确,确保人民群众满意。近年来,为方便群众查阅档案,我们建立了宽敞的阅览室,配备了充足的桌椅,简化了手续,个人拿身份证就可以查阅开放档案。此外,还设置了电子查档区,开通了函电代查、查档预约、在线咨询等服务,与道里、道外、南岗、香坊等主城区档案馆实现了婚姻档案“数据共享”,着力打通档案服务民生“最后一公里”。
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近十年以来,市档案局馆根据全市发展战略,确立了档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理念,开展了“城市记忆工程”“城市记忆·项目建档”等活动,通过跟踪服务全市大项目建设,开展了重点建设项目影像采集活动,采取定点、定画面的拍摄方式,对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多角度、多背景的动态和静态影像的拍摄,如,我们所熟知的松浦大桥、哈西客站、中华巴洛克改造工程等,我们都进行了定点拍摄,力求用影像还原城市面貌。近年来,着眼于服务全市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着眼于推动城市发展,立足档案工作实际,我们提出了“稳中求进”的工作理念和“凝心聚力,固本强基,应势而为,创新突破”的档案工作主题。
关于“凝心聚力”,就是要求档案干部职工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拧成一股绳,共谋档案事业发展。如,今年,国家档案局将在全国47个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开展业务建设评价工作,我们档案馆现在上下“一盘棋”,全身心投入到档案馆建设业务评价工作中,按照测评要求逐项补齐短板,力争9月测评“大考”取得好成绩。从另一个方面讲,也是要不断提高档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发展和建设。
可以说,我市的档案工作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逐步发展壮大起来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各级档案部门紧跟国家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以服务为主题,以发展为主线,全面加强档案业务各项建设,初步建立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档案事业体系。当前,全市档案工作已经迈入了创新发展的新时代,我们将继续履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推进哈尔滨市振兴发展、谱写档案事业发展的新篇章再续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