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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的法治保障机制研究

2018-11-20张希平

消费导刊 2018年6期
关键词:保障机制精准扶贫法治

张希平

摘要:扶贫开发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决定了这项工作要用法治来保障其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实现目标。做好贫困人口的脱贫工作,需要树立法治思维,以法治方式推进扶贫开发。广大扶贫工作者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切实提高法治扶贫理念和依法治贫能力。努力形成依法行政、依法扶贫的工作氛围,使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对象识别、规划编制、项目论证、开发决策、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全部环节,能够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使法治成为打好扶贫攻坚战的助推器。不仅要运用法治思维精准扶贫,还要完善扶贫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扶贫工作的法律体系,保障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顺利推进实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关键词:精准扶贫 法治 保障机制

习总书记指出,在当前新新形势下,精准扶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根本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精准扶贫工作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2016年精准扶贫纳入到了国家“十三五”规划当中。就河南来讲,从2014年的建档立卡情况来看,河南全省有贫困人口576万,居全国第三位。近几年来,我省不断加大扶贫力度,目前仍有400万左右的贫困人口。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要求,到2020年,河南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53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标志性指标。未来五年,河南每年要实现100万左右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法治手段是破解发展难题的一个法宝。扶贫开发任务的重要性、艰巨性与长期性需要法治保障。贫困开发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决定了这项工作要用法治来保障其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实现目标。

一、精准扶贫的基本思想与理论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11月于湖南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的论断。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户的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的一种治贫方式。“精准扶贫”的思想与理论是在总结我国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扶贫经验的总结及根据目前中国贫困群体状况所提出的针对性理论。自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的思想以来,他在我国很多地方调研过程中都提到了这一理念,2015年6月他在贵州考察时指出,扶贫工作要能够做到四个切实,即切实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做到精准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和切实加强基层组织。精准扶贫主要包括扶贫对象要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要精准、措施到户要精准、因村派人要精准和脱贫成效要精准几个方面。精准扶贫的理论基础是“共同富裕”的根本原则,现实基础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精准扶贫的思想内容中,精准化理念是核心要义,分批分类理念是基础工具,精神脱贫理念是战略重点。精准扶贫的思想与理论是新时期共同富裕的一个又一重要思想,精准扶贫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是新时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思想与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又一重大实践。

二、精准扶贫法治化的理论基础与现实需求

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时代。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是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障。《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要完善扶贫法律法规问题,这一重要论断是当前精准扶贫法治化的理论基础之一。

精准扶贫法治化的政策基础。我国的扶贫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的80年代,目前已经开展了几十年,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和成绩,这些成果要得益于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一系列正确的扶贫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这些扶贫政策明确了我国扶贫开发的基本方针,开展扶贫的目的和意义,扶贫开发的内容、途径和保障等。尤其是国家的《扶贫开发纲要》更是明确了我国扶贫未来的方向和工作目标等。长期以来,党和政府注重对客观实际的正确把握,然后制定正确的方针和政策,这些方针和政策又指导了我国实际工作的前进和发展。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党和政府要把能够正确反映和指导实际的政策上升为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指导我国精准扶贫的法律规范,使得精准扶贫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精准扶贫法治化。

现实需求。我国黨和政府历来重视扶贫工作,我国地域广大,人口众多,地区差异比较大,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明显。社会的主义的本质就是要实现共同富裕,消灭贫穷。因此,我国党和政府有计划的开展了多次扶贫攻坚战。1978年——1985年是我国大规模的缓解贫困阶段,1986年——2000年是我国的开发扶贫阶段,2001年——2010年是新世纪综合扶贫阶段,2011年以来至今是新时期精准扶贫阶段。每一个阶段的扶贫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通过以上的扶贫攻坚战,我国的贫困状况明显改善,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经过这几十年的扶贫经验的总结,目前我们进入到了精准扶贫阶段,并且要把扶贫法治化,实施精准扶贫和依法扶贫,开创我国扶贫的新时代。

三、河南省精准扶贫法治化的现状及问题

目前,河南省为了实现国家的精准扶贫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律、法规等,这些政策、法律、法规等规范了我省的扶贫对象识别、脱贫成效、贫困退出机制、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扶贫资金管理、扶贫的途径和方式等。2017年12月,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标志河南省的精准扶贫法治化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对我省的精准扶贫工作的从法治的角度做了较为全面的规范。这些说明,目前来讲,河南省的精准扶贫法治化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已经初步的建立了精准扶贫的法治化体系。但是,精准扶贫法治化非一日之功,需要持续不断的努力和完善,我省的精准扶贫法治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精准扶贫立法缺位。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法治是破解发展难题,解决时代新问题的一把金钥匙。我国的扶贫工作也必须摆脱过去的政策扶贫模式,改为法治扶贫的方式。扶贫需要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加强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目前,我国的扶贫领域的立法工作严重滞后于我国扶贫的实践,目前仅有的扶贫政策和一些规范性文件效力层次比较低,急需加快扶贫的立法工作,尽快的使我国的扶贫工作走上法治化的道路。精准扶贫法治化,首先需要加强顶层设计,根据我国几十年的扶贫工作的经验出台一部系统化的扶贫法规。当然,立法也需要谨慎,需要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论证。目前,我国的扶贫工作的顶层设计基本已经完成,后面就需要立法部门进一步的论证和立法。另一方面我国精准扶贫方面的地方实践和立法也在不断的探索和前进,在中央精准扶贫正确思想的指导下,各地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制定规则。像我国的江苏省、四川省和青海省、黑龙江省、贵州省和河南省都纷纷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扶贫开发条例性的规则,这些规则为将来进一步的立法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和借鉴。

(二)贫困地区法律意识的淡薄。

由于贫困地区往往也伴随着缺乏教育、交通闭塞,相应的,贫困人口对法律制度和规定往往较为陌生,再加上多年的旧思想和文化水平所限,其行为更多的是依靠自身观念指引而忽视法律的保障。主要表现为:在权利受到损害时,无法通过法律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扶贫工作中法律意识的淡薄还不仅表现为受益群体,扶贫工作的执行者往往也欠缺相应的法律意识,对于罪与非罪没有明确的界限划分。综上所述,扶贫工作中法律意识的缺失容易导致以下问题:一是权力方的法律意识缺失,导致扶贫工作出现违规违纪的现象出现;二是权利方的法律意识缺失,导致在扶贫工作中缺乏监督,违规违纪现象更为严重。

(三)扶贫监督不到位。

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各项优惠政策向群众倾斜,各种项目必须落实,项目越来越多,资金涉及面越来越广,有些干部就会情不自禁地想往自己腰包捞一把,雁过拔毛。其次是因为目前精准扶贫的立法缺失,也使得一部人思想上堕落,钻法律空子,监督不严问题比较突出。

四、精准扶贫的法治保障机制构建

(一)深化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法治的开展需要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要有良好的法律,二是法律必须被信仰。目前精准扶贫立法还需要完善,但是,精准扶贫要走法治道路的话首要是深化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那么,应该如何树立正确的扶贫法治信仰呢?首先就是要坚持依法扶贫和依法治贫的基本思想和理念,使扶贫法治化的思想和理念深入到我们的头脑和内心,自觉化为我们的行动和习惯。扶贫工作的有关部门和人员首先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起到示范作用,做遵守法律的忠实的崇尚者和践行者。其次,要树立法治思维。对精准扶贫问题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坚守规则意识,深刻理解我国精准扶贫领域的法律法规的基本精神和实质内涵。再次,对精神扶贫的对象和标准必须依法设定。精准扶贫首先是要正确认定扶贫对象问题,对哪些能作为扶贫对象,要在法律设定的标准范围内进行认定和判断。对扶贫对象是认定要坚持依法公开原则,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要让法治的阳关能够照亮每一位贫困群众的内心,从而使得法治的信仰在每一位貧困群众生根、成长。

(二)推进扶贫开发法治建设。

要尽快完善扶贫开发法律法规,抓紧制定扶贫开发条例,在扶贫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实现扶贫立法和扶贫改革相衔接,主动适应精准扶贫的要求,做到扶贫开发、扶贫改革于法有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加强扶贫过程中的法律服务

精准扶贫法治化的进程中必须要不断的加强扶贫过程中的法律服务,扶贫法律服务工作开展的好与坏,直接影响了扶贫法治化的进程。加强扶贫法律服务,首先就是要要积极开展扶贫法律宣传工作,把党和国家的精准扶贫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到广大群众中去,不断的培育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其次,政府要不断的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不断的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再次,政府还要做好扶贫法律顾问工作,为贫困乡村和家庭提供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最后,要不断的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的吸收高校法律毕业生参与到法律志愿者的行业中来,为广大的贫困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精准扶贫法治化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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