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国际贸易:我国外贸稳增长、促转型的新动力研究
2018-11-20柏玉萱方钰徐听
柏玉萱 方钰 徐听
摘要:近年来。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进入了“规模增长、增速放缓”的外贸新常态阶段,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形成的E-國际贸易将成为我国外贸稳增长、促转型的新动力。为中国开放型经济发展培育了新动能。也为新形势下我国外贸国际竞争蓄积了新优势。本项目以郑州E贸易试点的发展为例,对郑州E贸易试点的发展现状进行调研,进而对跨境电商转向E-国际贸易的贸易方式进行深入研究,探寻分析跨境电商E-国际贸易的发展途径与对策。
关键词:跨境电商 E-国际贸易 郑州E贸易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在全球出口市场份额比重持续上升,从2013年的11.2%上升至2015年的13.8%,外贸结构不断优化,货物贸易保持良好的增长势头。同时,中国外贸增长新动力、新型贸易业态和模式开始显现,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形成的E-国际贸易将成为我国外贸稳增长、促转型的新动力。目前国内已有一些学者对郑州E贸易试点的发展模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研究,对E贸易模式的发展提出了相关建议。还缺少对中国跨境电商贸易试点商业模式的总结,进而对跨境电商转向E-国际贸易的贸易方式所需的条件的研究。
本项目以郑州E贸易试点的发展为例,采取理论与案例相结合、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式,对郑州E贸易试点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进而从商业模式、网络技术、物流应用等几个方面对跨境电商转向E-国际贸易的贸易方式进行深入研究,探寻分析跨境电商E-国际贸易的发展途径与对策。
二、跨境电商与E-国际贸易
(一)跨境电商的产生及特点
跨境电商是指跨国、边境的商家与消费者通过网络等电子信息技术进行商品交易,并通过国际物流手段,将产品送达以完成贸易的一种国际电子商务交易模式。广义上的跨境贸易,可指一切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参与到跨国、边境交易各环节中的商品交易,是传统国际贸易商务流程的数字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相比传统国际贸易,跨境电商贸易的主要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全球贸易平台化、便捷化。电子商务平台是互联网科技革命的产物,一方面,跨境电商平台的出现为各国消费者之间的沟通提供了渠道,阿里巴巴及一达通等平台的成立还可以通过网络技术为个人卖家及国内从事外贸的中小企业创造网络交易环境,提供多元化服务(交易服务、贸易相关服务),简化、标准化国际贸易的流程,引导中小企业走向世界。其次,跨境电商主要是通过网络等电子信息技术进行商品交易,具有电子化、网络化特征,大大提高国际贸易便捷化程度、交易效率高。
第一,现了物流、信息流与资金流之间的统一。互联网时代,电子商务的出现衍生了一种较为特殊的传导载体,且成为现阶段商品贸易的主要运输方式,丰富了交易的渠道,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另一方面,许多第三方支付的出现、物流服务的逐渐完善,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开展国际贸易的门槛,企业纷纷建立了虚拟仓库,通过互联网协调各个地区不同企业的生产交易合作。由此,极大的提高了贸易成功率,实现了物流、信息流与资金流之间的统一,同时也能扩大国际贸易展开范围。
(二)E-国际贸易
1.E国际贸易相关概念
E国际贸易,是在互联网大数据的时代背景下,基于现行跨境电商B2B,B2C,B2C2B等各种方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国际贸易新形态,具有高度信息智能化、全球化的特征,是一种融合物联、人工智能、云计算与大数据处理技术的新型贸易方式。
2.E国际贸易对国际贸易发展的影响
第一,促进境外消费有效回流,解决消费领域供需难题。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互联网时代的新型国际贸易方式,具有国际化、信息智能化、去中心化等特点,为我国外贸增长和商品流通业注入新的活力,对于刺激境外消费购买力回流,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扩大进出口有积极作用。
第二,探索发展“跨境电商+加工贸易”模式,取得“一带一路”经济发展的重要突破。加工贸易对保持外贸平稳增长、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作用重大,是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以实体经济为依托的跨境电商作为“跨境+电子商务”的新型贸易方式,发展最为迅速,以跨境电商引领的E-国际贸易也必将打造出加工贸易新产业链,在“一带一路”经济发展的突破上有所作为。
第三,掌握下一代国际贸易新规则制定的主导权。跨境电商引领的E-国际贸易,促进了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推动全球贸易的包容性增长与贸易转型,理论上可以总结为普惠贸易时代的来临。普惠贸易是指包括贸易中相对弱势的群体等所有参与全球贸易的主体,都能够积极地、有效地参与到全球贸易中,并且都能够从中获利的一种贸易方式。商业模式的创新必将带动未来市场规则的重塑,而我国的电子商务经验市场的商业模式,必将有助于抢占中国在现代流通背景下的主导权或者国际贸易规则制定的主动权。
_--、郑州“E贸易”发展模式
(一)郑州E贸易模式发展现状
1.“E贸易”规模
作为首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城市之一,郑州E贸易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的搭建,充分考虑了郑州地理位置、交通、基础设施、跨境电商人才优势,发挥了河南保税物流中心平台功能。
据商务部统计,郑州E贸易试点实施后,集聚了一大批电商企业,搭建了较为完善的产业生态,推动本土企业转型升级,助推空港、陆港快速发展。2017年河南省跨境电商交易额达1025亿元,占全省进出口总额的19.6%。总体来说,郑州E贸易试点基于自身的地理优势,依托“跨境+电子商务”新兴国际贸易方式,优势明显、成长迅速、规模持续扩大,成为河南省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动能。
2.“E贸易”模式创新点
(1)商业服务模式
创新性地提出建立跨境电商服务集成交易平台、跨境电商物流服务交易平台、跨境电商金融交易平台以及中大门020消费品交易平台共四个国际化一流服务平台,从集成服务、物流供应链、金融支持等方面完善跨境电商的商业服务模式,提供了一种外贸整体解决方案。
(2)监管模式
一是开展“网购保税进口”的海關监管模式。电商企业将整批商品运入海关特殊监管区或保税物流中心内并向海关报关,海关实施账册管理,物流集聚效应,全力提升郑州电商集聚能力。
二是河南保税物流中心创新提出由原来的“三合一”深化成“一平两融多合一”的创新监管模式。即通过一个连接政府各部门办事大厅和企业的综合服务园区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内贸+外贸、政务+商务结合,以及多种服务窗口合一、多种监管场地、功能合一等,是对现行监管体制和服务机制的巨大创新。
三是进一步升级跨境电商申报方式。在原来由监管部门比对查验支付单、物流单和订单三单信息的基础上,提出新增物流单、限价单、正面清单的“三单监管”优化方案。
四是探索发展跨境电商平台的O2O模式。围绕集疏、运输、交易等多要素的障碍壁垒,发展依靠于跨境电商平台的O2O展销模式,有利于吸引大规模、高黏度的消费者,健全完善跨境电商的产业生态圈。
(二)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1.尚未完善适应跨境电商发展的管理体系。从2013年开始至今,包括商务部、财务部在内,国务院有关部门多次出台跨境电商相关政策,大力支持行业发展的同时,力求引导跨境电商规范、健康发展。然而不足之处在于,仍停留在传统工业经济的管理思维模式上,不能完全满足新兴业态的发展要求。只有明确跨境电子商务这一新兴业态在国民经济中的定性和定位,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环境,才能规范、健康发展电商时代的国际贸易。
2.跨境电商零售新政策给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不确定性。2016年“四八新政”出台以后,保税区的管理相较以往更加严格,新的税制及政策动向给行业带来了不明朗的未来发展预期,平台开始重新考虑自身的发展模式,企业投资和决策判断也受到了一定影响。
3.行业监管门槛高,制约了境外消费的有效回流。“三单比对”、包括新提出的“三单监管”方案设立的门槛过高,导致跨境电商企业不愿意走正规渠道。全国10个进口试点城市,2016年的进口业务总量仅占进口邮快件业务量的1%。
四、从郑州E贸易看E-国际贸易
(一)经济与政策环境
为完善E-国际贸易的发展环境,要进一步提高海关、国税、外汇等职能部门间的信息对接和系统化管理,提升政府部门协同合作的能力和综合效率,协助大企业和平台开拓市场。
其次,应当从行业的长远发展角度出发,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在促进境外消费回流、推动我国外贸转型升级的积极作用,消费经济研究围绕税制、监管模式、金融支持等问题,尽快研究出台客观合理、可操作的相关支持政策,改善口岸贸易环境,保证跨境贸易环境的公平。
最后,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引导性投资,帮助中小企业和个人深入认识跨境电商贸易所涵盖的内容以及利用跨境E贸易发展的优势,有助于促进中小企业转变经营模式,参与到跨境E贸易中来,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
(二)商业模式与网络技术
为适应E-国际贸易发展的要求,必须大力推进跨境电商经营模式的转型升级,在供应链整合、服务供给等方面取得突破,实现国际贸易运行机制供应链集约化。外贸企业应当切实提高自身对于跨境电商平台的操作能力,积极发挥并整合生产、服务和供应链管理优势,借助跨境电商平台升级国际化经营,实现国际贸易运行机制供应链集约化目标。同时应注重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加强跨境“E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适应跨境电商贸易发展所需要的行业组织,提升金融市场服务跨境电商贸易的整体质量,完善跨境电子商务支撑体系。
(三)物流应用
建立便捷、完善的第三方物流体系才能保障跨境E贸易的发展。通过整合全国各地的物流资源,实现不同物流模式之间的有效对接,加强跨境物流一体化建设,是推动E-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