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野战部队战史文献选编》指瑕
2018-11-20邢书良
■ 邢书良
北京军区《华北野战部队战史》编写组编纂、解放军出版社2010年9月出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野战部队战史文献选编》一书,给了读者极大惊喜,给了军史爱好者极大帮助。编纂者说,这本书收录了华北野战部队1945年8月至1949年12月间的537篇作战命令、指示、报告、信函,主要根据档案馆“保存的原始文电、原抄件、复制件等资料编辑,多数为第一次公开发表”,“为保持文献史实原貌,除必要校勘、考订和标点外,我们仅对部分文字作了必要注释和说明”,如需要说明的历史背景、事件、人物、地名和特定用语等,改正了明显的错别字。这几行字虽简单,但查阅过战争年代文献资料的人深知,这并非易事。因为有些文献的起草传送是在分秒必争的战争环境里完成的,来不及字斟句酌。当时队伍的整体文化素养不高,不可能在行文上尽善尽美。再加上年代久远,岁月侵蚀,历史文件漫漶之处甚多,辨认起来困难极大,这都在考验编纂整理者的耐心和功力。
但是,作为一个军史爱好者,阅读之后发现,这本书也存在一些毛病。现将自己认为错讹的、粗疏的地方提出来,和大家分析、讨论。
一、赵承绶不是太原绥靖公署副主任,此书和《毛泽东军事文集》第四卷、《周恩来军事文选》第三卷的注释都是错误的。这一错误见此书第231页对晋中战役的注释中“国民党军太原‘绥靖’公署副主任兼山西保安副司令、野战军司令赵承绶”的说法,和1993年12月出版的《毛泽东军事文集》第四卷第485页、《周恩来军事文选》第三卷第408页关于晋中战役的注释。这个错误不是近年才出现的,新华社1948年的电讯就是如此,如新华社晋中前线1948年8月4日电《晋中战役战果》中,有生俘“太原绥署中将副主任兼山西保安副司令兼阎匪野战军总司令赵承绶”的记载;新华社陕北1948年8月29日电《1948年7月份战绩》中,有生俘“太原绥署中将副主任兼野战军总司令赵承绶”的记载。但事实是,太原绥靖公署副主任为杨爱源、孙楚,赵承绶没当过。赵承绶是阎锡山的重要干部,抗日战争期间曾代表阎锡山与日军勾结,签订对日妥协的《日本军、山西军基本协定》和《停战协定》,这影响到国民党中央对赵承绶的态度和抗战后对赵承绶的职务安排。1942年9月间在西安召开西北军事会议期间,阎锡山派王靖国、赵承绶参加,蒋介石就指示赵承绶不得出席会议。这在蒋介石1942年9月5日、6日、7日《日记》中有明确记载。这种情况下,赵承绶不可能、也没有担任“太原绥靖公署副主任”这种必须国民党中央认可的高职;更多时候,他担任的是阎锡山“地方粮票”性质的职务,这是土皇帝阎锡山与国民党中央周旋的结果,所以有些职务的名目属于擅自编造,设立之时就含混不清,难怪外界的人和后来的研究者对他的官职莫衷一是了。
山西省档案馆编著、山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出版的《二战后侵华日军“山西残留”——历史真实与文献征引》第一卷747页这样介绍赵承绶抗战后、被俘前的任职:第七集团军总司令;1946年6月任侵华日军山西残留部队“保安总司令部”司令,1947年任由“保安总司令部”改编的“山西野战军司令部”司令,1948年2月任“山西保安司令部”副司令。这一记述很清晰,否定了“太原绥靖公署副主任”之说。同样,对赵承绶晋中战役时的职务,几本考据严谨、可信度很高的著作,如山西省政协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阎锡山统治山西史实》一书,写作“野战军总司令”;如《辞海》,写作“兵团司令”(作为职级可以说是确切的);亲自指挥解放军俘虏赵承绶的徐向前,在回忆录中写晋中战役时赵承绶的职务是“第七集团军中将总司令兼野战军总司令”,都不承认赵承绶是“太原绥靖公署副主任”。《华北野战部队战史文献选编》编写者编写的另一本书《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野战部队战史》中“聚歼赵承绶集团”一节,也仅写了赵承绶“第七集团军司令”这一职务,同一编写组的两本同时出版的著作,记述都不一致,是否编写者自己也存在疑惑?
赵承绶担任“山西保安副司令”这一说法也不完整,应为担任“山西保安司令部副司令”。
二、“太原‘绥靖’野战军”称呼不妥。《华北野战部队战史文献选编》231页对晋中战役的注释中,元泉馨的职务是“山西省保安司令部前方指挥官兼太原‘绥靖’野战军副总司令”,出现了“太原‘绥靖’野战军”这一奇怪称呼。同样错误出现在《周恩来军事文选》第三卷第408页。《毛泽东军事文集》第四卷第485页的同一注释也是如此,但“绥靖”二字未加引号。新华社晋中前线1948年8月4日电《晋中战役战果》中称元泉馨为“山西保安司令部中将前方指挥官兼阎匪野战军副总司令”;新华社陕北1948年8月29日电《1948年7月份战绩》中称其为“山西保安司令部中将前方指挥官兼太原绥署野战军副总司令”。这里“阎匪”和“太原绥署”可以划等号,“阎匪野战军”和“太原绥署野战军”的含义是清楚的,就是“山西野战军”(山西省档案馆编《二战后侵华日军“山西残留”——历史真实与文献征引》一书记载,元泉馨1947年3月任山西野战军司令部副总司令),而《毛泽东军事文集》和《华北野战部队战史文献选编》的注释部分将“太原绥署野战军”变为“太原绥靖野战军”,从属关系变为似乎专属的名目,容易引起误解。
《华北野战部队战史文献选编》对赵承绶、元泉馨任职的错讹,出现了多次,见231页、237页、243页、250页、259页、285页、297页、372页、438页、498页。
三、姓氏指代注释错误。
《华北野战部队战史文献选编》所收文献,很多地方习惯上只写关系人的姓,编写者需要找准关系人,注释出关系人的姓名全称。这里,不确切的地方有三四处。
(1)第321页,徐向前、周士第、陈漫远1948年8月26日《关于太原阎军分布情况致中央军委并聂荣臻、薄一波等电》台头为“军委、聂薄滕萧赵并张张彭(军委抄徐)”,他们请求军委抄给哪个“徐”?编纂者注释说:“徐,似指徐子荣,时任华北军区第一兵团第十三纵队政治委员。”徐向前时任华北军区第一副司令员、第一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周士第时任第一兵团副司令员兼副政治委员,陈漫远任第一兵团参谋长,他们给下属纵队政委的电报,怎么需要中央军委去转?实际上,这个“徐”,就是徐向前。晋中战役后,8月16日,徐向前离开第一兵团赴华北军区和中央述职,在石家庄住院休养,10月10日才返回部队,所以周士第、陈漫远要中央将电文“抄”给他。徐向前离开部队后,周士第、陈漫远发出的电文一般仍署“徐周陈”,不因徐向前不在部队而不署徐向前之名。如此书346页,1948年10月3日《徐向前、周士第、陈漫远关于歼灭敌四十四、四十五等师的部署致中央军委并聂荣臻、薄一波等电》,署名也是“徐周陈”(台头有“转徐”二字,也是请求转给徐向前);如此书351页,1948年10月5日《徐向前、周士第、陈漫远关于争取今日全歼被围之敌致中央军委并华北军区电》,署名也是“徐周陈”。这是常规,不能因为署名有徐向前,就认为台头的“徐”另有他人。此书第348页注释中,有毛泽东指示将太原前委《进攻太原的战术指示》“送交在石家庄住院的徐向前征求意见”的记载,可以参看。
(2)第294页,对《徐向前、周士第关于全歼阎锡山第三十九师致中央军委等电》中歼灭了阎锡山第三十九师的解放军“张张部”,应为“张达志张新华部”,而本页注释中的“张张部,似为孙张部,指由晋绥军区第六军分区司令员孙超群率领的第十二旅和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区警备第二旅旅长张达志率领的第二旅组成的作战集团”的说法,有误。晋中战役北线部队由晋绥六分区三个团(后为独立第十二旅),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区绥德分区两个团,晋绥军区另外两个团组成。张达志所带绥德分区两个团组成警备第二旅,与晋绥六分区部队(原司令员孙超群,现司令员张新华)、晋绥军区另外两个团会合,成立北线指挥部,司令员孙超群,副司令员张达志。徐向前回忆,晋中战役进行到6月底时,曾部署“孙(超群)张(达志)集团(七个团,晋绥军区部队)切断黄寨至太原铁路,牵制阎军第六十八、四十九师南援”。这就是“孙张集团”。但后来,在歼灭阎锡山第三十九师前,孙超群调离,张达志接任司令员,所以这里的“张张部”已经是“张达志、张新华部”,而不是“孙超群、张达志部”。电报是清楚的,注释错了。
(3)第283页,徐向前、周士第1948年7月19日《关于已控制太原南机场致中央军委、聂荣臻、薄一波等电》中,“北机场曾令晋绥之(?)吕梁部队(张达志、张兴华集团)控制”一句,已经写明“张张集团”之“张张”为张达志、张兴华(即张新华),但不知何故,此处注释却是“张达志、张兴华(应为张邦英)集团,即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区警备第二旅,张达志、张邦英,分别时任旅长、政治委员”,固执地认为后一个“张”不是张新华,而是张邦英;固执地将数股人马组成的集团(晋中战役北线部队)缩小为其中一股。
(4)第401页,《徐向前、周士第等关于太原敌情致中央军委并华北局、华北军区电》署名“徐周胡王”中的“王”,应该是华北军区副参谋长王世英,而不是注释中的北岳军区司令员王平。这封电报报告了两条重要情报,分别是“据太原可靠消息称”“据阎亲信机要人员透露”的,虽然王平领导的北岳军区可以从守卫大同的敌人那里取得情报,但北岳军区与第一兵团没有隶属关系,不可能和第一兵团的徐向前、周士第、政治部主任胡耀邦联署电报;而这个情报最大可能是从太原获得的,所以可以认定“王”不是王平。而时任华北军区副参谋长王世英,此时已经来到太原前线协助开展对敌斗争工作(抗战时期王世英曾在第十八集团军驻第二战区办事处工作,熟悉阎锡山集团内部情况),这样一封敌情电报由他联署,理所当然,可以确定。
四、人名、地名、组织名错误。
(1)第43页,“蒋介古拒绝马歇尔、民盟及我们三方面都同意之东北停战方案”中的“蒋介古”,应为“蒋介石”。这可能是校对错误,但错得有些重。
(2)第272页,“现匪赵承绶带三十三军(两个师)及十总队残部,猬集两范、小常、旧戴三个村”中的“两范”,应为“西范”。
(3)第282页,“主力相机攻取万林兵营(并市西十里)”中的“万林”, 按此书规范应写作“万[柏]林”。
(4)第351页,“十三纵围攻闸黑窑与南畔村之四十五师”中的“闸黑窑”,应为“南黑窑”。
(5)第519页,“太原去张垣经孟县、五台、繁峙”中的“孟县”,应为“盂县”。
(6)第 369页,“元日 敌 以四十师八纵队等五个团,附榴山炮十余门,攻我石嘴子”中的“八纵队”,应为“八总队”,按此书规范应写作“八纵〔总〕队”,全句应为“元日敌以四十师、八纵〔总〕队等五个团,附榴山炮十余门,攻我石嘴子”。
(7)第497页,“太原市内外八区民工军,均已于戌有前编入正规军”中的“民工军”,应为“民卫军”。“民卫军”即“民众自卫军”,是阎锡山组织的非正规武装。全句应为“太原市内外八区民卫军,均已于戌有前编入正规军”。
(8)第497页,“戌俭国师、工师大中学生共三百二十人编入军队”中的“大中”,应为“太中”,即太原中学,是当时太原市内的一所中学。全句应为“戌俭国师、工师、太中学生共三百二十人编入军队”,指阎锡山将太原国民师范学生、工师(太原工业职业学校?)和太原中学学生编入军队。
五、断句错误。
(1)第275页,“我正四处捕捉溃兵至删午。据报已生俘敌五千余”,应为“我正四处捕捉溃兵,至删午,据报已生俘敌五千余”。
(2)第340页,“我占卓资山,敌逃刻。刻卓资山附近地区有我一个旅”,如果不是敌人逃到了“刻”这个地方,就是多了一个“刻”字,应为“我占卓资山,敌逃。刻卓资山附近地区有我一个旅”。“刻”是“现在”之意。
(3)第452页,“在休整中学习技术,提高技术努力尽可能地挖避弹坑、防空壕沟”,“提高技术”后须断一下,应为“在休整中学习技术,提高技术,努力尽可能地挖避弹坑、防空壕沟”。
还有,第285页,中共中央委员会1948年7月19日《祝贺晋中大捷》电报中,“现在我军这已临太原城下,最后地结束阎锡山反动统治的时机业已到来”中的“这”字,应该删除,成为“现在我军已临太原城下,最后地结束阎锡山反动统治的时机业已到来”。
这就是我所发现的一些毛病。应该说明的是,瑕不掩瑜。因为,编纂过程中,编纂者一定解决了许许多多难题,才会有这么一部资料丰富、脉络清晰的作品呈现给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