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琐碎的生活中发现诗意 |创作谈|
2018-11-20
2012年秋天,昭通市第一中学举办的一次诗歌朗诵会,让我第一次体验到现代诗的魅力。我在那次朗诵会上获得二等奖,奖品是席慕容的诗集《七里香》,时隔六年,我由一名高中生变成一名研究生,但这本书却一直陪伴在我身边。
虽然现在我对这边诗集看法和当年有了很大不同,但它对我诗观的形成有着不可估量的影响,它让我意识到诗歌必须要美。而现在我更加认为诗歌的真比美更重要,而这种真往往来自琐碎的生活。
如果我们总是美化生活,用所谓“诗一样”的美来写生活,那是不道德的,是对生活的偏离。因此我强调诗歌需要真实反应生活。但诗有自己的艺术要求,否则就不能成为诗。比如,你单纯描写起床、睡觉、吃饭等活动,那充其量算日记。而我的任务就是要在这种琐碎的日常中抽象出诗意。
如何抽象?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发现生活背后蕴含的哲理,也可以说发现生活的规则,万物运作的规则。
要很好地发现生活的哲理,首先必须意识到自己不是一个诗人,而是一个普通的生命体,是生活的一部分。其次需要阅读的积累,不仅需要读文学作品,更要阅读哲学,还要熟悉历史学。这样面对一个事件的时候,脑子里才会产生化学反应,生成自己的想法。
但我们不能把这种写法简单归结于现实主义,在写现实的背后,我们更多是发现现实的牢固基础。我的诗受云南诗人雷平阳和王单单的影响较大,他们的诗完全符合我的审美标准,或者干脆说我对诗的审美标准是从他们的诗歌中学来的。雷平阳有一首颇受争议的诗《杀狗的过程》,这个过程应该说极其琐碎了,但诗人能从其间抽出“奔丧的游子”这样深重的意象,可以说生活的刀斧被他用得极其熟练。
我自己这样的诗也有很多,我在拉卜楞寺写了一首诗,叫《在拉卜楞寺》。这首诗一开始只是描述夏河边朝拜的场景,我的朋友就站在夏河边,但他不属于朝拜队伍,孤零零地站着,我发现他其实是一个无奈的人,一开始想着远离故乡,出来后又想回到故乡。这种心理通过风沟通起来,就达到了诗意的效果。诗歌是形而下的,但也是形而上的,形而下是说诗歌的生活基础,形而上,说的是诗歌的魂。
写诗不一定要行万里路,康德一辈子在他的小镇,却产生最伟大的思想。但无论你在哪里,就算在空无一物的黑屋子,也要学会思考,也能发现诗意。这得来自生活和知识的积累。
在第六届野草文学奖颁奖典礼上,我获得了这样的颁奖词“书写极淡与琐碎的现实事件,充分开掘出其间隐藏的转瞬即逝的而又异常结实的诗意”,我想这就是我今后诗歌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