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让树”凸显城市情怀
2018-11-20
共产党员(辽宁) 2018年7期
日前,正在拓宽建设中的江苏省启东城区建设南路,平坦开阔,与黄浦江路口交叉处,赫然矗立着一棵10多米高的老椿树。启东城市建设为古树“让路”,经过有关部门调整施工方案,目前百年老树依然生长在原地,枝干遒劲。
城市建设为古树“让路”,这个看似细微的举动,凸显了一个城市的情怀。《诗经》有云:“维桑与梓,必恭敬止。”古树名木是活的历史、活的文物,是历史与现实的交汇。古树的枝叶之间仿佛隐藏着一双双先辈们的眼睛,关切着子孙后代的幸福生活。所以说,古树不仅具有自然生态方面的价值,更是城市历史文化的一种象征,是岁月沧桑、人事更迭的见证。
然而,在一些地方,古树名木受人为活动的影响越来越严重。一些地方盲目推动“大树进城”,导致古树名木被擅自移植、盗伐盗卖的现象时有发生。古树名木保护更大的挑战,是道路建设和城镇发展。面对这些“拦路树”,是“树让路”还是“路让树”,往往成为两难——“树让路”乃举手之劳但可能遭人诟病,而“路让树”面临增加动辄数百万上千万元的工程成本。值得欣喜的是,为了保护古树名木而临时修改设计、修改规划的事,近年来已越来越多,受到群众的好评。但点赞的同时还须指出,古树“占道”是一个伪问题,古树“被占道”才是真问题,“先有路还是先有树”并非像“先有鸡还是先有蛋”那般夹缠不清。如果规划与设计之初就考虑到了对古树的保护,在“招拍挂”的环节就明确规定一条:“古树不能动!”那么,在建设过程中还会遭遇“树让路还是路让树”的纠结吗?
古树枝柯少,枯来复几春。希望为古树“让路”这种对历史文化的尊重,能成为一种惯例与制度,保护好城市有价值的历史遗存。有关部门应从制度设计的高度,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法治轨道,以明确法律责任、细化保护标准,对古树实施更加全面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