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县:“四强化四发力” 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引向深入
2018-11-20和顺县纪委监委
和顺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通过“四强化四发力”,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引向深入。
强化大学习大宣传,提高站位增强能力。认真学习贯彻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会议精神,以省委提出的“保护伞”14条内容为总依据和基本遵循,精准把握政策,精准研判问题,找准打“伞”破“网”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同时通过县电视台、县纪检监察网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营造浓厚的扫黑除恶宣传氛围。
强化大配合大协作,健全机制凝聚合力。与县委政法委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与县检察院联合下发有关加强协调配合的工作办法。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发挥“探头”“前哨”作用,促使各级党委(党组)主动履职、积极履职,形成齐心协力、步调一致的强大工作合力。
强化大约谈大督导,夯实责任传导压力。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履责督导谈话”,县纪委书记逐一约谈8名“零线索”单位“一把手”;县纪委书记、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对24个乡镇纪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了约谈,切实把压力传下去,坚决杜决层层递减的现象发生,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履职保障。
强化大起底大排查,高压震慑凸显威力。聚焦“为黑为恶、护黑护恶、失职失责”三类问题,对2014年以来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共排查线索264条;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明确涉黑腐败问题一律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涉恶腐败问题由纪委副书记担任案件组组长。截至目前,共收到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4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2人,问责领导干部2人,持续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压态势,为净化地区政治生态,打造“全省脱贫摘帽标杆县”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