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研究与建设
2018-11-20张惠民
■ 张惠民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以下简称‘两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提出,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管党治党、从严治党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大创新和关键举措,对于国有企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结合工作实际,本人认为,国有企业要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健全领导机构。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组员由党群工作部、纪检监察部、财务资产部、人力资源部、内控审计部负责人组成。该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部,主要统筹协调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研究部署阶段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构建党委落实主责“不松手”、书记带头执行“不甩手”、纪委查案办案“不缩手”、党委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共携手”的整体联动、统筹协调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
二、分解细化责任。通过制定出台《公司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公司关于落实党风廉洁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编制《公司党委“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公司纪委“监督责任”工作清单》《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公司重点(关键)岗位权力行为风险监督责任清单》等,分解细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通过组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部门经理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状》《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状》《廉洁自律承诺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各分解细化为多个具体工作,将承诺书具体化为多个方面的廉洁从业要求,解决了各支部、各部门“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形成了从公司层面到各支部、各部门的两个责任落实体系。
三、创新落实“两个责任”检查方式。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日常检查,是破解各级组织机构消极对待、年终积极应对现象的有效方式。建立定期汇报制,以书面、工作例会等形式,每季度汇报一次纪检监察工作,重点汇报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各项内容完成情况,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探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督促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完善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监督的形式、途径、方式,深入了解各支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纠正。
四、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与评估。一是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年度自评。依据《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工作任务分解自评表》与《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及工作任务分解自评表》,每年对公司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自查整改和自我分析评价。其中《主体责任分解自评表》细化出11类60项主体责任落实评价指标;《监督责任分解自评表》细化出12类60项监督责任落实评价指标。且每一项评价指标中都关联有支持性文件及清单记录、评价标准及评价权重,两个自评表可以对公司年度落实两个责任的基本情况进行科学评价,成为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衡量标准。公司党委、纪委通过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自评价,达到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的目的,通过从自评—整改—自评—整改的PDCA循环,不断提升落实两个责任的能力和水平。党群工作部牵头组织主体责任的自评工作,并向党委提交《公司党委年度落实主体责任自评报告》;纪检监察部牵头组织监督责任的自评工作,向纪委提交《公司纪委年度落实监督责任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关键要突出问题、找准差距与不足,对照问题进行彻底整改。二是各党支部落实“两个责任”月度、年度考评。对各党支部月度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按照《各党支部月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检查评分表》中列出工作内容,进行评分,月度排名与支部书记月度奖金挂钩;对各党支部年度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状》中的量化考核条款、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状》中的量化考核条款,进行打分排名,并与支部书记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年度各党支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考评结果=各月积分累积*60%+年度责任状完成情况*40%。各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年度考核结果应占个人年终绩效考核的权重为30%。三是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月度、年度考评。对各部门月度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工作情况,按照《公司月度党建、纪检监察工作考核细则》中列出的考核内容,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与部门月度奖金挂钩;对各部门年度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情况,按照12个月的积分累积情况,进行打分排名,并与部门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年度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考评结果=各月积分累积*60%+不定期各类专项检查情况积分累积*40%。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年度考核结果应占部门年终绩效考核的权重为10%。
五、严格责任追究,完善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重要保障,也是从严治党方针的具体体现。有责必究,追究必果:实施责任追究倒查制,出了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坚持以抓领导干部及重点关键岗位为重点。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把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或者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作为责任追究的着重点,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特别是提高党政“一把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确保监督者也受监督,形成监督问责的闭环。
我们结合自身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公司的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部署要求,克服表面化的、笼统的思维方式,运用细化这样一种方法论,细化措施、细化责任、细化考评、细化责任追究,对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细致的把关,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以“两个责任”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面对新的形势,我们将一如既往,继续进行积极地探索,确保“两个责任”的落实永不落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