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持之以恒推动山西公安机关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8-11-20刘春安
■ 刘春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行政机关和刑事侦查机关,从实践中来看,公安机关一是队伍大,二是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服务群众内容广泛,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执法服务、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方面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公安机关从严治党的成果直接关系人心向背,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定位。
作为监督执纪问责专责机关,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省纪委监委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本职工作,善做善成,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持之以恒推进山西公安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实现公安机关政治生态风清气正,不断增强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推动公安机关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正视工作不足,补短板、找差距,改变“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被动局面。结合公安机关队伍现状,我觉得在做好以上工作同时,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夯实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的“三基建设”,做到既要敢监督更要会监督
“打铁必须自身硬”,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政治机关,在基层组织建设、基础工作建设、基本能力建设方面要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通过党建工作,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能拉下脸来、横下心来,敢于监督;强化基础工作,进一步明晰职责定位,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大练基本功,强化岗位练兵,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基本能力,会监督、善监督。在全省公安系统做好“三基建设”的表率,做到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
要善于“借东风”,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审计联合发力形成的“大监督”格局优势
由于公安机关是具有武装性质的行政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是一支纪律部队。公安部党委多次强调“公安姓党”,公安机关是政治机关。为保证这支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在从严治党、纪律作风、日常监督等方面形成了一套由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审计等部门联合发力的“大监督”格局,实践证明“大监督”格局在公安系统从严治党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所以在推进全省公安机关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过程中,驻公安厅纪检组监察组在深化“三转”的同时,要善于“借东风”,既要依靠省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发挥“派”的权威,也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大监督”格局的优势,连同警务督察、审计部门同向发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钉钉子”的精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的解决,逐步消除“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被动局面。
紧盯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解剖麻雀”,抓早抓小,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新时代要求我们积极响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坚持问题导向,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对信访举报、“12389”公安监督举报平台、山西公安便民服务在线平台等渠道群众反映强烈、集中的问题,要紧盯不放,深入分析,“解剖麻雀”厘清责任,严肃问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严肃对待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微腐败”,主动作为,强化监督,提高发现问题能力,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坚持抓早抓小。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强化制度建设,巩固发展公安机关反腐败斗争成果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于公安机关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要加大查处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强高压、长震慑。积极探索研究公安机关权力运行中的薄弱环节,创新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切断利益输送链条,铲除公安民警被“围猎”这个腐败污染源。对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的案件一定要认真查处,特别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案件不论涉及到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