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三』强化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
2018-11-20■高云
■ 高 云
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临县纪委监委综合运用“四种形态”,认真做好监督检查、自查整改和问责追责,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向纵深发展。
利用三支力量推动自查自纠
一是由县纪委4名常委牵头,按联系乡镇和部门分4个片区组成4个督导检查组,督促乡镇、部门开展自查。二是由5名室主任牵头,会同财政、审计、住建等部门专业人员,带着2016年、2017年扶贫项目清单和资金清单,深入项目实施部门、乡镇、贫困村、贫困户逐项开展检查。三是由县纪委3名常委牵头,会同财政、发改、审计、扶贫、人行、信用联社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3个金融扶贫“带资入企”项目专项检查组,深入企业、银行、贫困户进行专项检查。在此基础上,“三支力量”发现的问题,经牵头常委审核后,每周三、周五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分析讨论,提出处置意见。重点问题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处置方案。
采取三种方式强化履职监督
一是及时报告。县纪委监委将乡镇部门自查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委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梳理汇总,明确整改主体,提出整改要求,及时向县委报告。二是专题建议。对专项检查中发现农民合作社存在贫困户参与度低、合作社经营状况不良、扶贫资金的使用不合理、账务管理不健全、收益挂钩不明显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4个方面的专题建议,建议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回头看”,制定规范发展意见,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强化财务监督管理,并立即进行整改。三是带题约谈。针对扶贫资金滞留的问题,县纪委监委会同县政府对全县23个乡镇长进行了集体约谈;对自查自纠工作推进不力的4个乡镇负责人由县纪委监委领导进行谈话提醒;对报送问题不及时的2个乡镇、1个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运用“三条措施”抓实问题整改
一是对乡镇和部门自查发现的问题,由县纪委常委牵头,专人负责进行台账管理,并督促整改。二是对县纪委监委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部门,运用约谈、通报、诫勉等方式,推动整改。三是对市委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县扶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制定的整改清单,县纪委监委进行跟踪,限期整改。
着眼三个层面严肃追责问责
一是对乡镇部门自查发现的问题,以自行纠正为主。通过整改,对未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以提醒教育为主。二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普遍、性质轻微的,以督办通知等形式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对问题较小、情节较轻的,通过约谈、提醒谈话等方式进行处置;对问题突出、性质较重甚至涉嫌违法违纪的,实行领导包案,集中力量快查严处。三是加大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目前,县纪委监委集中整合执纪审查力量,对退耕还林、农业补贴、扶贫项目等方面的问题正在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