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德信仰的危机及其化解
2018-11-19黄小燕
道德理想作为一种目标,在道德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导向作用,而正是基于个体对某一道德理想的坚持,道德信仰才有其发生的前提。
道德信仰是人们对社会普遍倡导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所持的极度信赖和尊崇的稳定的心理状态和行为倾向,其一经形成,对个人的道德行为选择和社会道德生活,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但在现实生活中,多次出现有违人性的“江歌案”“沈阳案”等种种道德信仰缺失的不良事件。道德信仰的缺失意味着个体道德人格和社会道德文明的退步,因此,对于道德信仰危机这一社会现象亟须给予关注。
一、道德信仰危机的表现
所谓信仰,是指人们基于对理想与现实之间张力的认识而产生的一种对社会规范、个人理想的笃信与崇敬,并促使人们设定人生目标及付诸行动的情感动力。由此看来,作为目标的理想是信仰产生的前提,作为动力的情感是维系信仰发展的保障,作为方式的评价则发挥着坚定信仰的作用。而道德信仰在道德理想、道德情感、道德评价这三个方面都出现了危机,具体表现为道德理想缺失、道德情感麻木、道德评价失真。
(一)道德理想缺失
道德理想是人们在道德实践中形成的并有可能实现的、对自身和未来道德社会发展的向往和追求。道德理想作为一种目标,在道德生活中发挥着重要的导向作用,而正是基于个体对某一道德理想的坚持,道德信仰才有其发生的前提。
在针对大学生理想信念状况的一项调查中显示,按照重要程度对个人理想的种类进行排序,居于前四的依次为:生活理想占比42.93%、职业理想占比23.52%、道德理想占比17.56%、政治理想占比14.14%。“从调查结果看,在社会转型时期的激烈竞争下,学生的个人理想更多的是‘生活理想和‘职业理想,更趋向于务实和生活化,他们追求美好生活、渴望成功,这样使得处于理性层面的道德和政治理想追求在无形中淡化(均在20%以下),特别是对社会、国家、集体、舆论等正面积极倡导的崇高理想更是涉及不多。”[1]基于上述结论,我们发现就道德理想而言,其所占的比重虽然不是最低的,但处境依然堪忧。“窥一斑而知全豹”,由学校推及社会,情况大抵也是如此。当代社会的整体道德理想态势每况愈下,越来越多的人出现一种无所适从的消极的处世和生活状态,表现为心灵空虚、精神迷茫,无目的、无追求,当下的网络流行词“佛系”就是道德理想缺失现象在当下社会的典型反映。
(二)道德情感麻木
道德情感是指“人們依据一定的道德标准估量评价自己或他人的言行、处境时所产生的内心情绪体验,是人们基于一定的道德认识、出于满足自己的道德需要而生发的情感”[2]。道德情感为道德信仰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倘若没有道德情感的投入作为维系的纽带,道德信仰便难以为继。
2011年10月13日发生在广东佛山的“小悦悦事件”在现实生活中掀起了轩然大波,2岁女童小悦悦在过马路时不慎被一辆面包车撞倒并两度碾压,七分钟内在女童身边经过了18个路人,但都对此选择漠视,最后在一名拾荒阿姨的帮助下,小悦悦被送往了医院。可惜的是,八天后,年幼的小悦悦终因伤势过重而离世。这一消息经媒体曝光以后,在社会引起了广泛讨论,人们对此次事件发表了不同看法,有对司机的谴责,也有对18个冷漠路人的谴责。孟子曾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而这种理应出于本能的同情与怜悯的道德情感却在现代社会慢慢地被消磨。“小悦悦事件”涉及的不仅仅局限于法律层面,更多的则是道德层面的探讨,是对人性的拷问,对良知的谴责,揭露了当下普遍存在的社会现实,“全社会都在关注、追问和思考‘道德冷漠问题”[3]。除此之外,社会上还涌现了各种触及道德底线的无德行为和缺德事件,可见,人们的道德情感早已经陷入麻木与冷漠的状态。
(三)道德评价失真
“道德评价,是指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依据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为标准,对他人或自身的道德行为和品质作出善与恶的价值判断,以达到扬善抑恶的目的。”[4]个体所持有的道德信仰在与这种行为的相互作用下,会逐渐内化于心并在人们的道德实践中表现出来,以坚定原有的道德信仰。
随着自媒体技术的发展,网络上涌现了大批的“键盘侠”,这一群体依靠自身并不成熟的思维不计后果地妄加评论,给当事人带来了无法估量的精神伤害。今年4月发生在陕西省榆林市米脂县的恶意砍杀学生事件,在微博上引起了社会群体的广泛声讨,在评论区,有部分网友恶意使用并转载他人的照片,声称是犯罪嫌疑人照片,来博取他人的眼球,混淆他人的判断,这种行为不仅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得到法律的惩罚。《人民日报》曾就这一普遍存在的网络乱象发表评论:“不假思索的‘键盘侠未必可爱。”[5]文章中指出:他们在对某些突发性的社会事件进行评价时总是不结合具体的实际,而是只凭自己的猜想,这将会引起巨大的舆论压力与民众恐慌,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滋生了某些不安定的因素,威胁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生活的常识告诉我们,个体在道德行为中所受到的外界评价如果与自身既有的道德意识相偏离,那么这种行为就可能在外界评价的压力下实现自我否定,个体道德行为的主体价值也就难以得到确认。”[6]
二、道德信仰危机的原因
道德信仰危机是在多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形成的,但是总的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层面,即急功近利的道德环境、权轻责重的道德规范、趋利避害的道德主体。
(一)急功近利的道德环境
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明确指出:“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在人们的头脑中,在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长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在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不应当在有关的时代的哲学中去寻找,而应当在有关的时代的经济学中去寻找。”[7]当下,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一定程度上使整个社会形成了一种急功近利的道德环境,在这一不良环境的影响下,人们往往推崇利益至上,追求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而把道德放在身后,道德理想更是无从说起。因此,在面对某些道德现象时,人们不会再以客观公正的道德标准作为衡量尺度,取而代之的则是以个人的利益作为唯一的标杆,“于是,世俗取代了理想,功利取代了道德。从某个角度说,这股世俗化、功利化的大潮迅速泛滥为拜金主义、物质主义和消费主义,是目前道德危机的一个根源”[8]。
(二)权责失衡的道德规范
道德规范对于道德主体来说,应是道德权利与道德义务相统一的价值体系,但在目前的道德生活中,二者却呈现出不对等的趋势,人们更多的是强调义务和责任,过度地讲奉献,而忽视了基本的权利诉求,即正当的回报。而当道德奉献与道德回报机制长期处于不对等的状态,抑或社会中大多数人都讲奉献而得不到回报,那么,无疑此时的社会是一个不公正的社会,是一个道德奉献与回报机制严重失衡的社会。做了善事的人没有得到褒奖反而受到不公正的对待,做了恶事的人非但没有受到惩罚却可以继续为所欲为,这很容易导致社会的不安定,同时,这种不对等的道德规范极易挫伤人们的道德情感,这就使得道德失去了原本该有的感召力,导致人们对道德信仰逐渐丧失了信心。
(三)趋利避害的道德主体
道德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治理方式,“其有效性的获得依靠社会成员在道德认知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道德认同感与责任感,而这种感性认同与理性认知均诉诸于道德主体意识的建构和完善”[9],在传统社会中,基于物质生活的匮乏和精神生活的贫乏,其亟须道德观念来规约人们的欲求以确保社会的长期发展,同时人们拥有大量的自主时间可以进行自我反省,对道德的需求极其强烈,道德信仰根植人心。但在现代社会中,随着物质财富的不断丰富,精神生活的形式日益多样化,在道德生活中也出现了多元的价值选择。在进行价值选择时,由于受到外部环境等诸要素的影响,人们的主体意识会逐渐丧失其理性成分而使主体沉迷于物欲之中,使得人们对道德的需求急剧减少,道德逐渐失去其应有的社会规范作用而沦为个人的主观选择。这造成人们愈加物质化与功利化,每个人只做对自己有利的事,尽可能地规避危害自己利益的行为,这使得道德评价失去了其本身具有的道德规约力,而趋向一种利益关系。同时,道德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奉献,意味着要有所担当,要为别人付出,但当人们都趋利避害的时候,道德信仰就会难以形成。
三、道德信仰危机的化解
道德信仰作为主体在道德的意识层面的体现,其重塑路径最终应回归主体自身,笔者认为应通过树立道德理想、培育道德情感、强化道德评价的方式来实现道德人格的发展与道德社会的进步,而道德教育作为落实价值取向的重要途径,其在这三者中都发挥了不同程度的作用。
(一)树立坚定的道德理想
道德理想以目标的形式在道德信仰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因此,树立道德理想是开展道德信仰危机重塑的前提工作。“理想信念是人们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一个人世界观和政治立场在奋斗目标上的集中体现。崇高的理想信念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它能激发人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鼓舞斗志、振奋精神。”[10]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高度重视理想信念,提出“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11],所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有其必要性及现实性。在当前的社会生活中,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新媒体因其特有的开放性、实时性、互动性等特征,被社会各层群体所广泛接受与使用,并且已经成为大众学习、工作与生活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而新媒体不仅仅是传播信息的工具,更为重要的价值则在于它具有塑造思想观念的教育功能。基于此,应充分发挥新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使网络平台成为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的第二课堂,扩大受众的普及面;要依托互联网的功能,通过微信、微博等网络载体,建立理想信念教育的新平台,实现受众间的良性互动。通过这些具体的方式实现道德理想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宣传与教育,促进主体道德理想的树立,以此规避由于急功近利的外部道德环境而带来的不良影响,达到重塑道德信仰的目的。
(二)培育强烈的道德情感
道德情感在道德信仰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它是道德信仰得以建构的精神纽带。但在现实的道德生活中,很多人虽然在理智层面上了解道德规范的重要作用,但在情感层面上对道德予以排斥,而道德情感作为主体实施道德行为的精神力量,其必须要借助于教育的引导与激发才能实现其特定的功能,基于此,进行道德教育是培育道德情感的有效途径。在道德教育过程中,一方面,应增加道德情感教育的比重,充实情感教育的内容,丰富情感教育的形式,如进行道德情境模拟法、道德案例分析法等,以此来充分提高受教育者的参与度;另一方面,要将道德情感教育与道德实践二者充分结合,道德实践是道德情感的来源,道德情感又是道德实践的内在驱动力。因此,应积极引导受教育者参与道德实践,获得饱满的情感体验,并加深其对道德的理解,用以激发其学习和实践道德的兴趣。这样,在道德情感的推动下,利益不再是道德主体衡量道德行为的标准,取而代之的则是基本的道德感,这会促进道德生活的正向发展,并加快推进道德信仰的重塑工作。所以,“我们在道德教育的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受教育者的情感体验,鼓励他们积极投身于道德生活的实践,不断激发他们的道德情感,才能真正达到提高他们道德素质的目的”[12]。
(三)完善科学的道德评价
前面说过,在现实的道德生活中,道德评价出现了一些偏差,即道德评价中存在着权利与义务间不对等的关系。因此,首先,要建立健全道德评价体系,这一体系要始终以主流的价值观为导向,以具体的评价原则指导人们的日常生活,并提供正确的道德选择标准,对道德上明确禁止的行为和大力提倡的行为进行严格的区分,并合理区分不道德行为、道德行为和超道德行为,明确道德评价的正面价值导向。其次,道德评价中人们过多地强调责任与义务,而忽视了基本的道德权利,造成道德评价的不公正,因此,需要设计出赏罚分明的层级道德奖惩机制,对于超道德行为应给予称赞,同时进行必要的物质的或精神的补偿或奖励,处于超道德行为和不道德行为两者之间的道德行为,理应得到应有的肯定。所以,必须要在奉献与回报之间建立一种良性的奖惩机制,使尽义务的人得到应有的回报,实现道德权利的基本诉求,而没有履行义务的人则要受到一定的惩罚。最后,道德评价还需要发挥道德教育的引导性作用,实行有层次、有重点的道德教育,“不应过度拔高道德的标准,以超道德代替道德,道德教育的基本出发点应是教育人们遵守基本道德规范,不违背普通道德义务的要求”[13],在这一评价基础上,塑造人们因达不到基本的道德规范而理应具有的羞耻感,同时,社会对于超道德的行为应予以高度的褒奖,不对超道德行为作具体的规定,而是让人们形成“能达到这种崇高会更好”的观念。
道德信仰作为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会带来无穷的意义与价值,我們的社会也需要一种科学的道德信仰来指导我们在道德生活中的具体实践。近年来,由于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不协调发展,当代社会出现了普遍的道德信仰危机现象,而解决危机的出路只有一条,即重塑道德信仰。因此,若要从源头上解决这一危机,就必须进行道德信仰的重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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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燕,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李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