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存款准备金管理制度比较研究
2018-11-19李雯
李雯
存款准备金制度作为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在促进经济增长、维护金融稳定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人民币升值压力不断增加,国内外汇贷款需求上升,为加强对外汇存款准备金的管理,促进金融机构稳健经营,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了《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适时调整了外汇存款准备金率,明确了外汇存款准备金管理的相关要素,并沿用至今。
一、我国外汇存款准备金管理存在的问题
1.制度设计层面
(1)存贷差无法合理调控,个别金融机构获得竞争优势
鉴于外币无法成为国内经济活动支付流通的手段,制度层面要求存款准备金必须用外汇缴存,实现汇率风险在中央银行和金融机构之间的调整和分配,但这种风险的转嫁无法从本质上消除汇率风险。总体看,外汇存款准备金制度的约束力对中国银行是无效的,如果货币当局实行从紧货币政策而提高外汇存款准备金率时,大量的外汇准备金转存至中行,如若中行再利用此资金进行拆借或者贷款,将无法起到控制外汇信贷的约束作用,也抵消了货币政策调控效应。
(2)外币存款准备金缴存类别无区分
目前,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发展较快,但外汇存款准备金缴存范为并未随着调整。目前,除外汇风险准备金外(准备金率已调整为零),中资金融机构缴存外汇存款准备金的会计科目范为与人民币一般存款范为相同,未能充分考虑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区域特点实施差别准备金制度。
(3)业务主体责任义务不对称
《规定》仅针对金融机构未按规定缴存外汇存款准备金的情况,明确了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对于外汇存款准备金应承担的管理责任,以及中国银行作为外汇存款准备金专用账户开户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均未能明确规定。
(4)本外币政策差异明显可能影响调控效果
本外币存款准备金率差异较大、付息制度不统一、考核周期不一致、存放方式不同等创造了金融市场的套利空间,有可能导致金融机构通过调整人民币、外币资产和负债结构来达到规避监管的目的,不利于货币当局政策效果的落实以及汇率市场的稳定。
2.操作性层面
(1)缺乏统一信息化管理平台
由于外汇存款准备金业务的会计核算涉及主体众多,外汇存款准备金的资金汇划链条较长,涉及环节较多,各主体之间沟通不便,在缺乏统一信息化管理平台的现状下,往往会影响资金运转效率。
(2)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不完善
中国银行既是准备金存放机构,又是缴存机构,角色定位和职责不明确。在办理资金汇划时,无论是存款准备金缴存机构还是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均要向外汇存款开户行支付汇划费用, 业务成本较高。
(3)费用承担主体不明确
《规定》中,对外汇存款准备金缴存、补缴、以及退还外汇准备金的费用承担主体不明晰,具体费率不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汇存款准备金业务的正常开展。
(4)计提基础有待改进
目前,外汇存款准备金缴存仍以金融机构上月末外汇存款余额为基数,易造成计外汇存款准备金的计提基础不能真实反映金融机构外汇存款情况。此外,仅以月末数据计算外汇存款准备金,可能诱发金融机构在月末时点人为调整数据,导致月末数据骤减。
(5)关于划款日期的规定有待商榷
《规定》第十一条和第十五条分别要求,每月15日前补交、退划的外汇存款准备金都要到达相应账户。实际操作中,退交外汇存款准备金时,人行各分行只有在将当月总行退划的准备金净额,以及省内金融机构补交的外汇存款准备金全部收齐汇总平衡后,才能向相关金融机构办理退划手续。如果需补交的金融机构划交时间比较晚,例如14日划交仍符合第十一条的规定,但因外汇清算时间问题,退划资金也很难在15日前到达相应金融机构账户。
二、外汇存款准备金管理的国际经验做法
1.从控制资本流入角度管理外汇存款准备金
从外汇流动管理角度看,应提高外汇存款准备金率,特别是在外汇准备金不付息的情况下,有助于控制总需求,也有利于预防外汇大幅度流入对国内金融体系造成的冲击。如秘鲁为抵御投机性资本的流入,于2010年9月13日将2年期外币存款准备金提高到75%,对外国人在本国的存款征收120%的存款准备金,确保本国金融货币的稳定。中国台湾为应对外汇持有量的增加,台湾当局于1999年转变政策倾向。在2000年12月之前,新台币存款准备金率区间为5%至13.5%,而外币账户尚不需要缴纳准备金。而2000年12月,台湾当局两次对新增外币存储上调准备金率,分别达5%和10%。相比于新台币定期存款6.25%的存款准备金率,美元定期存款准备金率要更高。
2.外汇存款准备金币种选择
从全球各经济体对外汇存款准备金币种的选择情况看,金融管理需求不同币种选择亦不同。如日本?德国?意大利等发达经济体,选择本币缴纳外汇存款准备金,以及在90年代的东欧转轨国家,由于通货膨胀率高,曾经要求以本币缴纳外汇存款准备金,用本币缴纳存款准备金,有利于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操作,强化对本币的总需求的控制。
3.外汇存款准备金差异化管理
日本央行对外汇存款准备金实施差异化管理。一方面,根据存款来源不同设置了差异化的存款准备金率,日本央行规定,非居民持有外币存款的存款准备金率低于居民持有外币存款的存款准备金率,以此促进离岸金融市场发展;另一方面,定向差别化政策是日本存款准备金政策的重要特点,即根据政策性金融职能定位、币种种类、负债流动性等情况的不同执行差別化的缴存方式,如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提高对融资弱势行业的支持力度,日本中央农林金库银行对农林畜牧业存款执行最低的准备金缴存标准,强化政策导向作用。同时,对特定外汇专业机构持有的部分外币类负债,执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比率,强化精准化、差别化的政策导向,进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三、政策建议
1.进一步发挥外汇存款准备金调控资本流动的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进一步加快,而随之带来的资本流动风险亦不容忽视,而外汇存款准备金是较为有效的资本管制工具之一,因此,应将外汇存款准备金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管理并行并重,强化差别化动态管理。一是结合宏观货币信贷调控需求和外汇占款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外汇存款准备金率进行调整。二是在汇率保持稳定的前提下,探索用本币缴存外汇存款准备金,简化工作流程、强化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在汇率相对不稳定的情况下,用外币缴纳存款准备金,减少汇率风险向国内金融体系的传导,防范流动性风险。
2.进一步完善外币存款准备金制度
(1)加強对“外汇准备金存款专用账户”的管理
目前,缴存外汇存款准备金业务链条长、环节多、易造成信息不对称,进而导致资金汇划效率。建议参照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管理模式,将外汇准备金缴存账户归属人民银行,使中国银行回归到单纯的外汇存款准备金交存机构的角色,强化资金管理统筹运用。
(2)实施外汇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
结合资本充足率管理要求,实施外汇存款准备金差异化管理,在操作环节,可综合考虑资本充足率、外汇存贷款比、不良贷款率等情况,增强政策灵活性,贯彻落实“货币政策+宏观审慎管理”双支柱管理框架要求。
(3)完善业务检查监督、问责体系
建议明确检查监督制度,对检查频率、检查对象及检查内容等进行界定。如:加强日常检查监督,针对不合规行为及时纠偏;定期开展对外汇存款准备金专用账户开户行的现场检查,重点核查账户资金往来明细,防止挪用准备金资金;建立会计信息共享机制,确保金融机构报送的缴存基数真实准确。
(4)统一本外币准备金的缴存及付息制度
建议本、外币存款准备金均采用平均法计提,防止银行负债余额在不同时点大幅波动。借鉴人民币“双平均法”考核规定,将外汇存款准备金的计提基数改为旬末外汇存款算术平均余额,可防止金融机构月末“调账”现象的发生,大大提高外汇存款准备金计提的准确性。
(5)修订相关内容,增加可操作性
建议修订《规定》中不便于执行或有冲突的相关内容。例如:明确办理外汇存款准备金业务各方的权利、义务;明确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在办理外汇存款准备金业务时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费率标准、缴纳方式等;修订补交、退划等日期,使其更加适应实际业务操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