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精准识别指标体系的西藏贫困农牧民生计入户调研
——山南市8县抽样调查*
2018-11-19姚予龙陈屹松陈远生赵彤彤祝鑫海陈家兴刘一凡倪泽仁
姚予龙,陈屹松,陈远生※,赵彤彤, 5,祝鑫海,潘 璇,陈家兴,刘一凡,倪泽仁
(1.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 100101; 2.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 100049;3.北京林业大学,北京 100083; 4.西藏大学,拉萨 850012; 5.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山东济南 250014)
0 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精准扶贫”作为党和政府的历史使命和重大职责,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目标。精准扶贫战略,是对不同区域和不同类型的贫困户和贫困村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到人,逐步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为科学扶贫奠定坚实基础。随着精准扶贫战略的有效实施,学术界围绕精准扶贫的概念、内涵、机制、模式、策略等进行了全方位探讨[1-6]。特别是随着扶贫成效评估工作的展开,围绕“精准识别、精准考核”等问题,对评估指标体系、方法、程序、效果等进行了系统研究[7-13],各地区结合本地的实践也有各种成功的研究案例[14-19]。做好贫困农户的精准识别和扶贫成效评估,一是有利于及时掌握发现未脱贫、返贫和漏评贫困家庭,保证扶贫不留死角[20-22]; 二是有利于通过定量化的精准识别过程,引导已经具备脱贫条件的原贫困家庭客观认知自身状态,自觉自愿地退出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新的基础上积极建设小康生活[23-24]; 三是有利于在识别评估过程中发现贫困原因、总结脱贫经验,有的放矢研究脱贫措施,作为进一步制定扶贫脱困政策的借鉴和参考[25-30]。
文章选取西藏自治区山南市8个县42个预备整村脱贫的贫困村,抽样入户访谈,获取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资产、收入等各项数据。根据贫困户精准识别和退出的评估指标体系,精准评估贫困家庭生计现状,判断其是否已经摆脱贫困。通过实证研究,对上述评估指标体系验证和修订,定量化分析预脱贫家庭的人口特征、生计可持续性、面临困难和解决途径,为促进稳定脱贫直至实现小康生活,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
1 调查区域和研究方法
1.1 研究区域
山南市8县位于冈底斯山至念青唐古拉山以南,雅鲁藏布江干流中下游地区,北接拉萨市,西与日喀则市毗邻,东与林芝市相连,南与印度、不丹两国接壤,地处90°14′E~94°22′E和27°08′N~29°47′N之间,属温带干旱性气候,南部边境地带属高原亚寒带半干旱气候。北部为河谷地带,南部跨越喜马拉雅山南北,地势自西向东逐渐降低,平均海拔在3 700m左右。境内地貌复杂多样,高原、山地、湖泊、深沟、河谷等交错分布,交通联络不畅,生态环境脆弱,偏远地区人口分散、贫困程度深、扶贫难度大。2016年初,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2.119 7万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784 4万人。2016年底至2017年初,在错那县、浪卡子县、隆子县、加查县、桑日县、扎囊县、贡嘎县、措美县等8个县中预备退出贫困村的行政村中,抽取了42个村进行入户调研,获取了23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有效问卷。研究区域及调查样本村分布如图1所示。
1.2 抽样方法
原则上采取分层抽样方法,根据8个县贫困村分布特征(农区、牧区、沟谷、高原、山地、边境地区等)抽取调研样本村,根据选中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单抽取贫困户,调研样本户数达到调研村贫困户数的10%以上。
1.3 评估原则
根据中央、西藏自治区有关贫困人口识别和退出机制的意见,结合当地具体情况,明确贫困人口识别原则。贫困人口的评估与识别以户为单位,精准测算贫困户当年人均纯收入,评估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三不愁”(不愁吃、不愁穿、不愁住)、“三有”(有技能、有就业、有钱花)、“三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情况,以及安全饮用水、生产生活用电、通讯和广播电视等各项要素。入户调查同时还对样本村基本背景进行综合调查,以便统筹掌握其资源条件、地理区位、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扶贫措施等信息。
1.4 识别指标
贫困户识别指标主要看人均纯收入是否已经稳定超过当地最低贫困线标准(2016年人均纯收入3 312元),同时要对住房、饮水、教育、医疗、社保、技能、就业、消费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总分100分,综合得分<85分原则上视为贫困户,综合得分≥85分原则上视为脱贫(表1)。
表1 贫困家庭精准识别指标测算
表2 抽样调查贫困家庭人口状况分类比较
2 入户调查结果分析
2.1 人口特征
家庭人口规模。该次抽样访谈确认有效样本贫困户238户,覆盖贫困人口845人。其中一般贫困户146户, 541人; 低保贫困户为92户, 304人。全部样本户户均人口3.55人,一般贫困户户均人口3.71人,低保贫困户户均人口3.30人。抽样家庭全部人口中,各类在校学生占比为23.79%(表2)。
年龄结构。样本户16岁及以下人口占比为21.07%, 17~59岁人口占比为65.68%, 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为13.25%。一般贫困户人口年龄段分布特征为“两头小中间大”,与之相比,低保贫困户人口年龄段分布特征为“两头略大中间略小”(图2)。
家庭劳动力。抽样贫困家庭劳动力合计429人,占人口比例为50.71%,户均劳动力1.80人/户。低保贫困户每家的劳动力数量低于一般贫困户(表3)。
表3 抽样贫困家庭劳动力状况
受教育程度。受访家庭全部劳动力中,小学及及以下文化程度的劳动力比为92.77%; 初中文化程度的劳动力占比为5.13%; 高中及以上文化的劳动力占比为2.10%。其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的劳动力中,绝大部分人没有在家务农,大学或中专毕业者或准备考公务员或在城里寻找工作(图3)。
图2 抽样贫困户不同类型家庭人口年龄特征
图3 抽样贫困户劳动力受教育程度
图4 调研样本户总收入
2.2 收入来源及结构
家庭总收入。按照国家统计局农户总收入分类统计标准,抽样调查贫困户的总收入分为4类:家庭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劳务收入)、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所有抽样贫困户的总收入分布在0.710 8万~18.236 7万元之间,户均总收入为4.134 0万元,最低与最高收入水平相差25倍以上。总收入中,家庭经营性收入平均为1.696 6万元,占家庭总收入的41.04%; 工资性收入(劳务收入)平均为1.582 6万元,占家庭总收入的38.28%; 转移性收入平均为0.798 1万元,占家庭总收入的19.31%; 财产性收入平均为567元,占家庭总收入的1.37%(图4)。
一般扶贫户家庭的主要收入来自于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二者占比合计为84.56%。低保贫困户家庭的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占比都明显低于一般贫困户家庭,二者合计为69.67%,但转移性收入比例则明显高于一般贫困户,占比是一般扶贫户的2倍(表4)。
表4 一般贫困户与低保贫困户总收入结构比较
家庭经营性收入。这部分收入主要是来自于种植业的青稞、小麦、油菜、土豆收获(约占经营性收入的35%)和畜牧业的牛羊出栏和奶制品等收入(约占经营性收入的38%),少部分家庭还有家庭副业收入如挖虫草(主要集中在加查县、桑日县牧区)、采蘑菇等副业收入(约占经营性收入的17%),编织、手工艺、开茶馆、餐饮、小卖部等二、三产业(主要集中在扎囊县、贡嘎县、桑日县)收入较少(约占经营性收入的10%)。
家庭工资性收入。主要来自于政府提供的生态岗位津贴、打工收入、其他工资性收入(放牧、双联户长、村干部补贴收入等)。其中家庭生态岗位收入占比为46.42%,劳均收入0.407 4万元,户均收入0.733 5万元,收入最多户高达4.920 0万元。打工收入占比为38.09%,劳均收入为0.334 3万元,户均收入0.601 9万元,收入最多户高达9.156 0万元。其他工资性收入占比为15.49%,劳均收入0.135 9万元,户均收入0.244 7万元(表5)。
表5 样本调查户工资性收入结构
需要指出的是,政府提供的生态岗位是为贫困户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的重要措施,是2016年贫困家庭新增收入的主要来源,其对家庭总收入的贡献率为17.77%。具体分析发现:生态岗位收入方面,一般贫困户家庭的均值和占比低于低保贫困户家庭; 打工收入方面,一般贫困户家庭的均值和占比高于低保贫困户家庭; 其他工资性收入(放牧、双联户长、村干部等)方面,一般贫困户家庭的均值和占比高于低保贫困户家庭。
由此可见,一般贫困户家庭的工资性收入中依靠自身打工获得较多收入,其自主创收能力较强; 而低保贫困户家庭则主要依靠政府提供的生态就业岗位和诸如补贴性的双联户长等岗位获得收入,其自主创业能力较差。
转移性收入。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是转移性收入的第一大来源,占比为26.00%,其初衷是专门补贴收入水平没有达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困难家庭,但是随着贫困家庭生计逐渐好转,鲜有真正达不到最低标准的家庭; 其他补贴或现金收入(边境补贴、集体分红、残疾人补贴等)是第二大来源,占比为24.70%,其中专门针对16岁以上边境人口的补贴极大提高了边民的收入水平,个别村有集体经济收入或者龙头企业分红,也增加了贫困人口的收入; 草原生态奖励补贴和农资、粮食直补是第三大来源,占比为21.70%; 养老金收入也是一项重要来源,占比为9.70%; 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年节慰问钱物等占比为8.10%; 帮扶责任人上门慰问送钱送物折款占比为5.80%(表6)。
一般贫困户获得转移性收入户均数额为0.624 8万元,而低保贫困户平均数额为1.100 7万元,比一般贫困户高76.17%,主要是因为低保贫困家庭享有平均0.453 1万元的低保金补贴,这部分收入大大拉开了与一般贫困户的转移性收入水平。从结构看,去除低保金,贫困户最主要的转移性收入来自于其他补贴或现金收入项(边境补贴、残疾补贴和集体分红等),其中边境补贴又是其中的主体,这是针对错那县、隆子县和浪卡子县部分乡镇的边境居民实施的普惠性补贴政策,这部分补贴力度大,效果显著,其他县的贫困家庭没有享受此类补贴。因此对于多数非边境地区的一般贫困户而言,主要转移性收入是草原生态补贴奖励、养老金、帮扶慰问和农资补贴等。
表6 一般贫困户与低保贫困户转移性收入及结构比较
表7 抽样调查贫困户生产性支出水平及各项占比
财产性收入。该项占农牧民家庭总收入的比例仅为1.37%。财产性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农牧民的土地流转补偿、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和采矿、取土的资源补偿。其中土地流转的原因主要是贫困户没有劳力,无力耕种土地,故而廉价转包给他人; 征地补偿只是涉及到铁路、公路修建通过的个别村、组,一次性收入有限; 开矿、取土、挖沙等资源补偿,所涉及的村、组也较为个别,如桑日县程巴村毗邻新华水泥厂,村民从水泥厂获得采矿收入补偿。村民存款收入统计不全面,仅有不到10%的家庭报告了存款收入,数百或者千元,占财产性收入比例极低。
2.3 生产支出
西藏农牧民生产性支出包括农牧业生产费用,二、三产业费用和其他生产性支出。政府有关部门对农牧民生产需要的种籽、地膜、化肥、防疫费、饲草料等有各种补贴,同时农民自用种籽不计入成本,因此生产费用不大、所占比例也不高。主要的成本是自购种籽、自购化肥、自购饲草料、电费、汽油和柴油费、生产雇工等,牧民购买牛犊、羊羔育肥饲养的情况极少,一般都是依靠自家母畜繁育保证存栏量(表7)。
2.4 纯收入水平
全部样本户的人均纯收入1.154 7万元,其中收入最高家庭人均3.579 8万元,收入最低家庭人均0.296 2万元,大部分家庭纯收入分布在较高收入档次中,如人均纯收入在0.900 0万元以上的家庭占比达61.34%(图5)。进一步分析,将贫困家庭按照收入水平分为收入贫困、收入偏低、收入企稳和脱贫致富4个类型(表8)。
收入贫困家庭。抽样贫困户中,小于当地2016年脱贫标准(3 312元/人/年)的贫困户共有4户、22人,分别占抽样的238个贫困户和845个贫困人口的比例为1.68%和2.37%。该收入段的贫困家庭和人口目前依旧处于贫困状态,不具备脱贫的条件(表9)。
表8 抽样调查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分段统计
表9 抽样调查贫困户中收入贫困家庭基本情况
收入偏低家庭。抽样贫困户中,人均纯收入在2016年脱贫标准之上、小于5 000元的贫困家庭为14户、61人,分别占抽样的238个贫困户和845个贫困人口的比例为5.88%和7.22%。这部分家庭的生产和生活依然存在诸多困难,游离于脱贫和返贫之间,需要持续扶持和帮助才能真正稳定脱贫。
收入稳定家庭。抽样贫困户中,人均纯收入水平处于5 000~8 999元之间的家庭共有74户269人,占抽样户数和人数的31.09%和31.83%。这部分贫困家庭和人口已经真正迈过贫困门槛,实现了稳定脱贫。
收入富裕家庭。抽样贫困户中,人均纯收入水平≥9 000元的家庭146户493人,占抽样户和人口的61.34%和58.34%。这部分家庭和人口的收入水平已经相当于或者超过了西藏自治区2016年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 064元的水平。
2.5 居住状况
房屋结构。调研贫困户中房屋为钢混结构的比例为1.68%,砖混结构比例为1.68%,土石木结构的比例为76.89%,土木结构的比例为7.56%,其他如木板结构、保温预制件等结构的比例为12.18%。各家房屋多为一层,少部分为二层,依托房屋或在院内建有旱厕,没有洗浴设施,都没有排水系统。
住房安全。调研样本户中,房屋质量完好的家庭占比为65.13%; 房屋有问题家庭占比为34.87%。有问题房屋大多属于墙体开裂、房顶漏雨等轻微缺陷,简单维修后不影响安全和居住; 个别属过于老旧、面积狭小住不下人; 极个别的房子地基沉陷、墙壁坍塌,列为危房户并已经申请危房改造项目; 还有若干家庭属于新分户或者新立户,自己尚无经济能力建新房,只能租房或者借房居住。
住房面积。全部抽样贫困户户均住房面积为160.67m2,人均住房面积为45.26m2,接近2016年全国农村人均住房面积45.8m2的水平。贫困家庭住房面积有较大差别,最少住房面积仅有20m2,最大住房面积高达370m2,有些家庭建新房不拆旧房,累计住房面积很大(表10)。
表10 抽样贫困户分县住房面积统计 m2
满意度调查。对住房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家庭占92.44%; 不满意的家庭占7.56%,不满意的原因包括住房面积小、房屋老旧、墙体开裂、房屋漏雨、结构不合理、地基沉陷等。
2.6 饮水安全
所有抽样贫困村建有饮水入户(院)或村内定点供水设施,其中自来水入户、入院的家庭占66.39%,去村内供水点取水的家庭占33.61%。但是由于夏季山洪和冬季冰冻导致管道和水池损坏等问题,依然有16.39%的贫困户家庭不能保障常年安全用水,个别村庄累计断水数个月,个别高寒偏远牧区饮用水清洁度不达标,断水季节存在人畜共饮情况。
2.7 教育保障
西藏自治区已经实现了小学到高中期间的免费教育,并在义务教育阶段提供住宿、饮食、穿用等各方面的补贴,山南市还专门制定了针对在区内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年资助0.6万~1.0万元不等的“教育扶贫”措施。供养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成高中、大学学业方面,感觉没有负担的家庭占97.96%; 有负担的家庭占2.04%。到了高中、大学期间,家庭供养子女读书的交通、穿用等费用明显增加。劳动力少、子女上学多的贫困家庭,特别是多子女同时上高中或者大学的贫困家庭,经济负担明显较重。
2.8 医疗保障
西藏农牧区人口“新农合”参保率达到100%,享受医保报销、大病统筹、医疗救助后,医药费负担已经大大减轻。抽样调查贫困家庭中, 84.87%的家庭认为医疗费用没有负担, 10.92%的家庭感到医疗费用有负担但是能够承受, 4.20%的家庭感到医疗费用负担沉重,极个别家庭难以承受(表11)。
农牧民普遍反映,一旦家人患重大疾病或慢性疾病对家庭生计有明显影响。尽管各种医疗政策可以帮助贫困家庭支付医药费,但是报销周期较长,需要贫困家庭自己垫付巨额医药费,一般贫困家庭几乎没有多少存款甚至需要向亲朋借款或向银行贷款看病,大病或慢性病的康复治疗费用也较大,个别贫困家庭只好有病不治或者拖延就诊。西藏农牧区大部分乡医院和村卫生室的医疗条件较为落后,部分村镇处于边境、高山等边远偏僻地区,农牧民患病不能及时去县医院或者更高等级医院诊治,加上交通费、陪护、食宿等看病成本较高,以及陪护病人占用劳力导致的间接损失,也给患者家庭带来明显的经济压力。事实上,无论是贫困家庭还是非贫困家庭,一旦家中出现重大疾患病人,对家庭生计都会带来明显影响,很可能会因为巨额的医药支出和由此带来的各种间接成本而陷入贫困(表11)。
表11 抽样调查贫困户医疗负担费用状况 %
2.9 社会保障
山南市2016年大幅度提高了最低生活保障、残疾补贴、养老金、健康补贴的标准,民政和扶贫政策“两线合一”,使得生活水平较低人口的生活保障有了极大改善(表12)。
表12 2016年山南市实行低保、残补、养老金、健康补贴等社会保障项目
2.10 劳动技能
根据当地劳动力就业特征,把劳动力掌握生产技能的熟练程度分成3等:具有专业技能(画匠、木匠、建筑大工、驾驶员、修理工、经商、开茶馆、开餐馆、种养能手等),具有普通技能(掌握一般种地、放牧经验、外出当小工、一般服务员),缺乏技能(残疾、患病、年老体弱不会或者没有能力种地、放牧,没有能力外出打工,靠家人或亲朋互助引导参加劳动)。通过调查,具有专业技能劳动力的家庭占比为8.82%,具有普通技能劳动力的家庭占比为76.05%,缺乏劳动技能的家庭比例为15.13%(表13)。
抽样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专业技能的程度各县之间差别较大。交通便利、分布于河谷地带、靠近城镇的农区县家庭,劳动力素质相对较高,如扎囊县有专业技能劳动力的家庭占比为13.33%; 有普通技能的劳动力的家庭占比为82.22%; 缺乏劳动技能和劳动力的家庭占比为4.44%。以牧为主的浪卡子县有专业技能劳动力的家庭占比为5.88%; 具有普通技能劳动力的家庭占比79.41%; 缺乏劳动技能和劳动力的家庭占比为14.71%。
2.11 就业渠道
贫困家庭劳动力的主要就业渠道是传统的种植业和牧业生产,随着城市化进程和各种工程项目对农村劳动力的需求增长,部分劳动力逐渐长期或者季节性外出打工(筑路、建房、商业、餐饮、运输等),还有部分地区的劳动力采挖虫草等赚取收入。所有劳动力中,常年在家务农者占总劳动力比例为89.51%; 外出打工3个月及以上劳动力占总劳动力比例为10.49%。农区劳动力就业渠道和机会比牧区多,往往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打工、经商、手工等多种劳作。牧区家庭由于需要常年饲养看护牛羊,劳动力很难整段时间外出打工,加之牧区距离需要劳动力的城镇较远,牧民与外界交往能力较弱,因此劳动力外出打工的数量也明显比农区人口少。政府为了扶持贫困户,提供了大量的公益性就业岗位,如草场监督员、水利管理员、护林员,以及边境地区的护边员等,这部分收入也成为贫困人口重要的经济来源(表14)。
表13 8个调查县抽样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分类占比情况 %
表14 抽样调查贫困户在家务农和外出打工情况
据调查,抽样贫困户中就业稳定且生产经营性收入较多的家庭占比为49.58%,就业状况一般收入一般的家庭占35.71%; 缺少就业能力或者无任何就业,生产经营性收入极少的的家庭约占14.71%。这个调查只能说明劳动力就业是否充分和就业能力状况,并不能代表贫困户最终的收入水平。由于西藏有诸多特殊的补贴和扶持政策,很多贫困家庭虽然就业能力差,但是收入并不一定少。如错那县抽样贫困户就业较差或很差的比例很高,但是由于地处边境,除了其他县都有的扶贫、低保等补贴外,所有16岁以上的人口都享有每年3 000元的边境巡护员补贴,该县贫困户的收入普遍较高(表15)。
表15 抽样调查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及收入状况分县调查分析 %
2.12 日常消费
抽样调查贫困户中, 65.13%的家庭不愁吃、不愁穿,现有收入能够维持正常的生产生活支出并有结余; 28.99%的家庭收入基本能够维持日常支出,收支平衡; 4.88%的家庭收不抵支,需要贷款或借钱购买生产生活资料(饲料、草料、粮油、肉类)以及外出打工费用等,个别家庭日常穿衣需要靠亲友接济,只给孩子添加新衣,大人舍不得买衣服。生活在农区、河谷地区的家庭比牧区、偏远边境地区的家庭生活相对宽裕(表16)。
2.13 致贫原因
在抽样调查中,基于贫困家庭认知视角梳理了8项主要致贫因素(表17)(图5)。总体而言,缺乏劳动力、家人长期患病或残疾、缺乏致富技术或手段是3项最主要的致贫因素,其影响权重分别是38.36%、24.61%和13.53%,影响权重合计为76.50%。家中劳动力多少,家人包括劳动力是否健康,以及劳动力是否掌握较高的劳动技能,是决定贫困家庭能否摆脱贫困的最重要和最内在的因素。低保贫困家庭在这方面表现尤为显著,尤其是缺乏劳力、患病和残疾这些因素,影响权重分别比一般贫困户高7.36和5.27个百分点。低保贫困家庭的劳动力数量、人口健康和劳动技能3项因素的影响权重合计占到80.56%,比一般贫困户相应权重多6.76个百分点。
表16 抽样调查贫困户日常生产生活是否有钱花调查分析 %
表17 调查样本户贫困原因概率分析 %
表18 山南市8县抽样贫困户综合评分区间汇总
图5 抽样贫困家庭影响贫困原因概率
因学致贫不可忽视,虽然西藏已经实行了幼儿到高中的免费教育,并且对大学生就读实施较为优惠的教育补贴,但是由于贫困家庭经济收入较低,负担高中或大学生必要的日常生活支出(吃饭、穿衣、日常用品、旅行费用等)仍然是一项较为沉重的负担。
组建新家庭、分户、缺乏生产发展资金、自身脱贫致富动力不足等复杂因素也是影响脱贫的原因。其中前两项主要是体现在新家庭耕地、草场、牲畜等生产资料占有少,建设新家庭盖房、购置家具和生产生活用品花费大,生活相对较为困难。
2.14 综合识别结果
基于初始设定的精准评估指标体系和进村入户访谈问卷,对42个脱贫村的贫困家庭进行抽样调查,对人均纯收入、居住、饮水、教育、医疗、社保、技能、增收、消费等9项评估指标综合汇总后得到如下结论: 238个抽样贫困户中, 18户、74人的综合分值低于85分,综合评估这些贫困家庭尚未实现稳定脱贫,分别占抽样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7.56%和8.76%。其他220个抽样贫困户、771人的综合评估值均大于85分,已经具备了脱贫的条件,而且大部分已经稳定脱贫乃至脱贫致富奔小康(表18)。
3 结论与讨论
3.1 结论
该次抽样调查贫困户中, 98.32%的家庭人均纯收入已经超过当地贫困标准线(3 312元), 92.44%的家庭综合评估已经实现稳定脱贫, 61.34%的家庭人均纯收入已经相当于或者超过了西藏自治区2016年农牧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 064元的水平。绝大部分贫困户不愁吃、不愁穿、居有其屋,教育、卫生、社会服务等有了显著改善,就业渠道不断拓宽、收入稳步增长,他们已经稳定脱贫并且奔小康前景广阔。但是,仍有少部分贫困家庭受制于缺乏劳动力、家人长期患病或残疾、缺乏致富技术及手段、多子女上学负担重、缺乏发展资金、新建家庭基础条件差等原因陷入贫困难以自拔,需要各方面的长期扶持才能彻底摆脱贫困,这种贫困具有偶发性和个别性,同时也具有必然性和长期性。基于上述调查结果可见,西藏社会经济发展突飞猛进,民生保障大大改善,当前农牧民家庭的贫困特征完全不是缺吃少穿、缺医少药、居无定所的绝对贫困,而是在发展中的相对贫困。是由于历史、地理因素形成的时空阻隔和文化差异导致的一种“能力”的贫困,包括分享公共服务的能力、提高劳动力素质和就业的能力、获得平等教育和医疗的能力、获得各种知识和信息的能力等。这种“能力”的实质就是如何适应新的生产生活方式的问题,这既需要贫困人口自身努力,也需要政府提供逐渐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予以保障。
3.2 讨论
该文讨论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指标体系”包括贫困户精准识别指标测算表、样本户访谈问卷、抽样村访谈问卷,以及与样本户访谈问卷相配套的两个附表——《家庭纯收入调查统计表》和《入户调研基本参数统计表》。限于篇幅,有些问卷和附表没有详细阐述。尽管在入户调研过程中对一个“测算表”、2个“问卷”和2个“附表”进行了及时的补充、校正和调整,但是仍旧有个别指标或者内容出现遗漏或不够全面,需要在进一步的研究中予以完善和补充。测算表中各指标的权重和记分方法是结合全国有关省、市和西藏自治区的做法,再经过实地验证形成的,总体看,评估方法可行、评估结果可信。该研究涵盖了农区、牧区、城郊、边境等不同区域,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但因调查样本户数量不是足够大,覆盖地域只是山南市部分地区,并不能完整准确地反应西藏自治区贫困类型、特征和原因等全貌。进一步,应该扩大样本量和样本类型,特别是增加非贫困家庭的调研作为比较,以便进行更大概率的分析、涵盖更多的地域类型,并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和补充指标体系,以更加准确完整地识别贫困人口,为完善精准识别机制、实现贫困人口的连续监测、动态管理提供依据,并为精准扶贫提供及时可行的咨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