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甲午战争与现代国家建构
2018-11-19北京雷颐
◎文/北京·雷颐
发生在19世纪的中日甲午之战,已经过去120多年了。此役,中国惨败于日本,然后是签订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自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的半个多世纪,中国屡败于西方列强,但实在未想到会被千百年来以中国为师、为中国向所轻视的“蕞尔岛国”日本打败,自然大为震惊,群情激愤,痛心疾首。战争,尤其是大规模战争,是两国军事力量的较量,更是两国经济、政治、社会制度甚至文化的较量。“天朝上国”被“岛夷”所败,当非偶然。简略对比此时的中日国家制度,日本基本上是“现代国家”,而中国总体仍是“前现代国家”。
甲午战争
在政治制度方面,以明治天皇为首的新政府于1868年4月6日发布具有政治纲领性的《五条誓文》,宣布:一、广兴会议,万机决于公论;二、上下一心,盛行经纶;三、官武一途以至庶民,各遂其志,人心不倦;四、破旧有之陋习,基于天地之公道;五、求知识于世界,大振皇基。二十余年后,1890年11月29日,日本第一届众议院、贵族院开议,正式开设议院。正如康有为在《日本变政考》强调:“日本改定国宪,变法之全体也,总摄百千万亿政事之条理,范围百千万亿臣民之心志,建斗运枢,提纲挈领,使天下戢戢从风,故为政不劳而后举。”在书后的“跋”中,他总结说明治维新“其条理虽多,其大端则不外于:大誓群臣以定国是,立制度局以议宪法,超擢草茅以备顾问,纡尊降贵以通下情,多派游学以通新学,改朔易服以易人心数者”。
甲午战争时,中国的政治制度仍是传统的皇权专制,不是现代国家政治体制。
在经济制度方面,日本之明治维新的重要内容是开商法公议所、办商法学校和“帝国劝业博览会”,鼓励工商。日本现代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将原先与中国洋务运动类似的“官营”企业出售给私人,由政府对私人企业提供资助。1874年政府颁布股票交易所条例,允许公债的转让与股票交易,东京和大阪股票交易所于1878年开业。1869年确定了修建铁路的方针,1870年设立铁道事务局,东京——横滨铁路于1872年首先通车。电信业开始于1869年,首先在东京——横滨之间开通电报业务,以后发展迅速,开始只供政府专用,1878年以后允许民间使用。1872年从法国购进机器,建机械缫丝厂,由法国专家指导。1880年11月,制定了《廉价处理官营工厂概则》。1884年,政府再次规定以极低的价格和无息长期分期付款的办法出售,才使处理官营企业顺利实施,大大促进了日本现代经济的发展。反观中国,洋务运动在顽固派强大的反对下举步维艰,朝廷禁止民办现代企业,因此现代企业一直是官办或官督商办。
在金融体制方面,明治维新不久就于1871年颁布“新货币条例”,开始统一币制。1870年以后,开始引进欧美现代银行制度。到1878年,就有一百多家银行,到1879年国立银行有153家,政府决定停止国立银行的发展,到1884年,私立银行与类似金融机构多达955家。1881年引进欧洲发达国家的中央银行体制。发行公债,极大提高融资能力。而中国一直未能建立现代化的金融体制,因此清廷完全没有现代融资手段与能力。中国第一家现代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则是甲午战争惨败后于1897年5月27日成立的。
在军事体制方面,甲午战争时,日本早在十几年前就在考察学习西方兵制(先学法兰西,不久改学普鲁士)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的兵制改革,实现了武器的标准化和编制现代化,陆军以师团为基本单位,并有现代后勤体制保障。而此时的中国军队,由传统的八旗、绿营和勇营三部分组成。太平天国时就证明八旗兵和绿营兵已经腐朽不堪,所以在甲午战争中没有起到什么实际作用。清军在甲午战争中的主力是勇营,始于湘军的勇营实行将帅自招的募兵制度,从武器装备到编制仍处于从“传统”向“现代”的过渡之中。
在教育方面,日本也为中国的维新改革者提供了范例。日本明治维新后,1871年成立文部省,聘请西方学者参与教育改革。1872年颁布了《学制》等一系列有关教育制度的规章,兴办了现代的东京大学,全力办好小学,强调教育平等,强制教育,初步建立了现代教育体系。1885年,文部省颁布了大、中、小学令和师范学校令,建立起完整的国家教育制度。而清廷直至1905年才宣布废除科举。
甲午战争时,中国仍属“非现代国家”,而日本已基本完成“现代国家”建构,这是中国惨败的根本原因。
明治维新时的日本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