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集中式UPS电源系统设计
2018-11-19王亚彬
王亚彬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300251)
0 引 言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实现快速发展,截止2017年底中国大陆已有35座城市,171条线路开通。考虑资源优化、集中利用、减少投资、便于维护管理和降低运营成本的因素,在轨道轨道交通工程中集中式UPS方案比分散式独立UPS方案更有优势,在新兴城市或新建线路中成为首选方案。然而,现行规范和标准尚未对城轨集中式UPS有明确的系统设计规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集中式UPS电源系统的合理应用。
1 集中式UPS的运行方式
作为城市轨道交通中重要负荷的后备电源,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集中式UPS电源系统一般采用冗余备份的供电方式。冗余配置方案主要包括:主从备份方式、直接并机冗余方式和双总线冗余方式,系统配置、运行方式和特点,详见表1。
从工程投资角度,方案一与方案三的投资相当,方案二的投资相对低。而结合地铁车站、场段及OCC的负载容量不大(相对与数据中心工程),方案二的技术经济性并不明显。考虑到运营单位对集中式UPS的供电可靠性和可维护性有迫切实际的需求,方案三在城市轨道交通中应用具有较强的优势。
2 集中式UPS的工程计算
由于UPS电源系统集成度较高,相关计算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工程设计人员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招标施工图阶段多依赖于工程经验,而主机容量定型和电池容量配置依赖于中标集成商的技术能力,一定程度上影响系统设计的合理性。集中式UPS的负荷计算主要分为主机容量计算和电池容量计算。
表1 集中式UPS电源系统供电方式对比表
2.1 UPS主机容量计算
按“双总线冗余”方案计算UPS单机容量,需要的输入条件如下:
负载设备容量:P(kW),负载功率因数:cosΦ,需要系数:Kx,同时系数:Kt,容量裕度系数:Kk;
根据负荷计算公式:
结合负载设备情况,Kt一般取0.8~0.95,Kt一般取0.7~0.9;根据JGJ16-2008第6.3.3条,Kk取1.3。
在工程设计阶段,主机容量计算主要用于配电变压器计算、设备尺寸与载荷、房间环控要求等设计配合工作。
2.2 UPS电池容量计算
电池容量配置与UPS冗余方案关系极大,“双总线冗余”方案就有两种模式:一种模式,两套UPS主机均配置100%负载容量的后备电池;另一种模式,两套主机各配置50%负载容量的后备电池,且后备电池间设置联络开关;两种模式的电池配置数量将相差一倍。本文仅介绍按照额定负载容量需求,计算电池理论容量步骤如下:
(1)结合各负载所需的后备时间划分放电阶段,依据YDT5040-2005《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计算出各阶段的放电电流,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I为蓄电池放电电流(A);S为负载标称容量(VA);η为逆变器转换效率;E为蓄电池放电时逆变器的直流输入电压(V);K为蓄电池的放电效率。根据设备工艺和行业标准,一般逆变器效率η介于0.9~0.95;直流输入电压E(V)与主机容量和产品工艺相关,一般主机80 kVA及以下取400 V,80~200 kV间取600 V。
(2)按照直流母线允许最低电压要求,确定单体蓄电池放电终止电压。计算容量时,根据不同蓄电池型式、终止电压和放电时间,从DL/T5044-2004附表B.6-表B.14中查找容量换算系数(Kc),然后根据阶梯计算法依次计算各阶段计算容量。考虑城市轨道交通中各负载工作性质和工作状态,按照无末期冲击放电负荷(CR)校验蓄电池计算容量。
(3)根据上述蓄电池计算容量,结合蓄电池的最小单体电压和单体容量,计算蓄电池的数量。以蓄电池容量470 Ah,直流输入电压600 V,电池最小单体电压12 V,容量120 Ah计算,将需要电池数量为:200只(应为“600÷12=50”的整数倍)。
在工程设计阶段,蓄电池容量的计算主要用于确定电池的布置形式(电池柜/电池架)、估算结构载荷、电池室的房屋面积及环控要求等设计配合工作。
3 结 论
综合地铁工程集中式UPS的整合负载性质、负载容量和技术经济性,双总线冗余供电方式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随着市场份额增加和技术推广经济性也有较大改进空间。集中式UPS的主机容量计算和电池容量计算,与设备选型和边界条件界定息息相关,直接影响土建工程的设计和投资,故工程计算方法应合理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