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乡村善治之路
2018-11-19
四川党的建设 2018年13期
【开篇的话】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实现乡村善治是关键。
“善治”这一概念早在中国古代社会就已出现,中国自古就重视善治。老子的《道德经》第八章就提到“正善治”,西汉的董仲舒在《对贤良策》中又对“善治”二字进行了阐述。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善治即善政。
善治,是乡村振兴的基础。乡村作为一种地域共同体,是社会最基本的生活单元。乡村社会管理涉及经济、政治、行政、文化以及社会诸方面,是一项宏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对转型时期的中国乡村而言,善治就是要真正健全“党委领导、政府指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以自治激发民主活力,以法治推进现代治理,以德治涤荡文明乡风,让乡村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乡村治、百姓安则国家稳。在乡村治理实践中,我省广大干部群众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村民自治、加强法治保障等方面作出了很多有益探索,呈现不少亮点。让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让共建、共治、共享成一体,这样的乡村治理正在全省遍地开花,这些卓有成效的乡村治理实践正给村民带来越来越多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