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媒体诚信建设:理念更新、行业自律、制度调适
——第四届全国网络诚信宣传日活动的启示
2018-11-18刘建维
◎刘建维 袁 筱
7月5日,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内举办第四届全国网络诚信宣传日活动,各省市根据各自地域特色,围绕诚信制度建设、行业诚信自律、诚信文化宣传、网民权益保护等内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活动,网民积极参与,掀起网络诚信建设热潮。
网络已成为人们生产和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媒介,调查显示,我国网民数量接近8亿,网民依托网络开展社交活动,享受着网络带来的便捷。但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依托互联网衍生的行业、平台、交易行为等,出现了一些失衡。尤其是网络失信行为,正在侵害社会健康肌体。网络社交具有瞬时性,一旦在网络交往或交易中出现失信行为,将导致交往或交易的断裂,损害的不仅仅是某个人或群体的利益,还破坏了长期努力营造的良性网络生态。因此,网络诚信建设已是当前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网络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及难点分析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已经与网络密不可分。依托网络建立的交易行为、交往关系,更加依赖网络诚信。在虚拟的网络空间,每个人都是信息的接收者,同时也是信息的发布者,如果缺失诚信,就会导致大量的违规,甚至违法现象的出现。当前,网络失信主要包括虚假新闻、个人信息泄露、网络谣言、虚假网络广告、电商欺诈、软件捆绑下载等。如果不及时治理,会产生破窗效应,对网络空间和社会发展造成不可逆的损害。
网络诚信建设不同于现实社会的秩序维护,其治理难度更大。主要体现在网络的虚拟性和隐匿性。在海量的网络空间里,不同的技术平台,不同的呈现形式,加之用户分布的广泛性,仅仅依靠某个部门或者某个行业,很难从根源上解决问题。这就需要全社会联动,共同参与网络空间治理,从源头上去杜绝这种有害虚假信息的流出,不给虚假、有害内容生存空间。
此外,网络失信行为的惩戒方式比较单一,处罚力度相对较轻,违法成本低,不少失信者换个平台重新再来,这种反复性不但是对网络诚信成果的蚕食,更是对网络守信者的伤害。应该在全社会营造“让失信者寸步难行”的风气,让网络失信者付出代价。
二、网络媒体在诚信建设中的角色及责任
网络媒体是依托互联网技术平台,提供多样化资讯服务的重要媒介。网络媒体身处网络前沿,对各种信息极为敏锐,具有较强的识别能力,能从信源上进行把关。但不排除部分网络媒体,为追求点击率和曝光度,去转载信源不明的所谓爆款文章,炒作热门事件,搅动网络舆论。
当前,从中央到地方都高度重视网络诚信建设。譬如,2018年中宣部举办的“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中央网信办举办的第四届网络诚信日活动,全国各省市主流媒体举办的形式多样的网络诚信主题宣传等,无一不透露出,网络诚信建设的重要性,以及媒体在其中需要承担的重要使命。
媒体从业者是网络诚信的践行者,首先要明确媒体责任,将现实空间中的新闻原则延伸到网络空间中去,提高对信源的判断力,坚持创新发展,不为一时的虚假繁荣所动。网络媒体一方面是网络清洁员,及时清除有害信息,另一方面还需要自我排毒,排查已发布的信息,防止有害信息流出。
做好以上这些,仅仅是一个合格的把关人。但网络的庞杂性远超想象,网络诚信建设,仅靠主管机关自上而下的推动是远远不够的,需要网络媒体主动作为。作为网络媒体从业者,除做好把关人之外,还要当好建设者。一方面要主动跟上主管单位的节奏,步调一致,高质量落实好工作要求;另一方面,在实践层面,要走在前面,多摸索,多探路,及时总结反馈。譬如今年网络诚信宣传日期间,荆楚网及时推出策划性专题、图解、动漫H5等新媒体产品,在东湖社区、微博与网友互动,同时发布主题评论等,所有作品自有平台、三方平台同步推送,达到矩阵式宣传效果。
三、解决当前网络失信行为的路径和方法
“无规矩不成方圆”,尽管网络诚信建设需要时间,网络管理工作纷繁复杂,但必须要通过行之有效的途径,来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作为网络媒体,应该从认识上、实践层面和制度层面去探索,通过日常的工作,来带动全社会参与网络诚信建设。
1.更新理念深刻认识网络诚信建设的重要性
意识决定行动。网络媒体在追求互联网技术革新,平台建设的同时,要深刻地认识到网络诚信建设的重要性。网络空间是公共空间,是现实空间,决不是可以不负责任的什么“虚拟空间”。诚信办网对于网络媒体的长远发展非常有利,失信网站必然没有生存空间,公信力的损害本身就是为自身发展设置障碍。
此外,在理念上,也要时时更新,通过新的技术手段,来加强把关,优化内部管理方式,让网媒从业者做网络诚信建设的践行者和引领者。网络诚信建设始于日常,譬如在互动平台,加强人力,提升信息入口审核的力度,提高审核人的能力,在源头上防止不当信息的流出。
2.加强行业自律,推行网络诚信白名单制
网媒媒体包括主流网站、自媒体以及基于技术生成的资讯平台等,都有责任和义务参与到网络诚信建设中去。加强行业自律是基于共有的生存需要,一个健康的行业必然需要制定统一的行业遵循,不尊重行业规则的,必然会被边缘化,甚至直接被市场淘汰
主管机关可以通过诚信认证,让网络媒体拥有一个全国最具权威和唯一性的 “企业诚信档案编号”,让所有网友都可以查询。基于这个诚信认证,可以设立白名单制度,引入第三方机构,动态监测。可以根据网络媒体每年的表现和贡献度评估打分,作为各种荣誉、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也可以作为网站信用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
3.完善法律规范,进一步加强监管
“凡事预则立”,最近几年,“微信十条”、“直播新规”、网络安全法等相继出台,为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夯实了基础。但互联网新技术不断更新,新平台不断出现,配套的法律规范也应及时跟进。
此外,主管机关进一步加强监管。通过提升网络安全防护水准,防止用户信息外泄或盗用。要督促管辖范围内的网络媒体,加强对新闻从业者的相关培训,不做虚假信息的中介,不为虚假信息的避风港。网络媒体也应加强与主管部门有效沟通,与同行协手前行,共同打造健康、友善的网络生态,让每个网民都能远离虚假信息,主动做正能量传播者。
4.依靠和发动广大网民共同参与
如今互联网深入生活的方方面面,已不是某个人或某个群体的独有空间。其虚拟性伴随着深度交互,变得越来越弱化,随之而来的是诸如实名制这些现实世界的交往规则。所以,网络媒体在推进网络诚信工作,仅靠单打独斗必然收效甚微。所以,要充分的发动广大网友,通过每一个网民的力量,来共同维护好网络清朗空间。
互动仪式理论的核心机制是高度的互为主体性,形成与认知符号相关联的成员身份感,同时为参与者带来情感能量。网络诚信建设的成果最终受益者是网民全体,网络媒体在宣传时,要始终以这一条为出发点。此外,要提供多样化的沟通平台,及时收集网民反馈,第一时间揭露虚假信息的发布者和发布平台,不让违法违规平台及发布者存在任何侥幸。
综上,网络诚信建设任重道远,网络媒体作为先行者,要不断的提高认识,切实履行好媒体职责,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广大网民智慧,不断在实践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