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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钱包”讲评

2018-11-17舒银霞李月萍

新高考·语文备考(高三) 2018年7期
关键词:人情题意钱包

舒银霞 李月萍

【作文题】(江西省赣州市2018届高三上学期期末考试)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近日,辽宁某女士在路上拾得一钱包,经当地民警联系沟通,第二天将钱包归还失主。之后民警给她发短信说:某女士,以后检到他人物品,请交给警察或工作人员。对方回复:“这个不用你教育我,我检到的东西,我给他是人情,不给是我做人的本分,我没偷没抢,我没有触犯到任何法律。现在的水太深,我没有办法相信你们。”

请从“教育”“人情”“本分”“法律”“相信”这五个角度中任选一个角度,就上述事件写一篇文章,谈谈你的看法。

要求:选好角度,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少于800字。

【写作指导】

一、明确作文要求

写作本文,我们应认真阅读材料,尤其要仔细阅读写作要求。

注意明确写作任务:一是选择所给五个角度中的一个角度构思写作;二是“就上述事件”思考写作;三是“谈谈你的看法”。因此,本文已限定议论角度,超出这五个角度进行写作的,不合题意;要求“就上述事件”议论,脱离事件进行写作的,不合题意;要求谈看法,写成议论文体,若写成其他文体的,不合题意。

本材料作文属于时评,时评是“时事评论”与“时政评论”的略称,指对新近发生的某件事发表自己看法的文章,是针对现实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直接发表意见、阐述观点、表明态度的文章样式。

时评的特点主要是从具体的事件,联系到它产生的原因,探索其性质和意义,或通过对材料的分析,澄清事实,说明真相。

明确写作要求之后,我们就要按时评的要求来构思,必须时时紧扣材料,从标题、开头到结尾都要扣住材料写作,体现“一事一议”的特点。如果开篇无材料,或结尾未回到对事件的看法,只能算基本符合题意。

二、明确写作思路

时评类作文是议论文的一种,其写作的基本思路可以参照一般议论文的写作思路,即:提出问题(是什么)一分析问题(为什么)一解决问题(怎样办)。

时评的基本结构过程可以概括为五个字:引—提—议—联—结。

具体结构如下:

1.开篇引用材料(引)。[略写]

我们在转述材料时,凡材料中与论点关系不大或毫不相干的内容都要淡化或删去,而材料中与论点密切相关或明确表达观点的内容则要强调和突出,达到“论点源自材料,材料生发论点”的要求。

2.对材料内容进行总体分析,提出中心论点(提)。[略写1

我们要从引述的材料中提炼出“感想”,即中心论点。具体来说,在引述材料后,紧接着用一个句子点明中心论点。这一步十分重要,关系到文章的成败。

3.围绕中心论点从多个角度分析材料,或阐释其意义,或剖析其谬误(议)。[详写]

“议”就是对所选论点展开分析议论,对所选论据进行深入、透彻的剖析。当然也可以发掘出材料中的论据来论证中心论点。

4.联系社会生活中的类似现象,挖掘现象背后的根源(联)。[详写]

“联”就是“引申”“类比”,由此及彼地展开联想,特别要联系当前的社会实际。文章内容是否充实,是否具有针对性,关键就在这一步。

5.最后从多个层面提出若干个解决问题的“合理化建议”,呼吁社会弘扬正能量(结)。[详写]

结是在“议”的基础上水到渠成得出的结论。结尾应回扣材料,照应开头,深化中心,使文章浑然一体。

在时评的基本结构中,“引”“提”是文章的引论部分,“议”“联”是文章的本论部分,“结”是文章的结论部分。三个部分有着明确的议论内容,我们写作时应体现出三部分的特点。

三、具体分析五个角度

1.教育

辽宁某女士说,“这个不用你教育我”,在这里,她捡了钱包没有主动归还,一是有违法律,二是缺乏道德,警察对她的教育是必要的。她拒绝接受教育的行为表明了她思想觉悟低,法律和道德两个方面都没有落实到她的个人素质中。

2.人情

辽宁某女士说,“我捡到的东西,我给他是人情”,帮助了别人叫人情,把本是属于别人的东西还给别人,并不叫人情。她并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人情。

3.本分

辽宁某女士说,“我捡到的东西,我给他是人情,不给是我做人的本分”,拾金不昧助人为乐是每一位公民的基本美德,但到了她这儿,拾金不还,竟然算是一种做人的本分。本分可以分为对自己,做好自己;对他人,不损害他人利益。这是做人的底线。

4.法律

辽宁某女士说,“我没偷没抢,我没有触犯到任何法律”。要明白,这位女士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一百一十一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对法律知识的不熟悉,能可能会认同该女士的观点,那么作文就会出现常识性错误。

5.相信

辽宁某女士说,“现在的水太深,我没有办法相信你们”,表明她缺少信任意识,一方面只相信自己,不愿意听取他人建议;另一方面,她未考虑他人感受,既未担心失主状况,也不顾民警劝告。

在具体写作时,如果全文能紧扣事件展开议论,开篇有材料,结尾有呼应,中间思维有深度,体现思辨性,即为佳作。

【作文示例】

法律意识当更深入人心

一考生

近日辽宁某女士拾得一钱包,第二天便归还给了失主。之后,民警发短信给她,让她以后检到他人物品,要交给警察或是相关工作人员。该女士却连忙回复说,自己没有犯法,要不要交还,如何交还,是自己的事,不需要警方的教育。这种回复,不仅沒有体现该女士的遵法懂法,相反体现的是,她法律意识淡薄。

首先,该女士在拾得钱包后,并没有第一时间与当地民警取得联系,而是暂留了他人物品。待到民警主动与她取得联系,才将钱包交还给失主。法律上规定,不是只有偷和抢,才叫非法占有他人物品。如果警方未能及时找到该女士,那么该女士同样属于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可见,她对法律本身并不熟悉。

其次,该女士认为自己可以不将钱包归还,或者是不用立刻联系民警,是因为她不了解自己的义务所在。

作为社会公民,我们理应了解到法律规定,不仅仅有权利,也有义务。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是公民的义务。协助警方办案,是公民的义务。倘若该女士检到钱包,立马交给警察,就会省去许多警察根据线索找到她的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让钱包早些回到主人身边,岂不更好?

再者,从她回复的话中,我们也能看到她对警察办案的不尊重,对他人财物的不尊重。该女士认为自己检到的东西,还给别人是“人情”,不给是做人的“本分”。对待这种严肃的民事案件,她的认识居然是从主观感受出发。无论是“人情”抑或是“本分”,这些都与“法律”相距甚远。法律是强制性的,自身认知不能与法律混为一谈。该女士的这些想法恰恰证明了民警对她的教育是很有必要的,公民的法律观念真的需要加强。

我国是社会主义的民主法治国家。要依法治国,使社会生活更加规范化、法制化,最重要的是加强对作为社会主体的公民的法律意识培养。

辽宁某女士的事情是我们社会生活一个细小而有典型的缩影,我们应当以此为警醒,去敲响法律之钟。不要让法律观念的淡薄,吞噬了公民之间、公民与警方之间的信任。我们要用法律去铸造彼此互通的桥梁。

[点评]

文章开篇从辽宁某女士所说的“我没偷没抢,我没有触犯到任何法律”出发,提出中心论点“该女士法律意识淡薄”。接下来文章从“她对法律本身并不熟悉”“她不了解自己的义务所在”“再者,从她回复的话中,我们也能看到她对警察办案的不尊重,对他人财物的不尊重”三个方面分析该女士法律意识淡薄的具体表现,并指出该女士应有的正确做法。文章结尾再次点明主题“该女士法律意识淡薄”,照应标题与开头,呼吁“我们要用法律去铸造彼此互通的桥梁”。

人情社会,呼唤你我共筑

一考生

不顾失主万般焦急地处处搜寻,漠视民警真诚耐心的谆谆教导,该女士虽是最终将钱包交还,可一句“我捡到的东西,我给他是人情,不给是我做人的本分”,着实令人颇为寒心,我不禁默然思索:何时开始,人情一词,已降之为最基本的道德底线,成为标榜自身的标签?

该女士口口声声地说着自己归还钱包是人情,将自己本该做的事塑造成无私奉献和光辉正义的善行义举。仿佛在这个日益冰冷以邻为壑的社会,自己便是无比高尚的一位“道德模范”,将自己推向道德高地。可殊不知,拾金不昧本就是一个有基本良知、道德底线的公民的本分。她的言论无疑是对人情的歪曲与价值判断的混乱表达。

何为人情?

想必绝非如这位女士一般,在民警苦口婆心地劝说之下,才极不情愿地将失物归还。人情是,北大博士娄潇在得知患渐冻症的沉重打击时,毅然决定将自己的全部器官捐献。人情是,王国军在九寨沟地震地动山摇之际,冲向废墟解救游客的最美逆行。人情是,阿丽亚在看见患者承受着身体的折磨与高昂医疗费之时,发明出更为便宜的透析机,减轻患者负担。这些温暖的点滴,才是真正的人情。而归还本就属于他人的钱包,又如何能被划入人情的范畴呢?

的确,在如今光怪陆离的时代,生活中价值取向趋于多样化。多元化的声音的u噪,也许加重了人与人之间的隔阂。该女子的所言所行折射出时代中温暖人情的缺失,可无论如何这绝不能成为我们拉低人情标准的借口。茨威格说,仅凭一个人的力量难以应付生活中无边的苦难,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别人的帮助,我们也应该去帮助别人。社会越是向前飞速发展,就越呼吁人情的温暖来融化消弭人与人之间的冰雪城墙。

要是每个人都如该女士一样,将“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奉为圭臬,那么将会导致人情的变质与个人主义之风的盛行,我们应正确认识人情,呼唤有温度的社会的回归,努力将点点情意汇聚成泪泪泉涌,为社会涂抹上一点温暖的底色,为“天下大美,美美与共”和谐美好、互助互扶的社会添砖加瓦。

[点评]

文章开篇从该女士觉得“我捡到的东西,我给他是人情”出发,提出问题“何时开始,人情一词,己降之为最基本的道德底线,成为标榜自身的标签”,并表明文章的中心论点“她的言论无疑是对人情的歪曲与价值判断的混乱表达”,接下来文章论证了该女士口中的人情,并不是真的人情,并以现实中的真的人情例子进行对比论证。最后文章以假设论证批判该女士的观点,呼吁我们都应该正确地认识人情。文章观点鲜明,语言流畅,内容充实,并运用多种论证方式进行论证,逻辑思维严密。

(以上舒银霞供稿)

【写作指导】

本题为任务驱动式作文,围绕一个具体的现象(问题),给考生提供了几种可展开思考的角度,角度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对比关系,以引导考生对某一个具体的现象(问题)形成理性思辨的能力。写作本文,要求考生认真阅读材料,尤其要仔细阅读写作要求。题目中对写作任务的设定很明确:一是选择所给五个角度中的任意一个角度构思写作,二是“就上述事件”思考写作,三是“谈谈你的看法”。因此,本文已限定了议论的角度,超出这五个角度进行写作的,不合题意;要求“就上述事件”议论,脱离事件进行写作的,不合题意;要求谈看法,应写成议论文体,若写成其他文体的,不合题意。全文能紧扣事件展开议论,开篇有材料,结尾有呼应,中间思维有深度,体现思辨性,即为佳作。开篇无材料,或结尾未回到对事件的看法,只算基本符合题意。

【作文示例】

拾金不昧,亦为本分

于佳

宋人苏轼说得好,“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显然,辽宁某女士检来的钱包应属于他人之物,不攫取分毫才是古之情理。而该女士却未谙此理,直到民警发信息委劝其将钱包归还失主,她才有所行动,然于言语中依旧表露出不通达之態:“我捡到的东西,我给他是人情,不给是我做人的本分。”

“不给是本分”,那么,依该女士的逻辑,拾金之后“昧”入腰包就是做人的本分喽。何况,拾金不昧是我国的传统美德,遇此情景,不正是发扬美德的最好时机吗?另外,对于我国追求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来说,诚信是国民素质中不可忽视的一环,而拾金不昧,恰是这一环节中的关键点和着眼点。确切地说,拾金不昧是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重要途径。退一步说,对个体而言,捂金不昧亦为做人的本分。

拾金不昧,立人之基石。

如果说我们尚且还记得童谣《一分钱》中所唱赞的那个小男孩,那么,此刻,不妨让我们也回想一下他检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叔叔夸他是好孩子的情节来罢。你瞧,一个涉世未深的孩子检到一分钱马上交公,并开心地唱歌。因为下意识做了一件善事,受到表扬,于是在这个孩子幼小的心灵中已经埋下了拾金不昧的种子。这颗种子生根,发芽,在往后的年岁中,它将伴随着孩子一起长大,长成一株直上云霄的大树。所以说,拾金不昧乃立人之基石。

拾金不昧,见人之光芒。

人常说,是金子总会发光。其实,把这句话运用到拾金不昧中也未尝不可。陕西双洮乡道德模范林根良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一次,林根良骑三轮丰进城售卖自家种的玉米棒。途经坝口的石桥时,桥上一个黑色的公文包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停下车,将它检起,拉开链头,只见几十沓百元现金装于其中,另外还有一张收据,其末尾的落款隐约可认。之后,他便疾速踏车赶往县派出所,将公文包上交。林根良的这种拾金不昧的行为受到大家的称赞。由此,他被评为县道德模范,其事迹在县里广为传颂。此为拾金不昧,见人之光芒。

诗人张岱言,“人无信,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情也”。确乎如此,一个人,倘若失掉了拾金不昧这一做人的基本品性,还有何理由奢谈本分呢。

辽宁这位女士之行为,不论从哪方面看,终究是背离了拾金不昧的本分。女士,望您明悟,拾金不昧亦为做人之本分。

[点评]

本文從题目所给五个角度中的“本分”这个角度进行立意,扣住“拾金不味,亦为本分”这个中心,从“拾金不昧,立人之基石”和“拾金不昧,见人之光芒”两个方面条理分明地论述了“拾金不昧”的意义和作用,进而论证自己的观点。文中运用了事例论证、引用论证和因果论证的方法,让事理更具说服力。标题简洁明了,语言千脆利落,结构严密清晰。

(以上李月萍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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