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企业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审计评价的探索
2018-11-17柯志伟罗忠福林熠
文 柯志伟 罗忠福 林熠
一、经济责任审计存在的不足
受制于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定位和自身业务承载力,现有的经济责任审计在责任界定、审计时效、评价标准和运用机制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具体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经济责任界定困难
对于审计发现问题,审计部门应充分收集相关审计证据,依法依规界定相关责任主体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但实际工作中,很多经济舞弊事项往往通过被审计单位决策层口头授意或采用经营层“集体决策”形式,导致相关问题的责任主体较难界定,从而弱化了不同被审计主体履职能力评价结果的可比性。
(二)审计工作时效滞后
当前领导干部离任多采用“先离后审”的工作方式,在企业负责人离任半年内完成审计项目,除重大违法违纪问题“一票否决”外,审计结论不会对审计对象的职务变化产生直接影响,使审计效力大打折扣。
(三)审计评价标准弱化
首先,评价范围不全面。当前电网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多围绕历年各类审计发现问题设置审计内容,而对推动企业安全稳定发展、落实上级方针政策等企业领导干部履职能力评价事项关注不够。其次,质量评价标准不统一。在具体审计业务中,工作质量多取决于审计专家自身的业务经验,工作成果多局限于具体的风险点,工作出发点多局限于各类财务收支事项,而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等可能导致系统性审计风险的重大事项重视不够。最后,评价结果无差异。对于具体事项所涉问题的严重程度、审计对象需要承担责任的大小以及最终可能对审计对象履职能力评价结果的影响程度,缺乏一个客观、可量化的评价标准体系,无法对审计对象履职能力的高低作出差异化评价。
(四)审计结论的运用不公开
审计部门根据现场审计情况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审计对象履职情况提出书面评价意见,该意见只供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决策参考使用。而对于发现的问题、相关领导干部的具体处理结果,按照公司现有的管理规定往往不对外披露,不利于群众监督与审计监督相结合,弱化了审计发现问题对企业内部同级别、同岗位领导干部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评价的基本思路
根据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水下冰山”理论,在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评价中,除了应重视考察对象的学历、经历、工作业绩、经营管理问题等“水上部分”,其工作态度、履职担当精神、工作魄力等体现领导干部相关岗位履职能力特质的“水下部分”更是考察的关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建设中,作为全球领先的综合能源供应商,国家电网公司迫切需要选拔开拓进取、担当有为的领导干部,投身于建设和运营全球能源互联网这一伟大事业。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主动作为,提升自身工作站位,从事前顶层制度设计、事中持续监督、事后综合评价和成果应用四个方面,不断完善现有的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体系,如图1所示。通过审计发现问题折射审计对象履职能力等“水下冰山”部分,可使选拔企业领导干部的考察评价过程更为全面客观,为公司各级党组选人、用人提供科学依据。
(一)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业务机制与工作内容
一是完善管理制度。突出对新时代各级企业负责人履职能力的要求,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制度、管业务必须管廉政”的原则,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通过制度不断梳理和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
二是建立容错机制。在不违反法律“红线”的前提下,建立容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为各级领导干部履职担当“撑腰鼓劲”,保护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是优化工作内容。从贯彻上级方针政策、筑牢企业管理“五块底板”(安全运营、党风廉政、优质服务、队伍稳定、作风形象)、依法合规经营和推动改革发展等方面完善现有审计评价体系,通过构建分类评价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使审计评价标准真正反映干部是否全面、规范、有效履行了经济责任。
(二)持续在线审计监督
在审前调查阶段,应用SQL等数据分析工具,依据具体审计事项要求,对业务系统数据进行快速分析,精准定位相关问题线索和异动事项,努力提升现场审计单位时间内的工作成效;在日常经营风险的监测环节,依托国网公司现有的“智能审计平台”,针对历年审计发现的屡查屡犯问题点和“出血点”,开发相关持续在线监测模型,依托监测模型对多业务系统定期推送数据进行自动加工,实现日常审计监督的全覆盖,有力震慑公司系统内部舞弊行为。
(三)综合审计评价及结果分级
图1 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评价体系
一方面,现场审计发现的问题不仅要折射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落实好经济责任,还应该根据具体审计问题涉及金额的大小、问题性质的严重程度、审计对象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等,合理确定具体审计事项的量化指标得分,并通过单项指标汇总求和,形成对被审计单位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的综合评价。另一方面,合理制定等级划分标准,通过得分等级体现经济责任履行的优劣,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引导、激励和约束功能,提升经济责任审计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四)审计成果运用
建立审计结果公示制度,依托公司内网以审计公告的形式定期发布各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及经济责任追究情况,有力震慑公司系统其他单位的经济舞弊行为,以点带面,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和屡查屡犯问题的整改。
三、构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综合评价体系
(一)完善审计综合评价内容
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内容和方式需符合新时代特点和要求,增加直接反映审计对象进取心、执行力等履职能力的评价内容,做到与时俱进。审计综合评价体系内容如表1所示。
一是上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贯彻执行中央的能源供给和消费决策,“三去一降一补”政策和公司上级单位决策部署的及时性、有效性,业绩考核责任状中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该评价直接体现审计对象带领经营管理团队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的能力。
表1 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评价体系
二是“三重一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项决策、大额资金支付等涉及企业全局的经营决策,其决策过程及决策方式的科学性、民主性、合规性和效益性是决定企业发展和风险等级的关键。该评价集中体现领导能力和经济责任履行情况,是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点。
三是筑牢“五块底板”。完善业财依托的业务控制流程,构建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党风廉政风险是对企业领导人员职业伦理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领导人员正确履行经济责任的基础。
四是业务管理现状评价。对经营管理日常业务评价,从财务经营、薪酬福利、工程项目等方面,遵循审计准则和相关事项的审计作业指引,揭示审计对象的经营业绩和管理问题,客观评价其任职期间的功过得失。对特殊事项评价,由于企业经济活动是连续过程,一项重大经济活动往往涉及往任、现任和后任领导人员。为促进现任积极处理往任遗留问题,对单位负责人任期内对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态度、方式及结果进行评价,从而折射出审计对象的政绩观和履职担当的大局意识。
(二)设置审计事项评分标准
一是具体审计事项的评分标准。针对历年现场审计发现问题,基于问题金额和资产数量两个共性指标,区分单位资产和营业规模,合理设置具体审计事项的标准得分基数。通过现场审计实际发现的问题数量、金额与标准得分基数的差异,合理确定被审计单位具体审计事项的实际得分,从而提升不同单位同一审计事项评价结果的可比性。
二是合理界定经济责任性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等规定,遵循“谁决策、谁签字、谁付款”的原则,逐项落实审计对象任职期间违反相关规定、未正确履行相关职责所应承担的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
三是谨慎判断问题的严重程度。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等相关准则条例,合理界定相关审计问题背后的行为动机和问题的严重程度,加大对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屡查屡犯且群众影响恶劣的违纪行为和事项的得分调整系数,发挥评价标准的导向引领作用。
(三)形成分级评价结论
一方面,形成综合评价得分。将具体审计事项单项得分乘以相关责任调整系数,根据公式1,得到审计对象履职情况综合评价得分。
其中,Xi为各具体审计事项单项得分;α为依据审计对象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性质对单项得分设定的调整系数,直接责任调整系数为1.1、领导责任调整系数为0.9、主管责任调整系数为1;β为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等相关准则条例,对审计对象应承担经济责任的严重程度设定的调整系数,存在重大违法违纪调整系数为0.8、一般违规行为调整系数为0.9、无问题事项调整系数为1。
另一方面,划分评价等级。根据综合得分结果将履职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4个档次。其中,综合得分90分及以上评定为“优秀”、80到89分评定为“良好”、60到79分评定为“一般”,59分以下评定为“较差”。
综上所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判断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只有持续坚持对管理者的管理素质和经营业绩进行审查和评价,不断完善评价方式、强化评价成果应用,才能为公司领导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