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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子相依为命十余年突然为子寻父为哪般?

2018-11-17赵红巧

民主与法制 2018年32期
关键词:亲子鉴定抚养费法官

赵红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该条关于亲子关系推定的司法解释一出台,让一个重病缠身随时可能离世的母亲决定重拾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法官,请再帮帮我,我怕我走后,儿子没人管!”一个脸色惨白如纸的女人在我对面一直重复着这句话。刚听到声音觉得有点耳熟,当看到女人的脸时,记忆中的片段就一点点回放出来了。此时坐在我对面的这个女人是我进入法院参与的第一个案件的当事人,那时我还只是见习期,只是给承办法官打杂的小助理。没想到,时隔两年,这个案子的执行却落在我们组,说实话,当时的心情真是无以言表,一是同情面前这个女人,二是怎么也没想到事情这么巧,怎么我就又遇到了呢!这个女人叫吴欢,是一个命运多舛的女人,其经历的一切比泡沫电视剧演的还要狗血。

遇人不淑,平凡人生遭变故

吴欢是一个农村女孩儿,很小的时候父亲遭遇车祸离世后,跟母亲生活长大,而母亲认为父亲的去世是她造成的,所以就特别讨厌她。因此,吴欢的童年过得相当凄惨。但是,吴欢特别懂事,可能就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她心灵手巧,人又长得很漂亮,所以成年后身边有很多追求者。可是刚大专毕业的吴欢,并不想轻易订亲,她还有自己的想法,她想自己决定自己的人生大事,她想开一家小饭馆。想开饭馆是因为她记得父亲做得一手好菜,经营餐馆时生意特别好,吴欢想完成父亲的遗愿。聪慧的吴欢能感觉到周围的人对她的态度非常鲜明,就是“男人爱女人妒”,就连自己的母亲也不爱她,所以吴欢想早点嫁出去离开这个没有让她感到一丝温暖的家。她发誓要找一个像父亲那样的男人,结婚生子,然后相夫教子,过平淡的生活。

一方面是母亲每天张罗要把吴欢嫁出去,一方面是贪图其美色的“坏男人”的骚扰,导致吴欢身心俱疲。这时一个男人适时出现在她生命里。这个男人叫刘流,比吴欢年长10岁,浓眉大眼,身材高大,而且能言善语,时常找机会送吴欢礼物、相约出游,渐渐地吴欢跟他熟络起来。其实吴欢并没有想和他交往,只是觉得在他那里能获得理解与尊重,可以说说心里话。

日久生情,吴欢与刘流同居了,日子过得还算平静,不到半年,吴欢就怀孕了。吴欢想着既然有孩子,就该结婚安顿下来了。孰料,在她向刘流说出自己怀孕了想结婚的想法时,刘流竟然要她把孩子做掉。吴欢不明白这是为什么,她质问刘流,刘流知道再也瞒不住了,才说出自己有家室的实情。得知真相,倔强的吴欢毅然决然地跟他分开了。就这样,吴欢未婚先孕,很快就成为村里的笑话。

悲惨人生,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吴欢不堪大家的流言蜚语,决定去医院把孩子做掉。可到医院检查后,医生告知因孩子太大了,断然流产可能会比较危险,加之其自身身体原因,若这次流产之后怀孕的可能会很小。吴欢瞬间觉得自己的世界已经崩溃,她该如何抉择?

一番深思过后,吴欢接受母亲的安排与素未谋面的男人结婚了。婚后,吴欢才知道跟他结婚的男人叫李大福,他不仅懒惰,还嗜赌如命。只要有点钱他就去和别人打麻将,而且输的永远比赢的多,吴欢觉得自己怀着别人的孩子嫁给他,他还肯娶她,想想就觉得对他充满歉意与感激,所以也不好跟他闹。为了维持生计,吴欢开始做点小生意贴补家用,直到孩子出生。

孩子出生后,李大福开始表现出他的不满,经常打骂吴欢,并且赌的频率更加频繁了。吴欢没出月子,就又开始做自己的小买卖了。为了孩子能有一个完整的家,吴欢坚强地支撑着这个家庭,她希望自己的孩子不要像她一样生活在一个支离破碎的家里,感受不到父母爱的温暖,她觉得那样的孩子太可怜了。于是,她努力工作、努力挣钱,想让孩子有幸福的生活,可是儿子出生后没几年,吴欢就患上了尿毒症。吴欢一个人既要养家又要治病,过得非常辛苦。

吴欢的病情一天天恶化,靠透析已经不能解决病痛,需要换肾否则就要有生命危险了。这件事对她来说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这些年来家里一点积蓄也没有,让她怎么筹手术费?而且眼看着儿子就要中考了,儿子的补习费还没着落,怎么能有钱换肾?吴欢结婚以后便没再跟家人联系过,邻居也没有人愿意借钱给他们,因为别人都清楚,李大福又懒又馋,他们家吴欢不挣钱了,谁借他们钱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万般无奈,吴欢想到了刘流。于是她去找刘流,要求刘流承担儿子今后的生活费,可是刘流不承认儿子是他的,并且出言侮辱吴欢。吴欢绝望了,无奈,只能到法院起诉刘流,希望法院能为她主持正义,还她公道。

寄望判决 重燃生的希望

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非常同情这个苦命的女人。法官试图通过调解解决这起纠纷,并尽可能帮助这个女人。但是刘流非常执拗,面对吴欢的控诉与哀求,他不否认与吴欢的同居事实,但是他否认孩子是他的。当吴欢提出相关证据与证人并要求进行亲子鉴定时,刘流拒绝配合。当法官向他释明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律后果时,刘流很不屑。

承办法官已通过多种途径跟刘流沟通,但是刘流态度依旧很坚决,拒不配合,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法院将判决推定刘流与吴欢之子存在亲子关系,并判决其承担相应部分的抚养费。于是,就出现文章开始的一幕。而当刘流不再履行生效判决时,吴欢再次寄希望于法院。

由于审判阶段已对被执行人刘流有所了解,知道对他只采取常规执行措施断是不能解决问题,因此执行法官就采取两个措施:一是不断给刘流做思想工作,通过循序渐进的方式让他了解吴欢多年一个人带孩子的不易。二是不断收集刘流自判决生效以来的财产流转状况。果不其然,刘流在不给抚养费的期间购买一辆奥迪车,这足以证明其是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

有证据在手,接下来的工作便相对简单些了。起初,刘流拒绝承认车辆是他买的,声称是其亲戚借他名买的;针对这种情形,执行法官就向其释明:要么就拿出证据证明车辆不是他的,要么就履行生效判决,否则将承担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听到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刘流明显慌了,说话开始不再那么理直气壮了。执行法官见状,感觉这案子有戏了。

随后,执行法官与刘流进行了一场心理大战。在觉察到刘流异样后,执行法官跟他讲了一个法院刚刚判决的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的案例,并着重向其说明该罪的量刑区间,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几番谈话下来,刘流被说动了,表示不仅会把拖欠的抚养费交给法院,还表示若孩子愿意,他会尽可能承担他一些上大学的费用。

案件到此就执行完毕了,在给吴欢发还案款时她曾向我表示,法院的判决让她重燃希望,觉得上天还对她有一丝丝眷顾,才能活这么久,是法院的公正判决能让她感受到公平还在、正义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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