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没了 人和了
——青州法院庙子法庭诉前调处一起邻里纠纷
2018-11-17安兆宝
□安兆宝
炎炎夏日,高温来袭。一早,人民调解员郭怀贡就从青州法院庙子法庭出发,赶往13公里外的王府街道大庄村,调处一起因为楸树引发的邻里纠纷。
邻里反目 各说各理
不久前,村民闫某到庙子法庭起诉,要求判令西邻王某移除院内的一棵楸树,并赔偿破坏他家房屋的损失1000元。考虑到双方是邻里关系,法庭负责人钟长亮劝说闫某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并将案件转给了郭怀贡。接手案件后,郭怀贡仔细看了起诉状,并向当地村委了解情况。获悉双方矛盾尖锐后,郭怀贡决定分头做工作。
首先,郭怀贡将闫某约到法庭,耐心听闫某“倒苦水”。闫某说,王家的楸树紧贴着自家的西偏房,并斜向生长,遮挡了他家的采光。更让闫某气愤的是,王某认为闫家西偏房的屋檐妨碍了楸树的生长,今年春天,王某准备用钢锯切割闫家西偏房的屋檐,被闫某发现,双方产生争执。在村委多次调解未果后,闫某起诉了王某。
接着,郭怀贡又找到王某了解情况。据王某说,他40多年前翻建老宅时拆了东偏房,留下了20厘米宽的地基,后来闫某翻建西偏房时,不仅拆了这段地基的石料作为己用,还把西偏房的后屋檐向他家伸出了30厘米。最初,王某没有计较此事,直到今年,他看到闫家西偏房的后屋檐妨碍了自家楸树的生长,这才决定割掉闫家一小块屋檐。王某认为此举两全其美,既能让楸树正常生长,也不会对房屋造成大的损害。
两家各说各的理,谁也不让步。
查看现场 厘清是非
上午9点,郭怀贡来到大庄村查看现场。他看到,王家院子的东侧长着一棵高大的楸树,直径10米多的树冠像一把大伞遮住了闫家西偏房的屋顶,粗壮的树干向东倾斜,紧贴在闫家西偏房的后檐上。这么下去,不仅屋檐会妨碍楸树生长,楸树也可能破坏屋檐,威胁房屋安全。郭怀贡还注意到,闫家西偏房的后墙与正房的西墙重合,而且西偏房的后檐向王家伸出了约20厘米。郭怀贡爬上房顶,看到闫家西偏房的后房檐与楸树的接触点旁边有一道长约20厘米的锯口。这道锯口应该是王某所为。
由此,郭怀贡分析,王某之所以不同意砍树,可能就是因为闫家西偏房的房檐侵占了自己的“领空”,这件事自己没有跟闫某计较,凭什么还要在树的问题上再作出让步。或许,正是因为这种想法,王某才敢动手去锯邻居西偏房的后檐。
法理结合 化解旧怨
对于郭怀贡的评判,闫某并不认同,他指着不远处路边的一座宅子说,那家西偏房的后檐不也是伸出了20厘米吗?对于闫某的疑问,郭怀贡解释说,那家的西偏房在路边,即便后檐超出了宅基地的界限,也不会侵占别家的空间。
闫某仍不服气。郭怀贡耐心地解释说,村民建房不得超过宅基地的批准范围,该范围不是仅指房屋的地基,而是及于房屋的整体,包括延伸出来的屋檐,屋檐延伸到了邻居家,就是侵犯了邻居家的宅基地使用空间。而且,当地有个习俗,如果建偏房,偏房的后墙要沿正房山墙这条线退后30厘米,这条习俗就是为了避免邻里在屋檐问题上发生争执。经过郭怀贡的一番劝说,闫某认识到自己也有错误,并且表示,如果王某伐掉楸树,他愿给予补偿。在郭怀贡的劝说下,王某答应把树伐掉。
最终,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协议:王某将楸树伐掉,闫某放弃1000元的房屋损害赔偿请求,并自愿补偿王某800元。几天后,双方如期履行了协议。
最终,这场因为一棵楸树引发的邻居纠纷,在人民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树没了,人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