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国家宪法日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8-11-17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王 良
同志们:
今天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经请示省委和家义同志同意,我们举行这次座谈会,主要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对宪法重要地位和新修改宪法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和把握,进一步深化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坚定宪法自信、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不断把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引向深入,推动宪法在我省的全面贯彻实施。刚才,省监委、法院、检察院、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厅和山东大学的同志结合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谈了对宪法精神、宪法修正案以及宪法有关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认识,提出了下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宪法的具体思路和工作考虑,讲得都很好,体现了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深受教育和启发。下面,我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做好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切实增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之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先后4次对1982年宪法即我国现行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改。4次宪法修改体现了党领导人民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发展成果。自2004年修改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又有了许多重要发展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毫不动摇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指导和引领意义。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通过并公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案的21条内容,体现了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实践创新成果、制度创新成果,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调整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完善了依法治国和宪法实施举措,充实了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修改了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规定,增加了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等,这样更好适应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对于进一步加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和极其深远的影响。
我国宪法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斗争和根本成就,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确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领导核心、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奋斗目标,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规定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等等,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实践充分证明,我国现行宪法有力坚持了党的领导,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进程,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治保障。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宣传和贯彻实施。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并对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作出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2014年首个国家宪法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以设立国家宪法日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切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大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后,党中央立即下发意见,对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作出部署,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省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把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推进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机制建设作为法治山东建设的重要方面,多次研究部署,组织集中学习,下发文件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地位,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切实抓好宪法在全省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我们要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实施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把握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深刻理解把握现行宪法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充分认识我国宪法是与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同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艰辛探索一同发展的;充分认识我国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各级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上来,不断增强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以务实举措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不断走向深入。
二、准确把握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重点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如何让文本上的宪法在我省“活起来”“落下去”,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是全省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更是责无旁贷。当前,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应着重把握好以下5个方面。
一是牢固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的十九大确立的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也是这次宪法修正案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这是我国宪法的根本和灵魂。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之所以取得突出成就,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导,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充分证明这一重要思想是顺应时代发展、遵循客观规律、回应人民心声的科学行动指南,是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应对挑战的强大思想武器。我们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就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贯彻落实到政治和社会生活全过程、各方面,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引领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
二是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我国宪法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作为重要原则加以固化,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明确党是领导一切工作的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实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高度统一,使我们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了根本保证。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党领导人民制定体现党和人民统一意志的宪法,人民自觉接受宪法确认的党的领导,党自身也在宪法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历史逻辑、政治逻辑和法理逻辑。我们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就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对一切弱化、反对、否定党的领导的言论和做法旗帜鲜明予以批驳和纠正,在坚持党的领导这个根本性问题上始终态度坚决、立场坚定。
三是确保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的全面贯彻。我国宪法同一些外国宪法相比较,一大特色就是明确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发展道路、奋斗目标,使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在宪法中都有体现,这是我国宪法能够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重要原因。这次宪法修正案调整充实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有利于引领全党全国人民把握规律、团结奋进,齐心协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我们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就要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把山东发展放到全国大局中来审视,与宪法确定的国家发展目标对表衔接,牢牢把握“两个走在前列,一个全面开创”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建设海洋强省、加快军民融合发展、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打好三大攻坚战等战略任务,发挥优势,担当作为,扎实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山东贡献。
四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就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通过各种渠道、途径和形式,保证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方面、各层级的工作中,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对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中,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在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不少人对宪法的认识不够深入,感觉宪法高高在上,内容太抽象,离现实生活比较远。实际上,宪法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通过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直接引导和规范着公民的日常生活。就基本权利来说,宪法赋予了公民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等;特定人的权利方面,有保障妇女的权利,保障退休人员和烈军属的权利,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关怀青少年的成长,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等等。就公民的基本义务来说,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等。通过这些规定,宪法使得我国人民享有的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丰富的参与实践,不仅有选举、投票的民主形式,也有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的民主形式,不仅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并且确定了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直接影响到公民社会生活实践的方方面面,确确实实是公民权利的根本保障书。因此,在宪法宣传教育和贯彻实施中,我们既要强调“国家”意义上的宪法,也要强调“公民”意义上的宪法,将抽象的宪法原则和精神与具体的人和事结合起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宪法不仅是政治性规范,也是公民的生活规范的意识,使宪法更好地从书面文字走向现实社会关系的调整,真正树立起宪法权威。
五是在宪法统领下持续推进法治山东建设。我国宪法确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明确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就要把宪法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山东建设的根本依据,坚持贯彻实施宪法与法治山东建设相结合,大力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把全省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意见,实施2016—2020年依法治省规划,在全社会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宪法实施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确保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责任制,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平安山东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提升法治山东建设水平。
三、切实加强对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切实抓出好的效果。要切实负起责任,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七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作为首要任务,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经常性组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宪法,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宪法,真正吃透宪法精神、宪法原则、宪法规定。要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统筹舆论引导,强化正面宣传,把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精神实质理直气壮地讲清楚,对错误思想和不当言论要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各级宣传、教育、司法行政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配合,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保证宪法实施中的重要作用,坚持把宪法原则和精神融入到人大行使各项职权的全过程,贯穿于开展工作的各环节,体现到发挥作用的各方面,扎实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体系。各级人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更要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真正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熟知宪法文本,提高宪法意识,筑牢法治信仰,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要加大社会普法宣传力度,丰富宪法宣传教育形式,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理念、载体、方式方法,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平台等媒介,通过灵活多样的手段、喜闻乐见的语言、鲜活生动的事例,让宪法宣传更有力度、更有深度、更有温度。要把宏大叙事和具象表达结合起来,以案说法,以例释法,讲好中国宪法故事,提升宪法宣传的互动性和参与度,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更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真正使宪法法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同志们,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我们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和省委工作安排,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宪法实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更好发挥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引领、规范、推动、保障作用,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