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党建引领促乡村振兴
2018-11-17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安康市汉滨区探索将党员聚在脱贫产业上、党组织建在脱贫产业链上、党的活动融入在精准脱贫工作中,走出了一条融入党建带脱贫、抓好脱贫促党建新路子,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选优班子强带动。先后选配4名具有专业思维、专业素养的干部充实脱贫办(扶贫局)班子,抽调8名年轻后备干部充实脱贫办工作力量。坚持镇(街)正职“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整”铁律,保持镇(街)党政正职相对稳定。定期开展综合研判,对镇(街)领导班子空缺岗位及时补充;严格落实“一把手”主官主责制,明确镇(街)主要领导把70%以上的精力用于抓脱贫攻坚。及时调整村(社)支部书记7人,充实支委委员41人;建立村干部绩效工资与脱贫攻坚成效挂钩机制,实施党建示范带建设和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程,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运行、作用发挥、活动阵地规范化。
整合队伍激活力。全面整合“四支队伍”,按照从严选人、因村派人的思路,为全区231个脱贫村选派扶贫工作队员725名。区镇分别成立了“四支力量”办公室,出台考核办法,依托231个贫困村脱贫攻坚临时党支部,构建起区镇村三级齐抓共管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考勤登记、驻村工作日志、工作全程记实报告等制度,从严落实人员选派、日常管理、教育培训、评选表彰、考核结果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拴紧“四支队伍”链条。先后召回工作不力、成效不显的“第一书记”12名,调整党支部书记7名,驻村工作队长19名,表彰各类先进典型60名、提拔重用9名。
健全制度夯责任。建立区级领导、镇(街)党政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与贫困村“5+1”结对包抓帮扶机制,并在包抓帮扶贫困村醒目位置树立公示牌,将帮扶包联责任人的职务、电话、任务、承诺全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完善基层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相继出台了关于保障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党建工作经费、“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规范村干部补贴等方面的《办法》和《意见》。出台了《汉滨区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建立评先选优、干部任用和扶贫业绩相挂钩的督查问效奖惩机制,对脱贫攻坚的政策、项目、资金、纪律、作风、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督查,对脱贫攻坚“不为、慢为、乱为”的镇(街)、部门和个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