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2万逃10年值吗
2018-11-16陈岚
陈岚
选题来源: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
案件类型:盗窃罪
安徽民警在某火车站的候车室巡逻时,发现一名形迹可疑的女子,在盘查过程中发现她携带的身份证与本人样貌不符,经过进一步查证发现她竟是一名潜逃十年的盗窃犯。女子王某承认自己十年前曾在上海市虹口区犯下盗窃罪后逃走,之后一直假借别人的身份生活。近日,虹口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07年,王某离开家乡来到上海打工,在东余杭路的一家酒店内做服务员。丽丽是她的同事,两人一起住在酒店的宿舍内。丽丽曾在闲聊时无意中透露,“没文化的人银行密码最好留好记的,比如六个6、六个8”。一次王某陪麗丽取钱时,隐约看到了丽丽输入的银行卡密码。联系之前的谈话内容,王某猜出了丽丽的密码。9月25日,王某像往常一样待在宿舍内休息,她的室友丽丽不在,但留下了自己的包。当时王某的奶奶饱受疾病的困扰,手头没有钱,想要凑钱治病,于是一念之差翻了室友的包,偷走了包里的银行卡。当天下午4点,王某去ATM机上取走了卡内的2万元整,拿到钱后立刻辞职离开了上海。
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室友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构成盗窃罪。法院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主讲检察官韩峥点评
本案中,被害人疏于防范,设置了过于简单的密码,并对身边的熟人不设防,结果轻易中招。王某对逃脱法律制裁抱有侥幸心理,然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18年6月王某被警方缉拿归案。
潜逃的十年间,王某的心理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极其胆小,一直生活在“黑暗”中。据王某交代,她发现自己被网上追逃后,很害怕,压力也大,过得特别累。因为害怕被警察发现,她都不敢以真名示人。有一次,王某捡到了一张吴姓的女性身份证,此后她去哪儿都是以吴女士的身份购票,自己的身份证不小心丢了,也不敢去重新办理。这沧桑的十年,给王某套上了法律刑之外的“心理刑”。
(韩峥,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一部业务主任,第七届上海市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从检近24年,始终奋斗在一线业务岗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