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长制到河“长”治
2018-11-15汪枭枭
文_当代贵州融媒体记者 / 汪枭枭
“河长制”为“河长治”提供了法律保障,让贵州真正做到“管好水、护好水、治好水、用好水”。
“看!这儿还有一群鱼。”顺着湄潭县河长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贺洪强手电筒所指的方向看过去,鱼鳞反射出的光在黑夜中若隐若现。
贺洪强带着河道生态管理综合执法队的队员夜巡湄江,他们要重点巡查的是河道周边可能潜藏的毒鱼、电鱼、网鱼等非法设施。
“以前我们这里的河道是‘几管几不管’的状态,林业、环保、渔政、农牧、公安等好多个部门都有管理职责,但又没有具体的部门牵头,毒鱼、电鱼等问题时常发生,河水污染也比较严重。”
转机出现在2012年,这一年湄潭县从几个部门中抽调人选,率先组建并成立了这支河道生态管理综合执法队,由公安部门具体执行“河长制”的落地要求。贺洪强说:“现在我们这里要说徒手可抓鱼一点也不夸张。”
在贵州,每一条像湄江这样的河流都有一位像贺洪强一样的“守护人”,他们的名字叫“河长”。
五级覆盖:叫得出名字的河流都有河长
“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在2017年新年致辞中,习近平总书记说。紧接着,不到半年时间,各地纷纷出方案、定目标、建制度,紧锣密鼓地行动起来,河长制在全国全面铺开。
“重整山河”“管好水、护好水、治好水、用好水”是贵州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志刚对贵州河长制工作做出的重要批示,也是贵州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
作为“两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国家首批生态文明试验区之一,贵州举全省之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河长制在贵州的发展成熟经历了近10年的时间。
从2009年开始试点,到2017年3月《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标志着省、市、县、乡和村五级河长体系全面构建,河道、湖泊、水库等各类水域河长制实现全覆盖。
2017年6月18日是贵州首个“生态日”,一场声势浩大的“保护母亲河·河长大巡河”主题活动在贵州全省展开。省委书记、省长带头,全省1430名各级河长、5000名干部群众共同巡河。这是贵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标志性事件,力度之大,人数之多,前所未有。今年6月18日,全省继续坚持五级河长大巡河,贵州省副省长、省副总河长吴强说:“要把巡河活动变成常态。”
得益于河长制的实施,过去一年贵州省重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总体达标率87.3%,比2016年提高了5.3个百分点,长江流域河流干流水质持续改善,珠江流域河流干流水质优良率保持在100%;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100%;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8.4%。
“凡是老百姓叫得出名字、有常流水的河流,都能找到河长负责。”吴强介绍说,目前贵州4697条河设五级河长22755名。
守河有责: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田”
6月15日,全省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孙志刚在会上强调,河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田”。
既然是“责任田”,就要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河长肩负的是事关千年大计的生态文明建设。为此,贵州在全国率先设立四级“双总河长”,省、市、县、乡四级均由党委和政府的主要领导共同担任总河长。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在岗的30多位省级领导各担任一条重点河流、湖泊或者水库的省级河长,市、县、乡三级参照省级做法。
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看来,河长制的推行,最终还是要依靠制度建设,否则河长制本质上仍属于人治,而不是法治。它的推行和实际的效果不是依赖于法律的规定,而是依赖于一个地方的党政领导是否对水环境保护给予重视。
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贵州在制度建设、机制保障、措施行动等方面进行了探索。
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是全国首部省级地方性水资源保护法规,对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了明确规定。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也作了相关规定。
在去年3月印发的《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中,明确了严格考核问责,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省对各市(州)和县域经济综合测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严密的制度建设让“守河尽责”有了法律保障,有利于各级河长切实挑起责任。“河长制”为“河长治”提供了法律保障,让贵州真正做到“管好水、护好水、治好水、用好水”。
全民联动:变集中式治理为常态化管理
“污染少了,江水清了,飞走的鸳鸯又飞回来了。”家住乌江边上的石阡县本庄镇辛庄村村民杨仕忠说,生态好了,受益的还是我们老百姓。
以前,杨仕忠家附近的乌江江面网箱密布,“水葫芦”侵占了整个江面,养鱼的残食随水漂浮。正是因为河长制的实施,江面再现碧波荡漾,飞走的鸳鸯又飞回来了。
“我们从县级层面要求季度巡河、半年督察、年度考核,乡镇河长月度巡河,村级河长每周要去巡河,让河水治理由集中式治理向常态化管理转变。”铜仁市委常委、石阡县委书记皮贵怀说,河长制的实施为保护乌江安上了一层层保护锁。
在毕节市大方县,全县的中小学校长也成了“兼职”河长,他们从校园教育开始,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通过“小手拉大手”鼓励学生将生态文明理念反传给家长。如今校长兼职的名誉河长在大方县农村中小学达到百分之百覆盖,人们的爱水、护水意识越来越高。
凡是老百姓叫得出名字、有常流水的河流,都能找到河长负责。目前贵州4697条河设五级河长22755名。图为乌江流经遵义市播州区河段。(播州区委宣传部供图)
除了大方县的校长“兼职”河长外,贵阳市还出现了很多“企业河长”,五福坊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会主席梁材就是其中之一。
受聘为企业河长之后,梁材组织了30多人的巡查小组,对南明河流域乌当区段开展不定期检查,对一般的水面垃圾进行清理,对向河道倾倒垃圾、渣土的人员和车辆进行劝阻。
不管是大方县的“兼职”校长,还是贵阳市的企业河长,都是重要的民间力量。河流的保护不光是政府的事情,同样需要民间力量的参与。2017年6月,由省文明办、省水利厅、省环保厅、团省委等联合向全社会招募选拔了33名“青清河”志愿者担任省级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
贵州在河长制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民间监督作用,通过分级招募河湖民间义务监督员,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带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据统计,全省共聘请11220名民间河湖义务监督员。另外,制定《贵州省河湖志愿者监督员管理办法》,广大青年志愿者、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目前实名注册志愿者达到8199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