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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天入地百城矗 绿带清流万宅兴—江苏省城市建设事业发展纪实

2018-11-14李小燕

城乡建设 2018年21期
关键词:管廊海绵供水

■ 本刊记者 李小燕

江苏南京

1978年到2018年,改革开放40年,昔日百业待兴,今日繁荣兴旺。山水江南、鱼米之乡——江苏城市的40年变化,正是改革开放成就的具体展示。江苏城市的繁荣兴盛,市民向往的美好生活、城市文化的创新发展等等,都在用事实诠释着改革的内涵,形成独具江苏特色的城市品格和精神。

改革开放40年来,城市道路宽了、房子高了、生活好了……在这场历史变革中,每个江苏百姓都是受益者,也是见证者。江苏发展进入“十三五”建设阶段,城市建设如火如荼,借着改革开放释放的宏大伟力,催生出江苏大地上一派欣欣向荣的发展景象。

多维度交通、管廊建设打造“立体城市”

江苏省积极推动城市路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以及其他地下空间设施规划建设联动,致力于打造智慧型“立体城市”。日前,《江苏省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运输走廊规划(2018-2035)》经江苏省委、省政府同意正式印发,提出确保2020年基本建成、2025年全面建成“面向国际、承东启西、辐射南北、顺畅高效”的综合立体交通运输走廊。到2035年,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服务和支撑江苏省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将江苏省交通路桥、管廊等建设发展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正是基于江苏省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高质、高速、多维的发展。

互联互通的城市路桥网络。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衡量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江苏省城市(含县城)道路设施水平稳步提升,2016年新增城市道路长度1373千米、面积2818万平方米,新建桥梁389座,新增道路照明灯119018盏,新增安装路灯的道路长度973.46千米。全省拥有城市道路总长度50295.3千米、面积90723.14万平方米,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24.59平方米;各类桥梁15950座,其中特大桥及大桥545座,立交桥400座;拥有道路照明灯3829584盏,安装路灯的道路长度39319.49 千米。组织修订了《江苏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收费标准》,并印发各地实施。组织开展了城市桥梁养护管理评价,对13个设区市和3个省管县进行全覆盖检查,并印发整改通报。组织编制了《江苏省城市LED照明技术指南》《江苏省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建设指南》。

安全稳定的城市燃气管网。城市燃气管网是城市建设的基础设施,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江苏省住建厅注重升级城市燃气管网,构建起安全高效的城市燃气管道网络。截止2016年底,江苏省共有天然气门站117座,供应能力417亿立方米/年;全省共有燃气管道7.3万公里,LNG加气站95座,供应能力173万立方米/日;CNG加气站219座,供应能力486万立方米/日;CNG/LNG合建站72座,供应能力460万立方米/日;液化石油气储配站603座,总储存容积14.6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供应站1996座。天然气内河船用加气站建设有序推进,根据《江苏省内河船用液化天然气加气站发展专项规划》要求,淮安东风、常州金坛等多个LNG加气站建设完成。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城市燃气安全督查,全年共督查12个设区市、县(市、区)的燃气安全生产情况。

江苏南京夜景

高效智慧型城市地下综合管廊。2016年,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江苏组织开展了省级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建设,南京、连云港、新沂、涟水等4个城市入围省级试点城市,苏州市国家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所有试点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各地按照“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组织编制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各设区市和省管县(市)已基本编制完成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启动了编制工作。逐步完善技术与政策保障措施,会同省物价局出台关于管廊实施有偿使用的文件,落实管廊建设运用抵押补充贷款资金有关工作,开展综合管廊与地下工程协同建设研究,修订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指南,成立省级地下综合管廊专家库。

首批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成后,为全省乃至全国沿海地区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提供示范参考。试点城市连云港2018年内将建成10公里地下综合管廊。连云港市总计4个试点项目全部位于徐圩新区,分别沿江苏大道、西安路、环保二路、方洋4条道路,地下综合管廊总长度约15.51公里,到2019年建成投运。除试点外,连云港市还将推进国家级高新区、高铁新城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为重化工业区、新区和老城区建设管廊提供示范参考。日前,江苏出台的《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指出,江苏省将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在新区建设、旧城改造中统筹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到2017年,全面完成试点任务,形成较为成熟的建设和运营经验;到2020年,全省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300公里以上,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投入运营,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明显提升。

城乡统筹区域供水构建现代化水安全保障体系

2000年以前,江苏广大农村地区居民用水主要依靠简易小水厂供水,部分直接取用沟塘、水渠或浅层地下水,用水不方便,卫生条件较差。为解决农村居民饮用水问题,改善生活条件,自2000年以来,江苏省实施了城乡统筹区域供水战略,以城市供水系统为基础,将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实现农村供水与城市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体现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农村居民喝上洁净的饮用水。截至2017年底,全省共建成区域性大型水厂157座、供水能力2925万立方米/日,全省城乡统筹区域供水乡镇覆盖率达99%,居全国各省(自治区)之首,超4000万的村镇居民饮用水问题得以解决。江苏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得到社会广泛认同,获得“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已成为中国人口密集的平原地区解决农村居民饮用水问题的有效模式。

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事关江苏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江苏省在实施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工程的同时,将“安全”作为第一要务,积极推进城市供水系统深度处理工艺改造。截至2017年底,基本完成里下河、通榆河沿线城市及淮河流域、沂沭泗水系城市自来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全省共有79座城市公共供水厂实施了深度处理工艺建设,深度处理总能力达1496万立方米/日,深度处理能力占全省供水能力的51%,居全国各省(区)之首。

江苏省供水行业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工作部署,以美好城乡建设行动为抓手,积极构建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和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监管和政策技术研究,提升行业科技发展水平和服务效能,江苏省城乡统筹区域供水、城市供水设施状况、安全保障能力位居全国前列。

苏州市相城水厂

城乡统筹区域供水格局基本形成。“十二五”期间,城乡统筹区域供水乡镇覆盖率由“十一五”末的65%提高至97%,进入了农村供水与城市供水“同源、同网、同质”新时期,城乡供水总服务人口约7026万人,较“十一五”末增长51%,其中镇村人口4048万人,广大农村的饮用水安全得到根本改善。

城乡供水设施快速发展。全省共有159座城市公共供水厂,供水总能力达2776.5万立方米/日,年供水总量60.34亿立方米,分别较“十一五”末增长28.1%和27.6%;城乡供水管网总长度达84609公里,较“十一五”末增长40.2%;完成供水管网改造12274公里,其中区域供水管网改造6194公里。2012年苏州市区启动了已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截至2017年4月底,苏州市自来水公司共接管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153座,涉及约12万户,约43万居民。为了保障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安全,改造后的二次供水设施由自来水公司统一管理,并设置24小时监控中心,配备专业队伍,有效提升城市给水系统运行效能。

昆山第四水厂

供水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在全国率先提出并推进“水源达标、备用水源、深度处理、严密检测、预警应急”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全省约70%的集中式水源地已通过达标验收,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能力为3041.3万立方米/日,年取水总量65.68亿立方米;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基本完成,全省55个县以上城市中,已有53个城市建成;水质检测工作行业领先,供水企业水质检测实验室等级能力建设基本完成,检测能力从原来的10多项至35项提高到现在的42项至106项;基本建立了由政府、部门和企业组成的多层次城镇供水应急响应体系和相应的技术体系,80%以上水厂通过联网获得环保部门水源地水质数据,所有水厂均在取水口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仪器,各地均制定了应急预案、储备了应急物质,97%的水厂设置了双回路供电系统,95%的水厂配置了应急药剂自动投加装置,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设备维护,定期开展突发应急演练,组建了应急专家库,做好突发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储备。

行业管理深入推进。法规政策体系日趋完善,《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区域供水规划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物价局省公安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居民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确保水质安全的通知〉的通知》等的出台,形成了符合地方特点的法规政策体系,行业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强;针对城市公共供水行业反恐怖工作、水源突发性污染应急处理、臭氧-生物活性炭工艺运行管理、居民住宅二次供水工程建设改造、供水质量服务等方面均制定了相应的标准、指南、指导手册和规程等,技术引领成效明显;建成“江苏省城市供水水质报告和监控系统”,全省城市原水及供水水质数据实现网上填报,太湖流域试点城市实现水质在线监测数据及水源地监控视频实时传输,全省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中,87%建立了营业管理系统、50%建立了GIS系统、30%实行了DMA分区计量管理、53%建立了SCADA系统,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市场化运营持续深入,形成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经营主体多元化发展格局,全省供水企业改制比例为36.6%,累计引进社会资本和外资近70亿元。

镇江新区观塘路:凹式城市水景公园

行业监管能力显著提高。研究制定了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考核评价办法,定期对全省县以上城市供水企业进行现场考核、评价和专门督查,对查出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建立了“政府监管、行业监测、企业自检、公众监督”的以水质安全为核心的监管体系,每年对全省城市原水及供水水质进行监督检测,依据检测结果责令不达标的城市限期整改到位,并进行复检,对问题严重的城市进行约谈,推动各地供水水质安全稳定达标。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建立和完善水质信息公布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供水水质检测结果和督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江苏省将在供水设施建设、供水设施运行管理、供水安全保障、行业规范管理有等方面进一步提升城市供水的保供与安全。以“城乡统筹、集约发展,安全优质、强化应急,部门协作、加强监管,智慧水务、优质服务”为基本原则,按照全省城乡“正常状况下供优质水、应急状况下供合格水”的总体要求,通过进一步完善“两大体系”建设,即“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的城乡供水一体化体系和“水源达标、备用水源、深度处理、严密检测、预警应急”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实现五个“全覆盖”:城乡统筹区域供水进村入户全覆盖、自来水深度处理全覆盖、居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改造全覆盖、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全覆盖、供水水质监督监测全覆盖,使全省供水基础设施能力和安全保障工作水平继续保持国内领先水平。

海绵城市建设力推生态文明再上台阶

海绵城市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城市建设品质的重要途径,是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措施。通过海绵城市建设,使得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2015年初,国家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江苏省镇江市成功入围第一批国家海绵城市试点。江苏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为各地科学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指明方向,并要求各地依据国家出台的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借鉴发达国家水资源综合利用,尤其是雨洪管理的成功做法,按照系统治理、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统筹建设的工作原则,系统综合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具体来说,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内容,一是转变理念,改变传统思维和做法,对雨水径流实现由“快速排除”“末端集中”向“慢排缓释”“源头分散”的转变;二是分类实施,综合考虑各地的自然地理条件、水资源状况、原有排水系统基础、城市建设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等因素,坚持因地制宜、因地施策。三是有效推进,在海绵城市建设过程中,坚持集约节约,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质量控制,加强施工管理,反对搞形象工程,避免铺张浪费,减少施工扰民,做到功能性、经济性、实用性有机统一;四是部门协同。海绵城市系统性、综合性、创新性强,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需要政府加强统一领导,国务院明确城市人民政府是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需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规划、建设、园林、房产、城管、水利、环保、气象、国土等部门紧密合作,加强联动,共同形成合力。

编制《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导则》。科学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必须建立在完善的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基础上,因此江苏省住建厅在国家出台《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之后,着手启动了《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规划设计导则》编制工作,同时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各地实施。

成立江苏省海绵城市技术中心。在技术研究与指导方面,专门成立了江苏省海绵城市技术中心,设在江苏省城镇供水安全保障中心。作为江苏省海绵城市技术的专门研究机构,旨在辅佐政府制定政策,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今后一段时期,将加快研究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指标体系、检测评价方法,加强海绵城市技术标准体系建设。

启动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以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和示范项目申报为抓手,要求省辖市至少建成一处结合城市建设需求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示范区,县(市)建成一定数量的示范项目;到2020年,全省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并取得实效,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昆山文化艺术中心:昆山首个“海绵体”项目

昆山康居公园:场地所有雨水排向中央绿地,经其排水暗沟入雨水花园,过滤后排入公园半圆形水景储水区,用于水景补水、绿化浇灌和道路浇洒

建设和升级城市绿地系统。城市绿地系统在海绵城市建设中承担着重要角色。他们通过建设雨水积蓄、净化设施,通过小微湿地、下凹式绿地、集雨型绿地、雨水花园等,进行雨水拦蓄,增加地表水含蓄量;有水体的绿地,尽量采用明沟汇水的方式,汇集地表雨水,经草沟过滤、吸蓄后再进入景观水体。新建、改建的公园绿地和广场中硬质铺装和人行步道,采用透水铺装技术和材料。河道、岸线生态化。保持或修复路网并行的格局,修复景观水体自然岸线;降坡扩展容量。第九届江苏省园博会博览园建设,全面推进生态园林技术应用,为“海绵城市”建设中的绿地建设提供了引导、示范。

加大海绵城市建设财政投入力度。江苏省各级政府做好财政资金统筹工作,从城市建设维护税、土地出让收益、城市防洪经费、水资源费等渠道安排资金,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投入力度。并在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中优先安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采购范围,将海绵城市建设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范围;其次,创新投融资机制,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加快建立有利于海绵城市建设的市场化机制。再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收益票据等募集资金,用于海绵城市建设项目;通过省级财政设立省级海绵城市建设引导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海绵城市试点示范建设。

目前,江苏镇江、昆山等地市已围绕海绵城市建设开展了具体工作,成效显著。镇江市按照国家有关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先后已建成具备海绵功能的金山湖路、周湾路、观塘路下凹式水景公园以及康湾小区等示范性项目,并在官塘新城、高校园区、北汽汽车城、镇江新区建设了总长约40公里的生态化道路。昆山市作为江苏省县级城市,以海绵城市建设为契机,建成了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项目,如文化艺术中心人工湿地、三环路雨水收集项目、康居公园雨水回收利用系统和文博园湖滨路雨水花园等,深受当地民众好评。

人居环境升级建设美丽幸福江苏

新时代的人民不仅要实现“住有所居”,更要向“住有安居、住有宜居”迈进。近年来,“人居环境”是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中常提常新的重要议题,也是当下江苏老百姓最关心、关系人民生活幸福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事项。经过多年人居环境对标改善,已显现出治理实效。

改善居住环境,实现“住有宜居”。全省住房与供应体系不断健全,人们的居住水平持续提高。截至2017年,江苏全省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已从2012年的35.2平方米增长到40.3平方米,约80万户棚户区居民改善了居住条件。大力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大力推进适老住区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环境改善和有机更新,推进老旧小区基本物业管理全覆盖。南京2017年完成了240个老旧小区改造,让老旧小区面貌完全焕然一新:重新做防水层、楼顶保温;所有管线入地,不再“天罗地网”;拓宽道路,增设停车位;全面出新花园、绿地休憩小品;搭建有充电桩的新车棚……

全省建成200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每个设区市有1~2个乡镇开展镇村全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在“931”行动框架基础上,将城市干道杆线立面整治、垃圾分类处置、街道设施景观提升和便民化、老旧住区环境提升、智慧城市管理等内容纳入其中,推动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提升。

宿迁市马陵河综合整治前后

扬州三湾湿地治理前后

村庄环境改善方面,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分类持续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综合配套建设,提升村庄环境面貌。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培育100个承载乡愁记忆、具有田园诗意的“世外桃源”式乡村。按照“一村一品一特色”的基本思路,推动村庄特色发展。培育创建一批特色小城镇。各地以县域为单位,统筹安排特色小城镇、美丽宜居乡村试点示范,将其串点、连线、成片,建成并公布一批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区。推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优先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

厂网一体,污水处理全覆盖,开启黑臭水体专项整治。长期以来,江苏既“优”于水,又“忧”于水,虽然水资源丰富,但水污染问题不容忽视,有些城镇的黑臭水体让人触目惊心,乡镇生活污水无序排放,导致河流、溪水污染现象十分普遍,水污染成为百姓心头之患,人民群众对改善人居环境的愿望非常迫切。

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坚持不懈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新要求,江苏省以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等为重点,补齐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短板,持续改善提升人居环境。

江苏省住建厅以厂网一体为重点,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镇雨污分流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加快实现基本全收集、全处理,突出加快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全省2016年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3.75%,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达81.12%。全省新增镇级污水处理厂12座,新增污水处理设施能力5.6万立方米/日,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1.6%。全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全年实际处理污水量42.2亿立方米,削减COD90.8 万吨,氨氮 8.8 万吨。

江苏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共101个。江苏对县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跟法律法规条款直接冲突的无关设施,诸如码头、水产养殖和畜禽养殖等进行环境隐患整治清理工作。截至2017年底,所有13个市级水源地整治工作已基本到位,2018年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环境隐患整治工作。

2017年,设区市城市建成区60%以上黑臭水体得到有效整治,南京市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基本实现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一级A排放标准全覆盖。撤并乡镇集镇区基本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快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江苏全省整治城市黑臭水体100条以上,两年基本消除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县城以上饮用水水源地问题隐患全部整治到位,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积极创建“人居环境奖”示范城市。从2001年开始,江苏省每年组织评选表彰,由省政府表彰“江苏人居环境奖”城市并择优推荐申报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江苏省自组织评选表彰以来,一批在城乡住房改善、城市绿化与生态建设、环境治理、城市与社会管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具有先进性、示范性的城市脱颖而出,为全省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树立了成功范例和优秀典型,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截至2017年,江苏省政府已授予19个城市为“江苏人居环境奖”,其中成功推荐15个城市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全国共43个城市),成功推荐扬州、张家港、南京、昆山4个城市获得联合国人居奖(全国共13个城市)。江苏省获得的中国人居环境奖、联合国人居奖的城市数量均位居全国各省之首。通过组织评选人居环境奖的引领和推动、促进,全省人居环境得到极大改善,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显著增强。

“十三五”时期,是江苏推动“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取得重大进展的关键时期,是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和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江苏省城市建设事业必将乘着改革发展的东风,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建设更美、更好、更强的“新江苏”。

徐州于2016年获得中国人居环境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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